【中文摘要】:等同原则是美国法院在专利侵权判定过程中发展起来的重要普通法原则,等同的判定是侵权判定的一个难点。等同原则在美国发展到今天已有150多年,有关等同的判例、理论和文章相当丰富。美国采纳周遍界定主义的专利制度,在美国专利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的文字决定。等同原则是在如果法院完全拘泥于权利要求的文字将损害专利权人的利益情况下设立的。文章第一章回顾了等同原则发展历史中的四个重要的案例,详述了美国最高法院的分析意见。第二章分析了四种等同判定方法,包括逐项权利比较方法、非实质性区别方法等。第三章先介绍了禁止反悔原则适用的不统一,后分析美国最高法院在Festo案作出的新规定的意义和对专利社会的影响。第四章论述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关于“未写进权利要求但披露过的等同物奉献给公众”规则的新发展。第五章略述了等同原则在中国的适用问题。nior是什么意思
男士如何美白【关键词】:等同原则,审查历史禁止反悔,可预见性,灵活禁止,非实质性区别
[Abstract]:Thedoctrineofequivalentsisafundamental
tpp是什么意思princiPleofcommolllawwhichdevelopedthroughdetermininginfringementofpatentinAmericancourts.Thedecisionofequivalentsishardworkindetermini
uniform是什么意思
nginfringement.Ithasbeenover150yearssincethedoctrineofequivalentsestablishedinAmerica,andthereareplentyofcases,theoriesandarticlesonit.Americaadoptedperipheraldefinitioninpatentsystem,andthescopeofapatentisdefinedbytheletterofclaiminAmerican.Thedoctrinewassetforthunderthecircumstancesthatthebenefitofpatentee’Swouldbeendamagedifthecourtlimitedtotheletterofclaimabsolutely.Thefirstchapterofthisthesisreviewsfourkeycasesinthehistoryofthedoctrineofequivalents,andintroducestheviewpointoftheSupremeCourtoftheUnitedStates.Thesecondchapteranalysesfourtestsofequvilents,includingall—elementtest,insubstantialdifferencetestandSOon.Thethirdchapterpresentsthedisunityofapplyingestoppelfirstly,thenanalyesthemeaningsandeffectonpantentcommunityofnewrulewhichwasestablishedbytheSupreme
CourtinFesto.Thefourthchapterdiscussnewdevelopmentofdedication
CourtofAppealforbyunclaimdiscloIsurewhichissetforthbythe
易贝乐英语FederalCircuit.ThefifithchapterrecitestheapplyingofthedoctrineofequivalentsinChina.
【KeyWords】:DoctrineofEquivalents,ProcecutionHistoryEstoppel,Foreseeability,FlexibleBar,UnsubstantialDifference
引言
等同原则是美国专利侵权判定的一项重要原则,最早的等同思想出现在1814年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瑟夫·斯托里(JosephStory)在奥里奥恩诉温克来判例中的意见中,他认为“微小的改进并不能勾销初始发明人的权利”。①185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怀南斯诉登米德案中首次肯定了普通法中已存在的“等同原则”。等同原则在美国发展到今天已经经历了150年。
beginwith
2002年5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就FestoCorp.v.ShoketKinzokuKogyoKabushikiCo.。案作出了全体一致。的决定,撤消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回的决定,将此案发回重审。这是美国最高法院继华纳(Warner—JenkinsonCo.,Ine.v.HiitonDavisChemicalCo.)9一案后有关等同原则(TheDoctrineOfEquivalence)作出的又一次重要判决。美国最高法院肯定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有关审查历史禁止反悔原则(ProsecutionHistoryEstopple)适用于任何为满足专利法的要求而对权利要求作出的修改,而不仅仅指为避免先有技术(PirorArt)而作出的修改。但美国最高法院否定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采用严格意义上阻止等同原则的适用(CompletelyBar)完全剥夺专利权人就修改过的权利要求适用等同原则的做法,再次确认了通过弹性方式阻止等同原则适用(FlexibleBar)@_即可被反驳的假定适用禁止反悔的规定,并提出了采用可
预见性这一标准来判断专利权人反驳意见是否足以推翻假定以适用等同原则。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束了过去联邦法院在适用禁止反悔原则上的不统一,重新确立了以弹性方式阻止等同原则的规则,恢复了等同在禁止反悔情况下的适用,使等同原则又向前发展了一步。
