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涉外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
_________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涉外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
( ) 民初字第 号
原告______,住所地____国____省(特别行政区、直辖市、自
治区)____市(县、镇)____街道__号(外国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地用其本国或其官方语言在括号内写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职务。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具体单位和职
务或性别、年龄、国籍、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具体单位和职
务或性别、年龄、国籍、住所地)
被告______,住所地(写法同原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第三人______,住所地(写法同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原告______(以下简称……)与被告______(以下简
称……)、第三人______(以下简称……)____纠纷一案,本院于
________年__月__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______担任审判
长,代理审判员______、______参加的合议庭(注:如合议庭成员
发生变化的,见说明)审理本案。________年__月__日,本院依据
原告______(或简称)申请和其提供的担保,对被告______(或简
称)的财产予以保全。被告______(或第三人)在答辩期内提出管
辖权异议,本院于________年__月__日作出有/无管辖权民事裁定
(一方上诉,写明二审裁定时间和案号)。本院于________年__月
__日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前证据交换,并于________年(或同
年)__月__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注:未公开审理的,见说
明)。原告______的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被告
______的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第三人______的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到庭参加了诉讼(注:缺席
审理等,见说明)。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原告(或简称)起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
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清币种)。
原告(或简称)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列明原
告起诉提交的主要证据,有针对反诉提交证据的一并列明)。
被告(或简称)答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如
有反诉,还要写明)同时,被告反诉称:……(概述被告反诉事实
证据、理由和诉讼请求)。
被告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列明被告答辩及反
诉提交的主要证据)。
______针对______的反诉,答辩称:……(概述原告针对被告
反诉的答辩理由)。
第三人______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______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列明第三人提交
的主要证据)。
经本院庭审质证,各方当事人对原告______提交的……(证据
名称)、被告______提交的……(证据名称)以及第三人______提
交的……(证据名称)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均无异议,本院
予以确认。但对以下证据材料持有异议(对案件事实无异议的,可
省去列明证据和当事人质证、法院认证过程,直接写明法院查明的
事实,此后概况列明主要证据):
一、……(简要概况____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序号名称、证明
目的、其他当事人的不同意见、法院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理由),
故本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予以确认(或者本院对
该证据不予认定)。
二、……(同上)。
……
根据上述认证,本院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
上述事实有______当事人提交的_______证据、证人证言和当
事人陈述意见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写明当事人选定或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
的准据法、结合案件事实分清责任、充分说明判决理由)。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法》(____外国或地区的法律、国际惯例,
按法的位级由高到低、先实体后程序引用)第____条第__款第
(__)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如果(原告______或者被告______或者第三人______)未按本
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________元、其他诉讼费用______元,
由______负担(已交纳,未交纳的写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
纳”)。
如不服本判决,被告(或原告)_______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
起十五日内,原告(或被告)_______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交
纳上诉案件受理费______ 元(开户行:……,帐号:……,收款
人:______人民法院),上诉于______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
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______
审 判 员______
代理审判员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 记 员______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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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整体页面设置及段落格式
一、页面设置:
页边距:上3.6 下3.3 左、右各2.5 页脚2.5
字符:每行28字,每页22行
纸张:a4
二、段落格式:
标题:单倍行距、居中
正文:两端对齐、左空两字符、行间距26磅为宜
标题
一、法院名称:法院全称,宋体二号字
二、“民事判决书”:宋体一号字
三、案号、正文一律仿宋三号字
四、案号:与标题之间空一行,连接正文,并与正
文右侧相差一个字符
第一部分:首部
一、当事人
1.当事人称谓“原告”、“被告”、“第三人”。
被告提出反诉的案件,可在本诉称谓后用括号注明其反
诉称谓,如:“原告(反诉被告)”、“被告(反诉原
告)”。当事人称谓后面不用冒号隔开,直接写当事人
名称和住所地,以逗号分开。
2.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列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
月日、身份和家庭住址,是外国人的,还要写明国籍,
分别以逗号、顿号分开。
3.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全称(外国当事人,应将其名称翻译成中文,用括
号注明外文;以工商注册的名称为准,无工商注册材料
