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追诉时效是多久
员⼯明明加了班,但是却没有拿到应该有的加班费,许多⼈对此都会⾮常介意吧。在跟公司商量还是拿不到加班费的
时候,员⼯就会⾛法律途径,像公司进⾏追诉,那么,加班费追诉时效是多久?下⾯店铺⼩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
识。
加班费追诉时效是多久
可以请求3年内的加班费。
如果是申请仲裁,那么只有⼀年的时效,就是说发⽣争议之⽇起向前推⼀年的时间,如果仲裁后去法院是两年时
间,⼀般你可以全都都申请,有多少要多少,这是你的权利,仲裁时会先调解,⼀般是按两年(适当的来算,不会是
满两年)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裁决的话,只裁⼀年的。
应正确理解关于加班⼯资的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年。仲裁时效期
间从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起计算。(第4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劳动报酬发⽣争议的,劳动
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的,应当⾃劳动关系终⽌之⽇起⼀年内
提出。”
加班⼯资属于“劳动报酬”,适⽤特殊仲裁时效,劳动者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后⼀年内提出加班⼯资的请求都
是符合仲裁时效规定的。在劳动关系终⽌或解除⼀年之后,劳动者逾期提出加班⼯资主张的,才受到仲裁时效限制。
但实质是《劳动合同法》针对⽤⼈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情形设定的惩罚性赔偿,劳动者获得惩罚性赔
偿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并⾮提供劳动的对价,不属于劳动报酬。因此,⼯资、加班费和未休
年假⼯资等劳动报酬适⽤劳动争议的特殊时效,未签订劳动合同⼆倍⼯资中的超出⼀倍部分只能适⽤劳动争议的⼀般
时效。
关于⼯资⽀付凭证保存期为两年的规定,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限制劳动者主张加班⼯资的诉讼时效。
原劳动部《⼯资⽀付暂⾏规定》第六条规定:“⽤⼈单位必须书⾯记录⽀付劳动者⼯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
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根据⼯资⽀付凭证保存期为两年的规定,⽤⼈单位在这⼀保存期限内负有保存义务。⽤⼈单位履⾏了保存⼯资凭
证义务,仅表明⽤⼈单位完全履⾏了保存期限内⼯资凭证所证明的已⽀付相应劳动报酬这⼀事实。⽽在此两年期间之
前或之后的⼯资⽀付义务(⽽不是保存义务)并不能当然免责。
事实上,关于⼯资凭证在内的财务凭证,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少3年最长25年的
保管期限。
要对加班费进⾏追诉的时候,对于具体内容不太了解或想要争取权益,可以来店铺律师咨询。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08:57: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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