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授课课件)
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授课课件)
开头:讲人民调解工作深感五怕:
一怕缺乏理性知识,讲不深、讲不透、讲不好。
二怕讲不出,收不牢。不准备文字材料怕讲不出,准备后怕照本宣科大家不
愿听;如增加些法律或案例内容,一是素材不多二是怕收不牢。
三怕不联系实际空对空,如讲案例涉及本街道有关单位、有关当事人,讲得
不好怕有负面反映。
四怕在座各位学历比较高,相当一部分同志有相当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人
民调解工作业务能力和较长的的经历,工作技巧和方法比我还强,怕讲错或讲外行
话。
五怕同志们对我授课要求太高,达不到同志们对我的要求。上次区局来讲,
有些同志不配味口。为此深感压力相当大。
尽管如此,为了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纠纷、化解纠
纷和法制宣传三大功能在维稳战线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好本地区社会稳定。愿
和各位借此机会探讨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下面我谈五个方面内容
一、什么是人民调解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
三、当前街道调解工作的特点
四、调委会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类型、分工、方式和条件
五、怎样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什么是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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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调解。调解就是在第三方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
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进行协商,自愿
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它有三个特征。
一是第三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主持协商,而不是无人从中主
持,完全是纠纷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
二是第三方只是调解、劝说、而不是裁决。
三是在第三方的劝说下,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
公德规范为依据,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而不是行使行政、司法权进行强制性
解决。调解分为:
司法调解(法院主持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判决,调解成功后赋予强制执行效
力,当事人不得反悔、不得上诉)。
行政调解(劳动仲裁:调解不成进行裁决,裁决不服可诉讼解决。司法行政
主持调解:如不服调解也可裁决,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反悔仍可以以原纠纷
通过诉讼解决)。
人民调解(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不愿调解或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可向人民
法院诉讼)。
民间调解(亲朋好友、娘舅、等中间调解)。
2、什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
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
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
种众自治活动。是人民众运用自已的力量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的一种自治活动。
(自我监督)人民调解制度是社会民主的组成部分,是人民众自己组织起
来通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一种形式。人民调解是一项具
有中国特、为我国宪法确认的法律制度,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人民调
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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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
用。
它也有三个特征(三性)。
(1)人民性。A人民调解是在社会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条件下产生发展起来
的。B调解的民间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C调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和社会公德。D调解的目的是平息人民众之间的纷争,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
社会稳定。
(2)民主性。人民调解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强行调解;调解运用说服教
育、耐心疏导、民主讨论、协商的方法。
(3)众司法性。人民调解是在法定的组织形式下进行的司法活动,不是
众的自发活动,它是依法调解。人民调解还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的指导与
监督。
我国现有的人民调解组织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A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
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组织的基本形式,依法设立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
业、事业单位。B联合调解委员会,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调解委员会组成的联合调
解组织。C专门调解组织,即针对专门的人设立的调解组织,如集市贸易调委
会、物业管理等调委会。除了上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三种形式外,随着形势的发
展,根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需要,近几年来,还出现了一种新的调解组织形式,
这就是社区矛盾调解中心。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采用下列形式设立:
