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专利制度
发明人是个人,不是单位或集体,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发明人有署名权,专利权人有标识权
如果不公布发明人,在专利公报,专利申请单行本,专利单行本以及专利证书中都不公
布。以后也不得请求重新公布。公布准备后提出请求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共有专利权人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单独实施或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
实施。
合作发明专利权归属: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一
方转让,其他方享有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委托发明专利权归属: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被委托方。
执业证颁发时不要超过70岁。
合伙人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申请专利代理机构,应该提交:成立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书〔写明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
场所、负责人〕;专利代理机构章程;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和档案
存放证明;专利代理机构的资金和设施情况的证明。
申请办事处的专利代理机构应满足:设立时间满2年以上,具有10名以上专利代理人,
通过上一年的年检。
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责任,可以向专利代理人追偿。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发明:产品和方法。
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只保护产品
外观设计: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彩、形状与图案的结合,保护的不是产品本
身。
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的形状特征。在特定情况下所具有的空间
形状属于保护的客体。
将现有技术中的已知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
进。
单独的彩不能构成外观设计,除非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图案。
违反法律不包括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
首次从自然界别离或提取出来的物质,其物质本身和取得该物质的方法均可以授予专利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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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疾病诊断方法同时满足2个条件: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为对象,以获得疾病的诊
断结果或健康为直接目的。
动物屠宰方法不属于方法。
非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微生物和微生物方法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申请日当天公开的不属于现有技术,而是属于抵触申请。
未给出任何技术内容的说明,以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得知其结构、功能或材料成分
的产品展示,不属于使用公开。
新颖性的判断:1、相同内容的发明或实用新型;2、上下位概念;3、惯用手段的直接
替换;4、数值和数值范围;5、包含性能、参数、用途或制备方法的产品权利要求。
包含性能、参数的产品权利要求:如果性能、参数隐含了要求保护的产品有区别比照文
件中产品,则具有新颖性。
包含用途的产品权利要求:如果用途隐含了产品具有特定的结构和/或组成,即结构和/
或组成发生改变,具有新颖性。
包含制备方法的产品权利要求:如果该方法必然使产品具有不同于比照文件产品的特定
结构和/或组成,具有新颖性。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提出申请时在请求书中声明,并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证明
材料。
相同的发明创造以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为准,权利要求保护范围部分重叠的,不属于相
同的发明创造。
发明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不必疑心其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
步,可以确定发明具有创造性。
实用新型专利的新颖性或创造性的审查中,应当考虑所有技术特征,包括材料特征和方
法特征。
外观设计也有抵触申请的审查,但外观设计不能用来判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和创
造性。
外观设计相同:涉案专利和比照设计是相同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如果仅常用材料的替
换、仅存在产品功能、内部结构、技术性能或尺寸的不同。确定相同种类的产品以产品的用
途是否相同为准。
外观设计实质相同:仅限于相同或相近种类的产品的外观设计,1、不能觉察的细微差
异,2、不容易看到或看不到的地方,3、惯常设计的相应设计要素,4、作重复排列或排列
数量的增减变化,5、镜像对称,6、单一彩的外观设计仅彩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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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透明材料的产品,透明部分以内的形状、图案和彩,应当为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的
一部分。
对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应该以其使用状态的外观设计作为与比照设计进行比较的对
象。
第三章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
申请人是个人的,以国籍或经常居住地来确定。
申请人是企业的,以注册地来确定。
联系人只能填写一人,联系人可以不是申请人或发明人之一。
代表人:除另有声明的外,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所声明的代表人应当是申请人之
一。
由全体权利人签字或盖章的共有权利包括:提委转撤弃。提出、委托、转让〔申请权、
优先权、专利权〕、撤回〔专利申请、优先权〕、放弃。
权利要求不得有插图。说明书文字部分不得有插图。
方法权利要求保护的主题是产品。
发明名称要反应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题和类型。
对产品权利要求,尽量防止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
“大于”、“小于”、“超过”理解为不包括本数。“以上”、“以下”、“以内”理
解为包括本数。
引证的中国专利的公开日不能晚于本申请的公开日,引证的非专利文件和外国专利文件
的公开日应比本申请的申请日要早。
申请文件应当使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
生物材料申请:在申请日前或最迟申请日〔有优先权,指优先权日〕,将生物材料样
品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并在申请时或最迟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
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未提交的视为未保藏。
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一般不超过20字,产品名称应符合小类列举的名称。
外观设计至少提供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
对套件产品:“套件4主视图”
对组件产品:“组件3左视图”
同一产品的外观设计:“设计1主视图”
外观设计的照片:防止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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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但是由透明材料或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10项。
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属于分类表中同一大类。
成套产品中不应当包含相似外观设计。
合案外观设计应当分别具有授权条件。
第四章 申请获得专利的程序及手续
专利法28条申请日确实定
专利法42条保护期限的规定,以实际申请日计算专利权保护期限。
已经确定国际申请日并制定中国的国际申请视为申请日。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期限届满日落在周休息日的,均顺延至周一。
可以请求延长的期限仅为指定期限。延长期限不能超过2个月,一般只允许延长一次。
但是无效宣告请求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制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可以减缓的费用: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实审费,复审
费,3年年费。
申请费等费用: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专利登记费等费用: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
