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网上查询打印系统操作流程
一、纳税人申请
需网上查询的纳税人应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实名认证手
续,具体程序参照企业办理网上纳税申报规定办理。地税机关对
允许网上查询的纳税人,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自动产
生一个网上操作注册码,供纳税人办理网上查询时使用。年所得
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已领取网上操作注册码并已注
册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直接使用,无需再次申请办理实名认
证。
纳税人在办理实名认证领取网上操作注册码时应按不同申
领方式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1)纳税人本人上门领取的
①《纳税人(委托)网上操作实名认证申请单》(附件1,
可在浙江地税网站下载)
②纳税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册码的:
①《纳税人(委托)网上操作实名认证申请单》
②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或受托方税务登
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受托方盖章确认)及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中介机构)。
(2)纳税人委托其他自然人或中介机构上门领取网上操作
(3)纳税人集体委托所在工作单位(扣缴义务人)上门领
取网上操作注册码的
①《纳税人集体委托所在单位办理网上操作实名认证申请
单》(附件2)
②纳税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受托方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受托方盖章确认)。委
托人较多时附报《纳税人网上操作实名认证申请人名单汇总表》
(附件3)
④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纳税人注册用户
为切实保证纳税人网上操作安全,纳税人必须凭经地税机关
实名认证后发放的注册码,登录浙江地税网站注册用户名和密
码。纳税人可登录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点击“新用户
注册”、“个人用户注册”后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后进行注册。
个人如遗失注册码、遗忘网上操作用户名和密码的,按实名
认证规定程序补办,由地税机关重新打印注册码,通过重新注册
或点击“忘记密码”回原用户名和密码。
三、纳税人查询及打印
纳税人凭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
统后,点击“涉税查询”模块中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查询”,
选择要查询的税款所属日期进行查询,并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打
印。
附件1:
纳税人(委托)网上操作实名认证申请单
纳税人
姓名
通讯地址
单位名称 地 址
身份证件类型
手机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声明:
本人(自愿委托)申请浙江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网上业务实名认证,并对税务机关发放的网上操作
注册码、用户名和密码负保管责任。
声明人: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身份证件号码
纳税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或受托方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或受托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纳税人集体委托所在单位办理网上操作实名认证申请单
纳税人姓名及有关信息 见汇总表
声明:
我们自愿委托 单 位 名 称 申请办理浙江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网上业务实名认
证业务,并对税务机关发放的网上操作注册码、用户名和密码负保管责任。
声明人: 见汇总表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单位
纳税编码
名称
通讯地址
纳税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随单附后 受托单位办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 见汇总表 受托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纳税人网上操作实名认证申请人名单汇总表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本人已阅读委托
声明并签名确认
制表人: 审核人: 受托单位:(盖章)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4:19: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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