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以后,楼上漏水,楼下被淹,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24-11-06 14:36:2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八年级英语教案)

《民法典》实施以后,楼上漏水,楼下被淹,如何维权?

问:发现漏水后,应该怎么处理?

1、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证据收集。

2、进行协商,可先小区物业或社区,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楼

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

3、若协商不成,请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如价格认证中心等,到现场进行评

估。等待有关手续完备后,再向法院起诉为妥。

问:对于漏水造成的损失,又该如何索赔?

1、楼上业主: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住户“受水”

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

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

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

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

求侵权人 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

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开发商:房子还在保修期内,又确信不是人为破坏时,不管是受损业

主还是楼上邻居业主,都应及时让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当开发商按业主要求,

派人来修补后,仍未解决漏水问题或维修不到位,反复两次后,业主可以自行

人进行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来出。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业主可以到当地质

监部门进行投诉,或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

问:楼上造成漏水情况却不肯赔偿,咋办?

如果漏水原因确为楼上造成,而邻居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受损业主可根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

如果邻居不理会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以先自己请施工队进行修补,所花费的费

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再通过法院要求楼上邻居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

生活、团结互助、公平 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问:楼上住户装修导致漏水,物业要负责吗?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

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

项告知业主。

物业公司发现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时,应当通知行为人立即

停止并改正;行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应当及时报请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如果业主遇到了此类问题,应首先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尽到上述

义务,就应该为受到损失的业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

义务,则不承担责任。

问:出租房漏水殃及邻居,房屋所有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

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案件系

相邻关系纠纷,业主虽然并非侵权人,但作为不动产的所有人,对于因其房屋漏

水对邻居造成的损失仍应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亦可向租户追

偿。对于邻居因为漏水而造成的损失,可以双方酌情商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

规定;法律、法规没有 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同时,《民法典》第七百一十

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 租赁

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不动产的所有

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

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问:购买的新房出现漏水等问题,又该如何维权?

《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

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

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

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

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就明确了,

正常情况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最低保修期限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墙面、顶棚抹灰脱

落,保修1;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保

1个采暖和供冷期;卫生洁具保修1;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保修期从

房地产开发商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保修

范围之内的非人为损坏,由房地产开发商免费维修,因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

修单位进行维修时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购买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

偿责任。但要注意,因住户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

成的质量损失,开发商不承担保修责任。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21:54: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9656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