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姻法离婚规定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
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
等的处理权。
婚姻一直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热门话题,幸福美满固然是
好,但如果很不幸面临不和谐的婚姻,走向不可避免的离婚
局面,也要勇于面对。这就要求我们要对离婚的相关法律有
所了解。下面小编讲究最新婚姻法离婚规定为大家做出介
绍:
▲《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
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
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
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
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
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
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
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
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
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
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
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
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
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
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离婚时有权向
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应当共同偿还。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
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后祝愿各位都能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和家庭。如果万
不得已走到了离婚的地步,也希望大家不要患得患失,要坚
定运用法律手段为自己争取正当的利益。欢迎各位向网站在
线律师进行咨询,寻求帮助。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23:32: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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