(一)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人
民调解委员会; (四)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3、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7个)
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制度建设作了原则规
定,《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19条根据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对人民委员会
制度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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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不断加强组织队
伍建设。除了上述制度外,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工作的发展和实际需要,还可以建
立其他组织、工作制度,以保障人民调解活动的顺利开展。
(不讲)
(1)岗位责任制度。街道司法科今年已制订了《永丰街道2021年度人民调
解委员会工作考评细则》规定:工作内容及要求、组织落实、活动情况上报、调处
成功率和防激化、制度落实、法制宣传、安置帮教、遵纪守法、资料齐全等9项内
容。并经3月份的调解主任工作会议讨论通过。
(2)纠纷登记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当事人的口头申请或者书面申请
都要应当进行纠纷登记。纠纷登记应当记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年令、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事由、,记录人签名____或盖章,注明登记日期。经登记后进
行审查,对不属于调委会调解范围的纠纷,要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告知当事人
到有关部门申请处理。对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纠纷,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
人。
(3)统计制度。A确定统计人员,建立统计簿册;B设立统计表;C统一统
计标准;D及时汇总上报。
(今年个别单位的数据上报始终延迟)。
(4)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有:设立保管人员(未归档之前调解主
任,年终交居委会档案保管人员),规定必要的调阅(调解主任负责检查资料是否
齐全),保密管理办法(特别是涉及个人稳私,商业秘密,国家保密一不涉及)。
调解文书包括:当事人调解申请书(书面、口头笔录)、民间纠纷受理登记表、当
事人陈述笔录、调查材料或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笔录)等等。
(5)回访制度。回访可使调解组织清楚了解和掌握调解工作的效果,发现调
解工作的不足,帮助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排除妨碍协议正常履行的的各种隐
患。回访的内容是: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特别
是重点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对调解协议书的态度等;有无新的纠纷苗
头;对调解人的意见、建议。回访后,对影响正常履行协议的各种隐患、纠纷动
响、当事人的思想状况等要分析^p 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对有激化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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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果断采取措施(定人负责、定时上门做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定具体措施)
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
(6)纠纷排查制度。调委会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明确排摸的目的和
意议;2、掌握排摸的时间(每季一次或逢年过节和重大活动)、范围、方法;3
逐门、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队,掌握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4填写排摸工作统
计表;对应当由调委会调解的,落实调解人员及时化解;不属于调解范围或调解不
了的及时上报;对排查中揭发出的犯罪线索,立即移交公安部门。
(7)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主要内容:1、建立息信传递与反馈组织
(调解小组、调解员或信息员)。2、组织信息的传递;一种是纵向传递,是指调
委会将信息传递给上一级调解组织。另一种是横向传递,是指调解组织将信息传递
给有关部门或共同调解的各调解组织。传递方式:口头传递、书面传递和电话传
递。3、做好信息加工处理。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轻重缓急进行处理(如易激化
实行“三定”打架伤害赔偿待康复后)。4、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保障信息渠道的
畅通,使有关部门及时掌握纠纷情况,了解上一级调解组织的调解意见,便于有效
疏导、调解。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
随着我街道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
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经济和社会生
活中的各
种矛盾,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变化,涉及到一些众利益的矛盾比较突
出,特别是在撤村建社区中和居民之间的民间纠纷问题逐渐增多,且呈现出多样性
特点,若不能正确、及时地化解和处理,势必会激化社会矛盾,造成众不断上
访、集访甚至发展为民转刑、民转非事件,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和地区的经济发展。
为此,各居委会及调委会已引起了高度重视,认真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众经
济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积极调处发生在身边的一些纠纷,同时深入调查,了解
分析^p 社区矛盾纠纷的特点、原因,区别不同情况,寻求解决纠纷的办法,协