的,以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为准)。此处不用简称。
如: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
伙的,直接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和住所地,并另起一行写
明代表人及其姓名、性别和职务;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
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
贯、住所地,起有字号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字
号。
4.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变更名称的写变更后全称。
当事人的名称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变更的,或被吊销
营业执照的,在正文查明事实部分的开头或者末尾写
明。
5.住所地要求写明当事人住所地所在的国家、省
(自治区)、市、区、村镇、门牌号码。当事人是法人
的,要求写明法人所在地址;当事人是个人的,要求写
明个人住址。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
住地(外国当事人,用括号注明外文详细地址)。涉台案
件的台方当事人,应写明为“台湾____市(县)____路
____号”;涉港澳案件的港澳当事人,应写明为“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____路____号”。涉港澳台案件的
当事人住所地可不冠“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法定代表人后面不用冒号隔开,直接写明其姓名
和职务(以逗号隔开)。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前不写企业名
称。
2.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负责
人”,其他要求同上。
三、委托代理人
1.委托代理人后不用冒号隔开,直接写明其姓名和
职务(以逗号隔开)。
2.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写在第一位,可用“该公
司”经理(职员)表述,外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或律师写
在第二位。
3.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写明姓名,______律师事
务所律师。
4.委托代理人是公民个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
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或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
住址。职务前应冠以工作单位全称。
四、案由
1.案由应按照颁布的《民事案件案由
规定》确定。
2.经审理认定的案由,与立案案由不一致的,应以
经审理认定的案由为准。
3.当事人的简称在表述案由时第一次使用。简称要
清楚、得当、规范,避免使用引起歧义的简称。
五、案件审判程序
1.受理案件日期:立案日期。
2.合议庭组成人员:写“由审判员______担任审判
长,代理审判员______、______参加的合议庭审理本
案”。如合议庭成员有回避、变更情况,亦应写明。
3.庭前诉讼保全、管辖权异议、证据交换、开庭日
期等,依时间顺序简要写明,多次开庭审理的,应写明
各次开庭时间。如果未公开开庭的,写“本院因……
(写明原因)对本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本案现已审理
终结”。
4.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多次开庭审理的案
件,如变更代理人或出庭人员有变化,应写明各次出庭
人员。
5.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未到庭的,应写“______经本
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6.出庭传票系公告送达的,应写“______经本院公
告送达出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7.当事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写明
“______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8.共同诉讼中,如果案件的当事人有的到庭,有的
没有到庭,有的诉讼代理人到庭或诉讼代理人也未到庭
的,或者有的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都应如实具
体写明到庭和未到庭、中途退庭的情况。
9.其他情况,如中止诉讼恢复审理亦应一并写明。
第二部分:案件的事实陈述部分
该部分应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各方当事人争议
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定的事实。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
分应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
示,明确纠纷的焦点,使得整个判决各部分的叙事、说
理和判决结果紧密联系,前后照应。判决内容的叙述应
言简意赅,符合逻辑,切忌冗长和不必要的重复。当事
人在诉讼过程中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
的,应当一一并写明。
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及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包括: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诉讼请求和证据;
被告答辩、反诉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原告针对被告反
诉的答辩理由和证据;第三人陈述的事实、理由和证
据。
表述中均应使用第三人称,将当事人使用的“我单
位”“本公司”“本人”等称谓改用其简称,应避免出
现带有语气、情感之类的词语。对起诉及答辩理由,应
做总结、归纳性概述,既要忠实于各方当事人原意,又
要注意全面,在不遗漏各方当事人的主张的基础上进行
概括,不能流露出法官主观意向。对于较长的起诉状、
答辩状要提炼、简化。
1.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
理由和适用法律的意见。起诉状中没有提到的,原告当
庭提出或者补充提出的意见,也要按照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写
明。并列明原告起诉提交的主要证据。
2.概述被告答辩的意见,应着重反映被告针对原告
的起诉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所做的认可或辩驳意见。
被告未作出书面答辩,但其在庭审中提出口头答辩意见
的,也应在此节中概述,写明“______未向本院提交书
面答辩意见,但其在庭审中口头答辩称:……。”如果
被告提起反诉的,应同时概述被告提出的具体反诉请求
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和适用法律的意见,应同时列明
被告答辩及反诉提交的主要证据。
3.概述原告针对被告反诉的答辩意见。原告未作出
书面答辩,但其在庭审中提出口头答辩意见的,也应在
此节中概述,写明“______对被告反诉口头答辩
称:……。”
4.概述第三人的意见。第三人未作出书面陈述,但
其在庭审中提出口头陈述意见的,也应在此节中概述,
写明“______(第三人)口头陈述称:……。”并列明
第三人提交的主要证据。
5.当事人既没有参加庭审,也没有提交书面意见
的,写“______既未参加本案庭审(或诉讼),亦未向本
院提交书面答辩(或陈述)意见。”
二、各方当事人质证及法院认证部分
包括:①简述各方无争议的证据;②围绕案件争议
焦点,详述当事人持有异议的证据质证情况;③概述法
院的认证理由。
1.对经法院庭审质证,各方当事人对真实性、关联
性、合法性均不持异议的证据,仅分别列明证据名称即
可。并写明“本院予以确认。”
2.对与案件争议焦点密切相关,且当事人持有异议
或争议的证据,应详细地一一写明各个证据、提交证据
的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证明目的、其他当事
人的意见、法院对此予以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理由等。