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权利恢复请求费是收到专利局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
复审费是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各种费用:写明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费用名称。
同一申请缴纳费用,费用种类填写错误的,可以转换费用种类,缴费日不变。
不同申请号〔专利号〕之间的费用不能转换。
申请文件一式两份,原本和副本各一份。
以电报、 、邮件办理各种手续,视为未提出〔而不是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的情况:〔1〕发明或实用新型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图〕、权利
要求书,外观设计缺少请求书、图片照片、简要说明。〔2〕未使用中文。〔3〕申请文件应
打字或印刷,附图应均匀清晰、不得涂改。〔4〕请求时中缺少或者名称,缺少地址。〔5〕
外国未委托专利机构的。〔6〕申请类别不明确或难确定的。〔7〕分案申请改变申请类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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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信送达,一件信函一个申请文件。
中国专利局以中文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记录请求手续,授予专
利权之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注册与批予请求手续。
国内:委托书不符合规定,期满不答复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发出视为未委托专利
代理机构通知书。
外国〔含港澳台〕:期满未答复,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被驳回。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的,如果委托新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部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变更后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委托原专利代
理机构的,只需要提交新增加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并在3个月提交副本。
要求外国优先权,请求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写错一项或两
项的,可以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
要求本国优先权,请求书中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
副本。
不得作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已经要求了本国优先权或外国优先权,已经被授予专利权
的,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享受外国优先权与外国首次审批的结果无关,只要获得了确定的申请日,就可以作为要
求外国优先权的基础。
发明或实用新型——保密审查
国防利益保密的,国防专利机构进行审查,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权。委托国防专利
局颁发国防专利证书,公告专利号、申请号、授权公告日。
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保密专利仅公布专利号、申请号、授权公告日。
自申请日起3年内不提实审,视为撤回。
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程序,因审查员做出驳回决定并且决定生效,或者发出授予专利权
的通知书,或者因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或者因申请被视为撤回而终止。〔共4种情况〕
实用新型初步审查中,对申请文件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应全面审查,发出
补正通知书,申请人补正后,仍存在缺陷的,应再次发出补正通知书。
已经发过两次补正通知书的,缺陷在陈述意见或补正后没有消除的,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实用新型初步审查中存在不可能通过补正方式克服的实质性缺陷,应当发出审查意见通
知书。
成套产品中不应该包含相似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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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的修改:
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不予接受的修改:〔1〕主动删除独权中的技术特征,扩大保护
范围。〔2〕主动改变独权中的技术特征,扩大保护范围。〔3〕将缺乏单一性的内容作为修
改后权利要求的主题。〔4〕主动增加独权。〔5〕主动增加从权。
允许对权利要求的修改:〔1〕在独权中增加技术特征。〔2〕变更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
特征〔但不能扩大范围〕。〔3〕变更独权的类型、主题名称及相应的技术特征。〔4〕增加
或删除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5〕将独权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正确划界。〔6〕修改
从权的引用关系。〔7〕修改从权的限定部分。
不允许的改变:〔1〕改变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超过原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2〕
由不明确的内容改为明确具体的内容。?〔3〕将原文件中的几个别离的特征改变成一种新
的组合,而原文件中没有明确这些别离特征的关联。〔4〕改变后反映的技术内容不同于原
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
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分案不能改变申请类型。保留原申请日,各种法定期限应当从原申请日起算,已经届满
或不足两个月的,可以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2个月内或自收到受理通知书起15日内补办各
种手续。
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写明申请日和申请号。申请号一定要正确。
国际阶段进入国家阶段后提出的分案申请,该原申请的申请日是国际申请日,原申请的
申请号是进入国家阶段专利局给予的申请号。
公告之日起生效。
授予专利权应当建立专利登记薄。
任何人可以向专利局请求出具专利登记薄。
专利权的终止有三种情况:〔1〕专利权期满终止,〔2〕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3〕
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放弃只能是专利权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视为未提出。
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
因权利转移引起的著录变更手续,可以由新的权利人或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请
求恢复权利。
因其他正当理由,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恢复权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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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请求恢复的权利的期限: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优先权期限、专利权期限和侵权
诉讼时效。
因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归属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有
关程序。中止程序自当事人向专利局提出中止程序请求书之日起开始。
中止程序应当提交请求书,附具管理专利工作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的写明专利号或申请号
的有关受理文件副本。
当事人提出的中止请求,中止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人民法院要求专利局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执行中止程序的,中止期限是6个月。
权属纠纷的当事人在请求撤销中止程序时,应当提交生效的决定书、判决书或裁定。
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否则视为未提出〕。
任何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评价报告。
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和请求费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不能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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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3:07: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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