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的级别是怎么划分的

更新时间:2024-11-06 12:31:3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股指期货公司)

安全事故的级别是怎么划分的

安全事故可以从很多方面进行确定。可以知道的是,安全事故可

以按照等级来进行划分。一般可以分为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

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下面

就由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安全事故的级别是怎么分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

(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

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

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如何处理?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

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

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

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

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发生

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

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

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的情

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

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

安全事故的等级一般按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以及一

般事故进行划分,按照死亡的人数以及重伤的人数进行划分。他说如

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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