调好各方的利益关系,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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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六
个):
1、人民调解在加强社会法制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
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纠
纷 、化解纠纷和法制宣传三大功能,始终处在维稳工作的第一线,具有预防犯
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人民调解是推动公民守法的一条重要途径。人民调解工
作通过调解民间纠纷,向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通过针对
性地帮教劣迹人员,督促他们遵纪守法具有其他组织无法替代的作用。所以说它在
加强社会法制体系建设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2、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起的作用。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建
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精神文明建设息息相关。
一是为众排忧解难,增强人民众之间的团结友爱。
二是通过向众法制宣传和社会道德教教育,使广大人民众成为有理想、
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新型劳动者。
三是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积极开展众性的精神文明建
设活动。包括组织发动众制订“居民公约”、开展评选五好家庭、创建文明法制
小区活动。并通过这些活动,表扬那些讲文明、懂礼貌、和睦相处、遵纪守法的好
人好事,批评那种歧视虐待妇女、不赡养老人等不良风气对构建和谐社会和精神文
明建设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3、人民调解在维稳工作中在所起的作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的目标是预
防犯罪、改造罪犯、积极消除犯罪的原因和条件,争取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的根本
好转。作为人民调解,它的基本目标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总的目标相一致,但
又有自已的特点,这就是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的发生,防止民转刑、民转非事件以及
集访事件的发生;通过解决民间纠纷,进行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人民
众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从而减少和预防犯罪发生,促进整个街道的团结,
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4、人民调解在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所起的作用。
一是通过调解大量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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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纷争,解除其精神负担,增进了团结,使其心情舒畅地
工作;
二是人民调解组织设在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生活在众之中,易于在第一
时间第一地点发现和处置各种矛盾纠纷,;
三是人民调解组织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可以使党政领导从解决纠纷的繁
忙事务中解脱出来,使他们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搞好其他各项工作;四是人民调
解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直接服务于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5、人民调解对促进社区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作用。
6、人民调解对预防犯罪所发挥的特殊作用等等。
三、当前街道调解工作的特点
2021年以来,全街道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 件,调结 件,成功率达 。其
中:婚姻103件(占12.4)、恋爱3件、继承5件、三养(赡养、扶养、抚养)
35件(占4.2)、住房17件(占2.1)、宅基地5件、租赁12件(占1.4)、改扩建
4件、产权3件、公用部位74件(占8.9)、邻里360件(占72)、合同纠纷5件、
损害赔偿72件(占8.7)、劳动纠纷2件、其他纠纷66件。防止激化转化为刑案和
非正常死亡3件、集访10件。不包括企事业单位调解的纠纷,公民与企事业单位
纠纷,体性上访纠纷、连续调解不满3次的纠纷、法律服务所处理的纠纷等。而
今年以来全街道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62件,调结262件,成功率达100 。其
中:婚姻37件(占14.1)、恋爱2件、三养(赡养、扶养、抚养)13件(占
5)、住房5件、租赁7件、产权2件、公用部位5件、邻里143件(占54.。6)、
合同纠纷1件、损害赔偿12件(占4.6)、劳动纠纷1件、其他纠纷15件。
随着街道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改革开放也已30周年,本街道社会矛
盾和民间纠纷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归结起来有两点:(一)社会矛盾纠纷主要集中
在民生问题上,即社会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民生问题上,老百姓之间的恋爱家庭和
邻里纠纷及房屋宅基地共212件,主要涉及家庭邻里矛盾、动拆迁安置后家庭住房
分配、环卫环保以及拆违中遇到的新问题,占总量的80.9。
(二)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性特点1、传统类型的纠纷依然突出。涉及
邻里、婚姻家庭等的纠纷仍占绝大多数,而家庭纠纷主要集中在婚姻、继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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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住房等领域。同时在街道撤村撤镇过程中,传统的纠纷类型也出现了涉法因素
多、隐患根除难、纠纷易复发的特点,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化解,极易造成矛盾激
化,引发侵权赔偿纠纷甚至刑事案件。
