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伤赔偿流程
购买了社保是为了给员⼯⼀个良好的保障,要是员⼯因⼯作⽽受伤了,也可以去申请⼯伤赔偿,减少企业的负
担。员⼯在申请⼯伤赔偿的时候都会⼀⽚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做。那么,社保⼯伤赔偿流程有哪些?店铺⼩编给出下
⾯意见。
社保⼯伤赔偿流程有哪些?
⼀、⼯伤认定
1、申请⼈。⽤⼈单位、⼯伤职⼯本⼈或其直系亲属、⼯会组织都有权向⽤⼈单位⼯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
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市、县级市劳动保障⾏政部门主管
本⾏政区域内的⼯伤保险⼯作。
2、申请材料。提出⼯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伤认定申请》表和《⼯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相应材料。
3、申请时间。⽤⼈单位应当⾃职⼯发⽣⼯伤之⽇或者职⼯被确诊为职业病之⽇起30⽇内向⽤⼈单位⼯伤保险统
筹地区劳动保障⾏政部门申报。⽤⼈单位不按规定提出⼯伤认定申请的,⼯伤职⼯或者其直系亲属、⼯会组织在事故
伤害发⽣之⽇或者职⼯被确诊为职业病之⽇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政部门提
出⼯伤认定申请。
4、所需材料:1、⼯伤认定申请表;2、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
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
⼯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5、认定流程:社会保险⾏政部门应当⾃受理⼯伤认定申请之⽇起60⽇内作出⼯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通知申请
⼯伤认定的职⼯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所在单位。
⼆、⼯伤鉴定
1、职⼯发⽣⼯伤,经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的,应当进⾏劳动能⼒鉴定。
2、申请材料:1、⼯伤认定决定;2、职⼯⼯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伤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应当⾃收到劳动能⼒鉴定申请之⽇起60⽇内作出劳动能⼒鉴定结
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劳动能⼒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
不服的,可以在15⽇内向上⼀级申请重新鉴定,此为最终鉴定。
三、办理材料
1、⼯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伤者本⼈⾝份证复印件;
3、⼯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按照表列填写好)需要盖好公司的章;
4、⼯伤鉴定书原件复印件⼀份;
5、⾝份证原件正反复印件⼀份签好名;
6、银⾏卡复印件⼀份签好名;
7、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8、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9、出院费⽤清单、每⽇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10、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11、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12、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审核
劳动保障⾏政部门对申请⼈上报的材料进⾏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伤申请⼈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作⽇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
书》;
2、职⼯与⽤⼈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争议的,当事⼈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五、受理
1、申请⼈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
书》;
2、经审查申请⼈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六、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单位因⼯伤发⽣争议的,劳动保障⾏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单位承担举证责
任。
七、⾏政决定
劳动保障⾏政部门应当⾃受理⼯伤认定申请之⽇起60⽇内作出是否为⼯伤的⾏政决定。
⼋、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
九、注意
1、⽤⼈单位注册地与⽣产经营地不在同⼀地区的,单位在哪个地⽅参加了⼯伤保险的,就在哪个地⽅申报⼯伤
认定。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伤保险的,可以在⽣产经营地参加⼯伤保险;单位在注册
地和⽣产经营地均未参加⼯伤保险的,职⼯发⽣伤残后,可在⽣产经营地进⾏⼯伤认定、劳动能⼒鉴定,并按照⽣产
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单位⽀付⼯伤保险待遇。
2、在⼯作的,国外要求参保的,国内的终⽌;国外不要求的,国内不终⽌,适⽤国内⼯伤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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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3 01:23: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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