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呢?大家是否知道呢?下
面!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
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
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
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
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
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
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
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
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
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
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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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展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
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
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五、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按照
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
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誉的原那
么协商确定。
六、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
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
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
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七、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约定的效
劳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效劳期满;双方另有约
定的,从其约定。
八、职工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
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
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十、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
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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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
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拓展: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
《社会保险法》规定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
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那什么人可
以不买保险呢?一是退休返聘人员,二是社保关系在别处,未
转入现用人单位的人员。那假如是员工不愿意购置社保的话用
人单位可以怎么做呢?一是辞退;二是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应该
购置社保,否那么假如因不买社保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法律
后果由员工承当。假如员工仍然不愿买社保,就让员工写一份
承诺书,内容中要有“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应当缴纳社保,假如
因本人不愿买社保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员工承
当”的字样。这样的话,当遇到社保稽核的时候,用人单位才
能有充分的证据进展解释。另外,在遇到员工生病,工伤,生
育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以此来躲避完全承当相关费用的风
险。
二、什么是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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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
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平安,而强迫社会多数成员参加
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平安制度,是一种
为丧失劳动才能、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安康原因造成损失的
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方案由
政府举办,强迫某一体将其收入的一局部作为社会保险税
(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
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
度,它的目的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消费和社会的稳定。社
会保险的主要工程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生育保险。
三、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哪些功能?
社会保险的特征有以下几点:1、社会保险的客观根底,
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
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
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迫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
动力的再消费;5、保险基金来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
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
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
经济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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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还具有以下功能: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2、
促进和完善再分配的功能;3、促进社会经济开展的功能:第一
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
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
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
延伸阅读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随着国家对劳动者权
益保护力度的加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大家知
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呢?下面!
1、 用人单位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可以收取定金、保证金或
拘留有关证件吗?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背以上规定
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理;用人单位擅自拘留、抵押劳动者居
民身份证、暂住证的。
2、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哪些条件?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用人单位。超过30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
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假如劳动者违法解除
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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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俗称辞职。法律规定,劳动
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
动者辞职无需理由,只需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即可。假如单位当即同意的,辞职立即生效。假如单位不同意
的,那么等到30日后(这30日内还必须坚持上班),无需单位
同意,辞职行为当然生效,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退工等
手续。
3、 《工伤保险条例》对应当认定的工伤范围作了哪些规
定?
条例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
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惹事故
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 《工伤保险条例》对应当视同工伤的范围作了哪些规
定?
条例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
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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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
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
残,已获得____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
工有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
伤保险待遇;职工有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享
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5、 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局部,而不是全部,换
句话说,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并非都是工资,那么根据原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的规
定。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1)单位支付给
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比方说丧葬抚恤救济费、生
活困难补助费、方案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比方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
用等等。(3)按规定没有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
劳动收入,比方说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作创造奖、国家星火
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良
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等。
6、 因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如何
扣除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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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
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
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
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局部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假设扣除后的剩余工资局部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按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7、 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当为员工上保险?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雇主必须为劳动者参加根本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俗称“四金”)。
“四金”是由政府部门公布施行的社会保险,它带有强迫性,
没有条件可言。它是企业雇主必须给予员工的根本权利,随着
试用期的开场导入,直至劳动合同的终止而终止。许多企业雇
主在新员工的试用期内,都不予办理“四金”,已经严重损害
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当事人可以向原单位所在地的劳
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原单位无条件补缴“四金”。
8、 职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经职工经
济补偿吗?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
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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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单位应当给员工经济补偿时,假如没给,那么会承当
什么样的责任?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但是
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
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0、 职工患病或者非国左负伤,单位解除劳动时,应否
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
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
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
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
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11、 企业如何保护商业机密?