2、新类型的纠纷时有发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新《劳动合同法》的正
式实施和改变经济发展方式,拆违工作、企业用工不规范、环境污染、居务公开、
部分涉农居委会的土地承包等纠纷也不断增多。同时根据节能减排等政策、措施的
施行,许多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面临着关停并转的问题,由劳动争议而引发的社会
矛盾纠纷也在不断增加。民间纠纷的主体由公民与公民转化为公民与经济组织、与
企业、与基层干部、与街道办事处及管理部门;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家庭、邻
里、继承、赡养等简单的涉及人身利益、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
纷(房屋租赁、装璜)、干关系纠纷、下岗待岗与企业的纠纷、劳动合同、企业
拖欠职工工资、城市建设噪音扰民纠纷、动拆迁纠纷(动迁安置宅基地纠纷、动迁
安置房分配纠纷)、_撤村建社区中纠纷(1、仓吉印海队个别村民认为集体资产处
置不公;2、戴家浜部分老年居民要求办理大病医疗保险;3、城镇居民在乡办企业
退休职工要求增加退休金;4、地毯厂几百名职工认为企业保险交纳存在问题等
等。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民事主体日趋多元化,民间纠纷的表现形式由当事人之
间、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家族之间转向体与集体、与经济组织、与管理部门之间
的矛盾纠纷大量涌现,导致民间纠纷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复杂,表现形式越
来越多样化,这些纠纷如得不到及时化解,对社会稳定所产生的影响较之以往传统
意义上的民间纠纷更为严重。
(如花园浜居委会部分居民与东钛厂问题、业主丢失助车与物业矛盾等)_个
别居民认为不批不斗不怕你,解决工作不求你,有了因难碰到问题矛盾寻着你,解
决得不满意骂杀你,弄得不巧要通过上访诉讼来告你。所以调解工作难度越来越
大,我深感调解工作既烦又难。这些矛盾纠纷对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传统的调解
方法和工作手段提出了新的挑战。
四、调委会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类型、分工、方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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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委会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和类型。根据有关规定调委会受理民间纠纷的
范围,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根据纠纷所指的对象,大体可划分为如
下范围和类型:
(1)婚姻家庭纠纷。这类纠纷是指因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及由此而产生
的财产关系所引起的各种纠纷。主要包括:恋爱解除婚约,夫妻不和,离婚,妇女
带产改嫁,借婚姻索取财产的(特别是外地人),以及父子、婆
媳、妯娌、兄弟妹、夫妻之间因分家析产、赡养、抚养(抚养)以及家
务、家庭暴力等引起的纠纷。
(2)生产经营性纠纷。主要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以生产为目的所发生的纠
纷。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买卖生产经营方面引起的纠纷。还包括:地界(自留
地)争夺农机具等等。
(3)财产性纠纷。主要包括:所有权纠纷、使用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
有权指对物质财富的确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争议。使用权纠纷,如租
赁、宅基地等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与债务人因债的履行而发生纠纷,如合
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等等。
(4)侵权纠纷。侵权纠纷是指主体一方或数方不法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引
起的纠纷,但必须是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如情节轻微的损害他人
财物,轻微伤害,损害名誉等行为给受害一方造成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所引起的纠
纷。
2、对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艰制。依照《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规定,人民
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有二类:一是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有关机关管辖处理
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违章建筑处理、非法转让房屋
引起的纠纷)等等。
二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具体分为:(1)法律明文规定由有关部门管辖或处理的如仓吉(解除婚姻关
系、解除收养关系、确认合同效力);(2)已构成刑事案件,或构成《违反治安
管理处罚条例》的;(3)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正在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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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已经申请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或者处理完毕的;(5)一方当事人不同意
调解的;(6)城市公有房屋租赁使用权确认及公有房屋改建影响结构,或者抢占
强住房屋管理部门管理的公房以及公房的租赁分户引起的纠纷(秀南)。因上述原
因导致斗欧、伤害及损害赔偿的纠纷,应以房屋管理部门为主,调委会协助,调解
不成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7)在集市贸易因摆摊设点,强买强卖等引起的
斗殴、伤害及损害赔偿纠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派出所调处。但可配合
调解。
(8)涉及违章建筑引起的民事纠纷,由规划、城建、房地、公安部门按各自
分工范围负责处理,都不属于调委会调解的职权范围。但可配合有关部门调解(玉
树)。
3、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分工。
(1)纠纷当事人户口在同一居委会辖区内的,由该调委会管辖;(2)纠纷
