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在城市,协议离婚的登记管
理机关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协议离婚的
登记管理机关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
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
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
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
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
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
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
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
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
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
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
行政诉讼。
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
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材料准备】协议离婚手续材料
离婚手续的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
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
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注意事项】协议离婚手续办理需要注意
离婚协议的书写内容要包括协议重点,以及详细内容的叙述。一般情况下离
婚协议应包含:双方申明离婚是否出于自愿;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债权以及债
务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归属或处理方式。
二、起诉离婚的手续办理流程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b.小孩的抚养问题;
c.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
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
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
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
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
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
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
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
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
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
离婚。
中国离婚率排名前十的省份
1、天津,离婚率高达60%排名第一。
2、黑龙江,离婚率可以达到58%,上位居第二。
3、长春,离婚结婚比已经达到了56.34%,坐上了第三。
4、北京,离婚率大概有53%了,畏惧第四,有点令人很意外。
5、沈阳,离婚结婚比高达48.09%,排在了第五。
6、重庆,离婚结婚比在45.65%左右,位居第六。
7、上海,离婚结婚比为43.61%排在第七位。
8、呼和浩特,离婚结婚比高达42.74%,排在第八位
9、石家庄,达38.59%的离婚结婚比,排在第九。
10、四川成都,离婚结婚比37.23%左右,排在全国前十这个位置。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不要抚养费可以吗
双方协商同意是可以。但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
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
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
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
情况,一般有两种:
(一)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二)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
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
原定数额给付。
需要说明的是,免除抚育费,只是就抚养费而言,其教育子女的其他义务是
不能被免除的,另一方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
利。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
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
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
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
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
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5:29: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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