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
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
盖发票专用章。”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
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
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小贴士:根据文件规定,发票上需要加盖的是发票专用章,公章及财
务章均不符合要求。
二、特殊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发票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但是还
有些特殊情况需要大家特别注意哦~
0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
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0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
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
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
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
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因此,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管是彩打印还是
黑白打印,都不需要另外开票单位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热点问答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么?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这样可以么?
答: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答: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或红冲。
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么?
答:有效。
5、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
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07:43: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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