当事人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发生了纠纷 ,由纠纷发生地调委会主动联合另一方调
委会调解;(3)当事人户口所在地与居所地不一致的,由居所地调委会管辖;
(4)
双方当事人是企业职工,并且纠纷发生在其工作单位的,由当事人所在单位
受理调解;(5)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应以其
家长或监护护人所在地确定等。复杂、疑难和跨地区、跨单位民间纠纷,一是由街
道调委会受理,二是共同受理或一个受理共同调解。
4、受理纠纷的方式和条件。
(1)受理纠纷的方式:根据当事人申请(书面或口头)受理调解纠纷;当事
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不论通过哪种方式受
理纠纷,都必须遵循一个原则,就是要尊重当事的诉讼权利,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
调解。
(2)民间纠纷受理条件。
一是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住
址、工作单位等。被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要说明单位地址和法定代表
人姓名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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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如给付债务、赡养费,返还财产、确认继承权、损
害赔偿等等。
三是事实依据。即纠纷的事实,包括发生时的事实情况及相关证据(有些是
当事人提供,有些是调委会调查)。
四是申请调解必须属于调委会受理范围(已讲纠纷 受理范围)。
五、怎样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上个世纪司法行政工作相对单一,依据《司法助理员工作条例》开展工作,
主要工作是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协助基层调处疑难复杂、易激化、民转
刑案件和防止民转非。现在的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开
展法律服务等工作。可以讲现在的司行政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工作量越来越大。虽
然工作量大要求高,但司法行政工作的落脚地在社区各居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都
离不开各居委会干部的配合和支持分不开的。此培训班有相当一部份同志是新的居
委干部,有相当一部分同志未担任过调解工作,对此工作不要怕。只要弄清事实、
认真学习对照相关法律,虚心向有关部门请教,对纠纷当事人耐心进行疏导,不断
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技巧,调解纠纷一定能够成功。为此提出如下想法,仅供
同志们参考:
1、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
(1)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依据是《宪法》、《民事诉讼法》;国务院行
政法规依据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司法部规章依据是《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民间纠纷处理办
法》、《跨地区跨单位民间纠纷调解办法》、《关于人民调解组织接待来祖国大陆
探亲的台湾同胞及及家庭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司法解释:《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上海市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
市房产管理局、上海市房屋纠纷仲裁委员会关于处理民间纠纷的若干规定、上海市
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婚姻”纠纷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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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调处纠纷中常用法律学习建议: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老年
人、青少年、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条例等。因纠纷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故要求碰
到什么纠纷,有针对性地学习寻法律依据,做到依法调解。
2、坚持调解工作十六字方针。即“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与“多种手段,
协同作战”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两个主面,“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强调的是人民调
解委员会要及时调解矛盾纠纷,要及时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
态,解决在基层;“多种手段,协同作战”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不了的疑难
纠纷,社会难点、热点纠纷和体性纠纷要及时送交政府或有关部门处理,运用多
种手段加以解决,防止久调不决导致矛盾激化。
3、调委会调解民间应当遵守的原则。
A依据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
文规定,依据社会道德进行调解。注:调解不是湖稀泥、是有原则的, 必须是依
法调解;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订的机关不同,效力也就不同,解决纠纷依据
有上述明文规定的,适用的法律必须对号入座。在没有上述规定情况下才能用社会
公德,不得以违背法律习惯如:嫁出的女儿无继承权、嫁出的女儿对父母无赡养义
务、解除亲子女与父母关系等等。
B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注:双方自愿只要有一方不愿
意,就不能调解;不愿意调解的不是不管,但也要做好当事的思想疏导情绪稳定工
作,同时要为当事人寻出解决途径,通过行政有关部门、上级、法院等,如有关
机关、部门需协助的应予以配合;当事人平等地位,不能有地位高低,个人与企
业、事业、等。
C遵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
民法院起诉。注:有些虽当事人自愿调解,但始终远距大而达不成协议,如有一村
有一意外事件造成一孩死,一方要赔偿26万元,另一方只同意20_元,告知向法
院起诉;或经多次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或当事人申请时愿调解,后在调解中不要