然而,对美国最高法院这一判决的评价却莫衷一是,有许多观点认为美国最高法院表面上进一步明确了等同原则的适用,但同时却提出了一个操作上模糊的难以确定的标准,即判断可反驳假定(Reb
uttablePresumption)的标准——可预见性(Foreseeability)标准。有作者认为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提出的标准是矛盾的,而且在确定可预见性的时间点上有不合理性,并且因为可预见性标准的不确定性会削弱确立专利制度最根本的目的,实际上是前进了一步但后退了两步。o美国最高法院认为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适用绝对障碍违背了等同原则理论,等同原则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考虑到专利的撰写不可能达到完美的程度,不仅语言具有局限性,专利撰写人的表达能力也有很大差别,还有专利人不能预见到将来会产生的新发明。如果专利权人最初的权利要求可以适用等同原则,但一经修改就不能适用等同原则,这无异于给专利修改强加了要求,它必须写得达到完美程度,完全表达专利权人对其专利的权利要求,否则就不能被充分保护,因为
一旦修改就只能按字面意思来解释。美国最高法院认为绝对障碍使专利权人的权利要求又回到了严格字面解释上,削弱了专利权人的利益,抛弃了等同原则。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拒绝采用在华纳一詹金森一案中确立的相对障碍规则时称因为实践证明相对障碍不具有可操作性(unworkable),而严格意义上阻止等同原则的适用有助于确定修改过的专利权利要求。
美国最高法院在Festo案中重申了等同原则,并且试图进一步明确判断适用等同原则的标准。Festo的判决表明了等同原则仍是判断专利侵权的重要准则,有关等同判定的标准又将成为专利权人、竞争者和法院争论的焦点。等同原则在美国发展了150多年,有关等同原则争论也进行了150多年。等同原则在百年的历史中通过联邦法院的判例逐渐的完整系统,但还没有趋于完美,在实际
操作中仍存在许多要解决的问题。华纳一詹金森一寨结束后,美国最高法院明确了适用历史申请禁止反悔的限制条件,但人们发现美国最高法院还留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同样Festo案中最高法院解决了适用以弹性方式阻止等同原则的适用的问题,但同时留下了如何操作的问题。等同原则总是处于发展之中,体系不断完善,内容不断具体,操作性不断增强,同时可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要求,但发展的不确定性使获得专利权的权利所有人的权利处于动荡之中,影响了专利权人的期待利益。等同原则的适用是专利法中最具有挑战性的难题之一。
科技论文翻译
1984年我国制定了第一部《专利法》,我国专利制度实行时间不长,没有美国上百年的司法实践和丰富的判例。但我国在专利审判时十分注意借鉴、吸收美国在专利司法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分析研究了美国被国际社会认可的以及被批评的判例,少走了不少弯路。然而,不仅美国在专利侵权判定中会遇到许多新问题以及在要对过去建立起来的审判原则作新的反思,我国的法院也在审判中不断遇到这样的问题。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目前在我国专利法中尚无表述,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些原则对审理专利侵权案件十分重要。但是它们又是抽象、不具体的原则,在审判中往往难于把握,这为法官执法留下了相当大的空间。我们不仅要立足本国,还应根据我国专利社会的具体情况,有目的、有针对的采纳美国司法实践经验,取入之长,补己之短。
参数英文
第一章等同原则的发展历史
第一节1853年的怀南斯诉登米德@
1853年美国最高法I完对怀南斯一案的判决最早运用了等同的原则,对专利权利要求语言的字面意思作了重大改变,本判例是美国最高法院首次肯定了普通法中已有的“等同原则”,法官们对适用等同原则意见分歧很大。其中的多数意见和少数意见都具有很大说服力。
本案中,专利权人怀南斯拥有一项圆形截面圆锥体运煤车厢专利,其特点在于可以平均分配对车体的压力,提高运输效率。被控侵权人登米德设计的车厢是截面为八角形八棱锥,与专利权人的专利极为相似。由于登米德的车厢与专利权里要求语言描述的不一致。一审法院判定侵权不成立。conditioned
承担责任英语最高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柯蒂斯(Curtis)法官提到,“专利权人和任何一个建造者都不能制造出一辆真正截面圆形的车。”合理的解释是:权利要求只是要求运煤车“尽可能的接近圆形以至实质上体现了专利权人规定的方式,因而可以达到和他专利能够达到的一样的效果”。@认为当(专利的)形式与实质密不可分时,只要看形式就可以判定是否侵权:但是,如果二者是可分的,他人就可以用不同形式抄袭发明。只要认定实质上的抄袭,专利侵权郎告成立;专利权人未(在权利要求书中)对此形式加以说明,不能构成侵权的抗辩理由。法官中的不同意见认为“为了避免工业各个领域里持续而又激烈的竞争,人们都想利用发明创造的幸运结果,寻求专利法的保护。同样毫不奇怪的是,专利常常被利用来阻碍发明和监查技术和仓4造力的合法利用。专利法预见到这一危险,并作了相应的规定。专利权人根据法律,负有义务用充分的,清晰的,准确的术语描述其发明,并且使得他人根据这一描述能够实旎和利用该发明……只有在发明及其原理和作为发明的权利要求的主题之说明中,体现
充分性,清晰性,准确性,限定性和特定性,才能满足国会的要求和国家的需求。
最高法院分析说权利的解释属于法德问题,等同的认定属于事实的认定问题,当事人双方可以提出专家证言,有关文件的现有技术资料等证据,最后由陪审团衡量证据的可信度,说服力和分量加以确定。
怀南斯案中法律上的争论反映出在充分保护专利权人利益和明确权利要求保护公众利益之间的冲突。从等同原则发展的开始起,人们就一直在试图解决充分保护和确定权利这对矛盾体间的冲突,每一次等同原则的重大发展都伴随着在充分保护和明确权利之间做出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