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的费用标准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4-11-06 21:39:4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南华大学研究生院)

一、公司注销的费用标准是多少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办理公司注销需要收取费用,通常公司注销相关部门是不收

取任何手续费的。但注销的补税情况或者较多,这就不能计算在公司注销费用

收费标准里了,根据每个公司的情况不同,这个费用也是不一定的,没有标准。

二、公司注销了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

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

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

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关于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和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问题

(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

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

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

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

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

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

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

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进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

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

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

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

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

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

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

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企业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

诉,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销。

三、公司注销的条件有哪些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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