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当竞争
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1)在企业内划定保密区域,并
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确定明确的管理方法。(2)对企
业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其保密级别、加盖保密章,予
以存档或销毁,同时应制定出企业相应的文件管理、借阅、复
印、销毁方法,以及外发文件的审阅方法。(3)把商业机密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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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在必须理解该机密的员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围之内,对
职工应限制掌握的知识,并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或者将各
关键局部进展分解,使每一涉密者不能拥有完全的商业机密。
第二点,也是企业自助行为的最重要一点。即与掌握商业
机密的职工签订保密协议。企业同职工签订保密协议,有两种
方法:(1)企业直接同接触商业机密的职工签订《保守商业机
密协议书》。(2)企业可以在同职工签订的《聘任合同》或
《劳动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
12、 劳动合同到期时,假如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应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时,假如企业决定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
同,那么应提早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不再续签署劳动合同的情
况。假如不提早三十天通知,那么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进展经济
补偿。
13、 假如没有约定对职工的经济补偿方法,仅规定竞业
制止的约定有效吗?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流动假设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用
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机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
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消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
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消费与原
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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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假如没有经济补偿的规定,
那么前述约定内容因显失公平,应视为无效。
14、 企业能否单方面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只要内容没有违背法律规定,一经签订,
该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
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劳动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原那么。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
更,但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
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仍
然必须履行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经当事人
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但是应当提早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1】
一、仔细理解情况,莫签不知情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
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平安消费状况、劳动报酬等情
况。
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尽量对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以
及企业文化、开展趋势、员工管理等进展全面理解,尽量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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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和声誉较好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头防范非法用工和损害
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二、签约落在纸上,莫签口头承诺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
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执一词,打工者往往有口难辩。
所以,打工者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单位不签,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由其催促签
订。
三、查清用人资格,莫签主体不适格合同。
事先理解单位名称、法人是谁等情况,注意与具备用工主
体资格的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转包严重的行业要特别小
心。
比方,《关于加强建立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
知》规定,建筑工程工程部、工程经理、包工头等都不具备用
工主体资格。
四、细读合同条款,莫签条款不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
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
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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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打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索取标准合同文本,防止遗
漏重要条款。
假设单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细阅读对于报酬、岗位、
试用期、合同终止与解除等重要条款以及岗位说明书、劳动纪
律、工资支付规定等规章。
五、重要条款纸上约定,莫签模糊不清合同。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规定,工资应
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工资在剔除加班工资和中班、夜
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
及法定福利待遇等之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建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方法》规定,工
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
人。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
内。
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
工资的80%。
详细岗位、报酬、试用期限等未按上述要求表述清楚的,
要及时说明并要求修订才可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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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牢记根本权利,莫签进犯权益合同。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标准工作时间每日8
小时、每周40小时。
还规定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其他法定休假日应
安排休假。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各类企业职工、个
体工商户和灵敏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都应该参加根本养老
保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
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
安排加班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平安和身体安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
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掌握录用条件,莫签拖欠克扣合同。
用人单位随意设定录用标准,就可能出现以试用期不符合
录用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随意降低、克扣工资或延
长试用期限。
所以,签订合同前,还要详细理解录用条件,最好书面确
认录用条件。
八、回绝违法行为,莫签卖身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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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
动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
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打工者要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收取招聘费用、保证金或
抵押金、扣押身份证等证件及一切行动听从单位安排等违法行
为严词回绝。
因为,一旦签订,就如同卖身一样会失去行动自由,可能
会出现加班加点、强迫劳动,甚至任意侮辱、体罚等严重损害
权益行为。
九、平等协商签订,莫签生死不管合同。
平等协商签订合同。
签订前,也可向有关部门或公共职介机构咨询,确认合法
性、公平性。
要及时提出取消工伤概不负责等逃避责任的不平等条款。
完成任务的劳动合同【2】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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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于
工作完成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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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
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到达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
制度的,应当事先获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答应
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
为
元或按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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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消费工作任务缺乏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
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
险。
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当相应社会保险
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
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
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消费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
平安、卫生的规定为乙方装备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发放必要
的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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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平安消费
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平安制度,严禁违章作
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
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进步职业病防治程度。
劳动者在求职时,自己一定要定位为合同平等的一方,应
该明确自己有权提出问题,更有权利‘讨价还价’ 大胆地提
出来并协商修改。 因为合同中包括权利和义务。合同中的权
利和义务一般都是对等的,一方享受到权利,就必然要承当一
定的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连看都不看就签字,
这是不对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劳动合
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的姓名。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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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
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机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
事项。
以上是签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在签合同时必须看
清楚。
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规定用人 单位在建立劳动关
系之日即用工之日起就要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假
如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但必须在自用工之 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最容易无视一点,就是劳动者在离任后
就认为原来的劳动合同就没什么用了。其实根据《劳动合同
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
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
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
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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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需要考前须知
首先提醒您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工程的
证件齐全,您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
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也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签合同时,需要
注意以下事项:
买房签合同考前须知首先提醒您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合同
之前,要确定工程的证件齐全,您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
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也可以办理按揭贷
款。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有
了预售证答应证,那么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
答应证、建立工程答应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
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
马虎。目前西安实行网签备案,但合同内同纸质的合同一样。
第三,买房签合同考前须知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
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领先已
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
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
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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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假如选择按套内建筑面
积为根据进展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
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
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防止受骗。
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标准。在合同
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
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
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
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缺乏而延期交
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
开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
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
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
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当的责任。
第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较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
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买房签合同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
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展协商,合同是当事
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假如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
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表达。在合意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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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迫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
的权利。假如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
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
盘。
现实中也存在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可能会无力继续
投资建立或陷入债务纠纷,而停工时间较长可能会形成烂尾
楼,这对于购房者维护自身的利益非常不利。建议您在签正式
合同之前,再实地理解一下工程情况。假如选择购置,一定要
详细约定交房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
购房者交纳房款之后,开发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据,正式的
购房发票通常会在交房的时候给购房者。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
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
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该
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
票。目前市场上开发商根本上都是这么做的。感谢关注!
买房签合同考前须知较后,还要约定配套设施,如个人的
门窗型号,是否一户一表等;公用的绿化、电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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