求继续调解的。在做好当时人思想疏导工作的同时,要求其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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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要具备如下条件。A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什么是公民的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已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
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行为能力分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1)已达法定成年年令即已
满18周岁;(2)精神状态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二项必须同时具
备。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对象和条件:(1)16周岁以不满18周岁以上的
公民;(2)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即以自己的劳动取得固定收入,
并能维持当地众的一般生活水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
一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二是不能完全辨认其行为的精神病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
一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是不能辨认自已行为的精神病人。如发现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催告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协议书效力。B当事人意思表示真
实。C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
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经人民
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
解协议,具有民事合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已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
者解除调解协议。”如合法院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具备民事合同性质:A主持调
解的必须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或者其他调解机构不适用)。B
调解协议必须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容(如“同意改掉吃酒骂人的坏毛病”,“同意好
好过日子”、“夫妻双方的钱由妻子保管”,都不属民事合同的权利义务民事合
同)。如给付老人赡养费、支付损害赔偿费、何时归还债务等属民事合同。C调解
协议的形式是书面协议。D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5、常用的调解技巧有哪些。
A调解方式技巧。是指调解人员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运用不同的调解方
式,灵活的调解纠纷技能。调解方式有:单独调解、共同调解、直接调解、间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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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公开调解、非公开调解、联合调解等等。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刑型、不同性
格采取不同方式。如某居委会岳父母与女婿发生纠纷,女婿酒后曾二次敲掉岳父母
居住的门窗,使二老无法居住该房,女老人寻短见,男老人准备与女婿拼命。通过
调查了解到:焦点是产权纠纷。后来通过单独对二老调解听想法,再由居、街调委
会组织双方共同座下来进行析产调解,最终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女婿并表态即时修
好门窗、并出资为老人安装好水电分表。成功之处一是采用了确当的调解方式;
二是抓住了本纠纷矛盾焦点,不是以损害赔偿而以析产来调解。
B调解语言技巧。是指恰当、得体、适时运用调解纠纷的技能。在调解中要
用语言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批评、劝导。如某居委会二位70多岁老夫妇,
要求解决子女不尽和少尽赡养义务。反映:生育5 个子女,2老含辛茹苦地扶养成
人,均已成家立业,如今不肯尽赡养义务,要求解决如不解决一死了事,减轻子女
负担。经与该村取得联系事有出入,如子女批评肯定加深矛盾,并会收到不良结
果。我做老人思想疏导工作:(1)子女未尽到赡养老人是违法的,婚姻法规定子
女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今你子女在场我当面也要对他们批
评教育的;(2)你2老含辛茹苦地将他们扶养成人,成家立业是不容易的,你子
女他们今后也要老的,应该为自已子女树立敬老的榜样。现子女对你们未尽到应尽
的义务,难怪二老丧心是完全可理解的。请你们想开点,以前拉大5个子女吃尽苦
头已过来了,但日子比以前好得多倒想寻短见要不得,(3)村马上要撤村建社
区,老人都有要有养老金每人每月352元,_2=每月704元不值得。真的同志啊不
要骗人,明年现在拿不到养老金再来寻我。
C调解方法技巧。是指调解人员在调解纠纷时采取的措施。常用方法有:1、
宜少不宜多。是调解人员在调解纠纷时,要多听少讲,要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
要急于表态,更不要训人。2、宜缓不宜急。对有些只要不继续恶化的纠纷,不急
于调解,这就通常说的“冷处理”,让当时人有一定的时间考虑,也有利于调解人
有时间全面了解情况。3、宜暗不宜明。
一是遇有当事人情绪激动,争先诉说,各不相让的情况,先将双方当事人隔
开,背靠背地分别做工作,待双方情绪平静下来,再面对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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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对不适宜采取公开调解的纠纷,不应采取公开调解方式;对不宜公开的
调解内容和处理不要外传(特别是隐私纠纷)。4、宜粗不宜细。
一是在调解时该细的则细,该粗的则粗,不要有企图对纠纷形成与发展过程
中每一句话,每个行为都查清,只要基本脉络清楚,责任已经分明就已经可以了。
二是在商定解决纠纷的具体方案时,只要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得到保障与承