对法院调取的证据,当事人有质证意见的也要写明。
三、法院认定的事实部分
主要包括:①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法律关
系的时间、地点及争议内容;②产生纠纷的原因、经
过、情节和后果。
该部分以“本院根据上述认证查明”或“本院查
明”为引言。法院认定的事实,必须是经过法院审理查
明属实的事实。该部分陈述应区别情况而定。叙述的方
法一般应按照时间顺序,客观地、全面地、真实地反映
案情,同时要抓住重点,详述主要情节和因果关系。应
注意贯彻繁简分流的原则,做的针对性强,重点突出、
层次分明、繁简适当。对各方当事人存在争议,法院不
予认定的事实,不予以表述。
叙述事实时都要注意保守国家机密,对影响当事人
的声誉,隐私情节不作表述。对于较为复杂、多项的事
实,可以分段写。
货币单位统一使用“元”;如人民币____元或者
____美元、____欧元。数字之间不用逗号,4位以上数
字采用三位分节法;数字为百万元以上,甚至上亿元
的,可以百万、亿元为单位。如800万元、1.5亿元。案
件中有不同货币时,应分别注明人民币及外币名称。特
别是诉讼请求和判决主文,币种一定要清楚
第三部分:理由部分
判决理由是此部分的核心,也是整个判决书的灵
魂。判决论理要充分、严谨,即要有针对性,责任分
明、逻辑性强。该部分应写明判决的理由和判决所依据
的法律。
判决的理由,要根据认定的事实,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阐明法院对当事人行为的
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认定理由和法律依
据。说理要有针对性,要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针
对当事人的争执和具体诉讼请求,摆事实,讲法律,讲
道理,分清是非责任。诉讼请求合法有理的予以支持,
不合法无理的不予支持。做到以理服人。
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在引用
时应当准确、全面、具体。
该部分的论述,主要包括:①事实认定;②证据认
定及认证理由;③法院判决的法律理解和适用;④支持
或者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理由;⑤综述。
1.该部分以“本院认为”作为引言,本院认为后面
用冒号。如果本院认为后面要分段的话,可以把“本院
认为”单列一行,下面再分段叙述。分项论述的,以汉
语数字为顺序号分项。
2.首先要对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效
力进行认定,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说明当事人行为的
效力及责任承担。
3.其次,围绕各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针对原告的
诉讼请求及理由逐一加以论述。
4.简单案件直接写明判决的理由即可。
5.对于事实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建议根
据庭审时归纳的各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分别来写。(如:本
院认为,根据原告的诉讼主张和被告的答辩意见,本案
的争议焦点为一、……;二、……;三、……。可以一
个焦点一个焦点地说明,也可以按照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项项阐明“本院认为:”……对当事人的该项请求应
否支持,说明理由。)
6.涉及事项较多的,可以分段论述,最后进行总结
性论述。在大的分项中,可使用阿拉伯数字为顺序号分
别论述。
7.理由部分引用法律时,尽量引用法律原文,以冒
号加引号援引。
第四部分:判决主文部分
该部分是对判决结果的表述,是对案件实体问题作
出的处理决定。表述要明确、具体、完整。要根据确认
之诉、变更之诉或给付之诉的不同情况,正确地加以表
述。例如,给付之诉,要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或数
额、给付时间以及给付方式。给付的财物,品种较多的
可以概写,详情另附清单。需要驳回当事人其他之诉
的,可列为最后一项。
1.该部分的当事人名称要用全称。判决主文的几项
之间统一用分号。
2.判决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应写明判
决履行的日期,以及逾期履行的法律责任,履行期限不
同时应分别列明。如“以上判项的判决生效后___日内履
行,逾期履行(或逾期给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处理。”给付义务适
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部分写在案件受理费承担
前面。
3.对利息的表述可写为“自________年__月__日
始,至____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或
存款)利率计算。”
4.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规
定: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写明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
一条规定的权利(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程序)。
5.对每一判项的表述要注意归纳合并,即:将一类
判决内容或者适用同一法律的判决内容归纳合并为一个
判项表述。如:将返还本金及相应利息表述为一个判
项;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及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表述
为一个判项,而不应分项表述。依据《关
于在民事判决书中增加向当事人告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三十二条规定内容的通知》(法〔2007〕19号)第一条
①
规定,具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在所有判项之后另起
一行写明“如果(原告______或者被告______或者第三
人______)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
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
告知内容。
第五部分:尾部
尾部应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
上诉期间、上诉案件受理费的交纳、上诉法院名称、不
按期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法律后果以及合议庭成员署
名和判决日期等。
1.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诉讼费用是由法院根据最
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四章
“诉讼费用负担”的有关规定来决定的,它包括案件受
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它不属于诉讼争议的问题,因此
不应列为判决结果的一项内容,应在判决结果后另起一
行写明。可表述为:“案件受理费______元、其他诉讼
费用______元,由______负担(已交纳)(未预交的,
写: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2.上诉人提交上诉状副本的份数,应根据具体案件
的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来确定。
3.当事人的上诉期间,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交
代外国(包括港、澳、台地区)当事人与中方当事人享
有30日与15日不同的上诉期间。
4.判决书尾部的署名,由合议庭成员审判长和审判
员共同署名;助理审判员参加合议庭的,署“代理审判
员”。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由院长、庭
长担任审判长。法官的审判职务与名字之间不加标点符
号。
5.“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应加盖在
年月日与书记员署名之间空行的左边。
注:①2012年民事诉讼法相应的条文为第二百五十三
条。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22:23: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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