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我们知道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有⼀定的区别,但是⼜没有深⼊的去了解,也不知道具体的区别在哪些
⽅⾯。今天,就为⼤家介绍⼀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
对您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特征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
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
③不能发⾏股票,不能公开募股;
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
⑤财务不必公开。
2、股份有限公司:
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②通过发⾏股票筹集资本;
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④股票可以⾃由转让;
⑤财务公开。
⼆、设⽴条件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
①股东符合法定⼈数为2~50⼈;
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业不同⽽定);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⑤有固定的⽣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产经营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
①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以上的发起⼈,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可以少于5⼈,但应当采取募集设⽴⽅式;
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民币1000万元;
④发起⼈制定公司章程;
⑤有公司名称,建⽴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⑥有固定的⽣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产经营条件。
三、出资额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以⽣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
的公司⼈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民币10万元。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民币1000万元。
四、出资⽅式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额缴付出资。股东如不按期缴
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时全部发⾏,并由发起⼈全
部认购。以募集设⽴⽅式设⽴公司的,发起⼈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
集。
五、股份转让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
东会决议通过。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成⽴之⽇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
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六、组织机构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股东⼈数较少和规模较⼩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
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形态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
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2、股份有限公司:(创⽴⼤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其中创⽴⼤会是股份有限公司成⽴过程中的
过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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