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
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那么其补偿标准是多少?接下来由的我为大家
整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
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
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
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
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
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
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
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
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
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
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
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
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
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
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
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
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
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
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
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
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
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去进行法律学习。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3:36: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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