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8篇)

更新时间:2024-11-06 23:20:1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六级补报)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8篇)

篇一:借条 篇一

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

______元整。预计在____________日前如期归还。期间每个月利

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__________________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见证人:_______

身分证字号: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保证

_______分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xxxxxxxx

篇二:还款期限最好写入借条 篇二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

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最好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

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两年内向其主张权

利。

借款利率一定要写入借条

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入借条中,出借人向法院起诉后,借款

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利息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注意的一点,法

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借贷双方的名字要写清楚

亲戚朋友借钱,因关系较密切,常常会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比

如小张、老王等;也有借款人故意写错别字,比如宋哲写成宋喆

因此,为防止借款人故意在借条上写小名或同音字,出借人可要求其

提供身份证进行现场核对。

语句表述要明确,避免歧义

借条中的语句有歧义,往往会导致借条认定困难,比如张三向李四借

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既可以理解成归还(huan)”

也可解释为(hai),由此产生纠纷,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除此之外,为保险起见,出借人最好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摁上手印,

才能避免因借款人故意改变字迹,导致借条鉴定困难的情况发生。

篇三:借条 篇三

现因借款人_______因经营__________(写借款用途)需向贷款人

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借款种类为现

金,借款日期为_____________日,还款日期为__________

____日前,按时一次性偿还清______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为:0.5%

(年利率),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____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贷款人:____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见证人:____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年月日

篇四: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篇四

借条格式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

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

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注意事项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

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

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

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

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

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2、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3、利用歧义

案例:李某借周某1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

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

某借周某现金10000元,现还欠款5000。这里的字既可以理解

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

谁举证 ,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权

利不会得到保护。

4、以

5、财物不分

6、自书借条

7、两用借条

8、借条不写息

不规范的常见情况

1、借款文书不规范或干脆没有,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利息约定不

明确;

2、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3、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

4、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

很难证明。

借条范文

今借到 ×× 人民币 ××× 元整,××日内还清。

立字此据!

借款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

篇五:最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怎么写 篇五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 整, 即¥ 元。 借款期限自 200

起至 200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 全部本息于____________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

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 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 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

证,保 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

保范围及于所有借 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 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 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

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

人的身 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

人: 担保人: 借条出具时间: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篇六:借条 篇六

借条

今借(出借人)【注1】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整)【注2】,所

有现金已经收到【注3】。约定于年月日归还【注4】。年利率为%

【注5】。全部本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注6】,本息共计人民币元整。

此据。

借款人:【注7

地址:XXXXXX小区XXX

电话:13XXXXXXXXX【注8

XXXXXX

注释:

【注1】写身份证上的本名,不能写小名、绰号等。实践中常见到对方

名字都弄不清楚就敢借钱的人,打官司时令律师哭笑不得。

【注2】金额当然要写清楚,同时写大小写金额的切记核对数字。

【注3】务必写明用什么方式支付,以及是否已经支付。如果使用汇款

方式支付的,应写明汇出行、户名、账号及汇入行、户名、账号。

【注4】可以不写归还日期。事实上,不写反而对债权人更有利。

【注5】如果不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当然,是得不到法律支持

的,但本金部分仍然应当保护。

【注6】写清楚偿还方式虽然在法律上意义不大,但实践中可以减少纠

纷。

【注7】签名容易抵赖,按上手印才稳妥,如果能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更

好。

【注8】有了地址和电话讨债就容易多了,万一将来诉讼也必须提供这

些信息。

篇七:借条 篇七

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829日至

20088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3%,利息共计人民币壹

百捌拾元整,即¥1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88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借款日期:______

篇八:借条8大陷阱 篇八

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

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

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

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

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

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

称到外面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

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

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

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别人仿照自己笔迹

所写。

三、利用歧义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

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

某借周某现金10000元,现还欠款5000。这里的字既可以理解

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

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权

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

现金3000元,2005817。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

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

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

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

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四、以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

到孙某7000。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

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

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五、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

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六、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

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

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

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七、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

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

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八、借条不写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

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

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

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

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

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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