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4-11-05 21:42:2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和外国人聊天的网站)

符合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

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

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3、其三是

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如果有可能争取到法院对自己判处缓刑的这一结果的

话,不排除将来当事人是很有可能不需要再继续坐牢的,因

为缓刑属于我国刑法制度当中比较轻的一种,简而言之又称

为暂缓执行。所以也有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在违反我国的刑法

以后试图向法院争取缓刑,不过法院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

符合缓刑的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才有做出缓刑判决的。

▲一、符合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适用条件:

1、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

2、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1)犯罪较轻;

(2)有悔改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必须缓刑的对象:满足上述条件的不满十八周岁的

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4、禁止性条件: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

缓刑。

▲二、被判处缓刑需要坐牢吗?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

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

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

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

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

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

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

的第2;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

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

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

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

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

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

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

予以考察。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是比较轻的,而且确认对犯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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