担,
那就要引导双方不要斤斤计较,而着眼于今后继续合作与和睦相处。
D调解换位技巧。双方当事人换位、调解人与当事人换位方法。如某居委会
发生一件,残疾人家属要求建成房纠纷,二将次将智呆人领到居委会。
司法科经调查,后来采用双方当事人换位、调解人与当事人换位方法,收到
良好效果,平息了纠纷而无反复。
在调解工作中,调解技巧还有很多,需要调解人员在调解纠纷中不断总结,
以促进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调解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人民调解防激化“八字经”
一是信息要“灵”,网络健全,制度落实,渠道畅通。
二是行动要“快”,快递信息、快到现场,尽快采取措施。
三是态度要“诚”,与人为善。精神所至,金石为开。
四是脚头要“勤”,勤访勤问,注意反复,防止激化。
五是思想要“敢”,对横蛮的当事人不畏惧,晓知以理,导之以法。
六是作风要“深”,深入现场,调查分析^p ,抓住关节点。
七是业务要“精”,有的放矢,情、理、法三管齐下。
八是嘴皮要会“磨”,要耐心细致,善于对症下药,说到点子上。
同时要定人负责,定时上门,定出具体防止激化措施。
6、如可弄清纠纷事实真相,做到是非分明。
一是双方当事人作调查,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当事人的陈述,
了解他们的真实思想和要求,了解纠纷发生、发展的全过程。
二是向关系人、知情人和周围众作调查(不能向利害关系人作调查)。每
一起纠纷在发生、发展的过程中都要牵涉到一些人,都有会有知情人知情。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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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处于互相矛盾的地位,往往不能客观地反映情况。因此必须向关
系人、知情人和周围的众调查,才能避免偏听偏信的错误。
三是向当事人所在单位作调查。有关单位的领导和同事,经常和当事人接二
连三触,有的还直接过问当事人的纠纷,所以向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作调
查,请他们介绍情况和提出意见,对调解好纠纷是大有帮助的。
四是向现场作调查。在处理打架伤害、损坏财产时,必须到现场去调查,必
要时作好记录,在场人签字,才能掌握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7、如何做好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本人认为财产损失(非指医药费,指故意
损坏产财,以实际赔偿为原则)。对人体伤害赔偿分析^p 情况确定过错责任程
度分为:一方过错;双方过错;多方当事人混合过错。参民事案例2一方过错的,
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打人未着反而误伤自已一事);双方过错的(受害方也有过
错的),可以减轻加害方责任;混合过错的几方过错的(如民事案例2,参案
例)。
什么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由民法规定的法律责
任,对民事违法行为人施加的责任,以恢复被害人被损害的权利为目的,以一定的
民事制裁措施相联系,是一种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
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必须要具备以下四个要素。
1、违反义务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即行为人必须具有违法行为)。行为:
是指一个人有意识的活动。违法行为:分为作为的违法行为和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作为的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不作为义务,法律规定不得为某种行为(如法律规定
“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
坏”),负有义务人而为之者。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不作为义务的行为。
即法律规定应当为某和种行为(如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负
有义务的子女却不为之。注:不属违法行为:如司法人员依法拘禁当事人或强制执
行的财产;正当防卫行为(甲乙互相殴打,乙见甲举斧砍来时即操棍棒还打,使甲
臂伤落斧落的情形);紧急避险(海上遇到大风浪船客生命危险时将部分货物抛入
海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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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须有损害事实存在。损害事实是指构成“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首要条
件。如行为人的行为违法但未造成损害后果,依法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
不构成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如赔礼道歉等)。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要有因果关系(简称因果关系)。即前者是
原因后者是结果。
4、行为人必须要有过错。所谓过错,就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已的行为及其后果
的一种心理态度,分为故意和过失两各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已行为的不良
生果,而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的心理(如报复伤害等)。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
自已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轻信不会发生的心理(如
因疏忽大意造成事故)。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
原状;修理、重作、更;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形响、恢复名誉;赔礼道
歉。共十种。
要求各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
段,协同作战”的方针,始终把超前防范、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人民调解工
作中心任务来抓,不断吸取新的经验,采取新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及
时调处纠纷,为促进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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