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员工发生伤残公司往往会给伤残的家属发放抚恤金,生活中
这种情况很常见,人们常把一次性抚恤金等同于我们常说的抚恤金,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远远要比普通抚恤金的
要求高,那么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
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
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
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
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
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
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
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
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
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
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
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本《通知》下发后,《民政部、人事
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计发问题的通知》(民优函[1994]212号)即行废止。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看出,目前对于一次性
抚恤金发放标准在法律上还没有明文规定,暂行办法在试行期间具有
法律效力的。但是就具体如何分配的问题,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各地
都存在不相同的标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那就是一次性抚恤金不
属于遗产性质,如果现实存在此类违反现象,务必依法保护自己权益。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11:18: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9982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