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书
原告 ,女, 年 月 日出生,住所地: 省
市
路 号 幢 房。
被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住所地: 省
市
路 号 幢 房。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X×;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XXX元,其中XXX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
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X×。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
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
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
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
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
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XX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
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X×,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XX元中的XX元归我所
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离婚起诉状
离婚起诉书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李×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每月xx元。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
清单)。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
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
生下儿子李君。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
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
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结婚这么多年以来,
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
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做家务、照料老人、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
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
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
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
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
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
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
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
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
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
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
现月收入上万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
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
原告:×××
X 年 X 月
X 日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判令原被告婚内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三、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公积金还贷补偿金X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20XX年上学时认识,20XX年6月1日在武汉市
XX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
活一段时间后(从20XX年 月 日开始),被告开始按照单位要求
长时间出差,出差期间被告性情完全改变,对原告逐渐冷淡,在20XX
年5月突然辞职,并夜不归宿,在被告失业期间原告好言相劝其去
工作,但每次原告提起工作的事情被告都会无端发脾气与原告吵架。
从被告出出差开始,被告就基本不跟原告有夫妻生活,原告提出想要
孩子的事情被告也一再推脱,20XX年9月有人联系原告说被告
出轨勾引他人(联系原告的人)的老婆,此事询问被告,被告确认认
识信息中的女人,但并不承认出轨,此事后也不了了之,但此之后被
告没有悔改,对原告更是冷淡,原、被告经常吵架。
原告与被告在20XX年2月15日起开始分房居住,被告曾于
20XX年3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
提出的财产分割方案不合理,原告不同意分割方式,要求协商,但被
告一直不肯协商。20XX年3月21日原告提出,既然决定离婚,房
贷就共同承担(原房贷一直是扣原告的公积金,不够的部分也是直接
从原告的工资卡中直接扣除),被告不愿出钱并于20XX年3月23
日搬离。在此期间,原告试图与被告进行分割方案的协商,被告却以
他要离开武汉并分居两年后提起诉讼离婚来威胁原告。
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原告没有体会
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
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
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
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行径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
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根
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
感激。
此致
武汉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离婚诉讼书
原告:蓝某某,女,1982年11月1日出生,畲族,住某某省某
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某某18号。
被告:戴某某,男,1983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某某省某
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某某18号。
诉讼请求
一、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儿:戴某某,及儿子:戴某某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
支付抚养费¥5000元,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厦门某某小区有一套房产归原告所有,老家
某某一套自建房归儿子戴某某所有。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近两年沉迷赌博,屡说不改,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起诉,
恳请人民法院判准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某某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蓝某某
20XX年 月 日
离婚诉讼书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
××××路×号×幢×××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
××××路×号×幢×××房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X×;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XXX元,其中XXX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
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X×。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
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
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
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
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
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XX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
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X×,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XX元中的XX元归我所
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离婚诉讼书-----离婚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XXX,女,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XX市XXX区XXX大
道XXX号。
诉讼代理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XXX,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XX市XXX区XXX
路XXX号。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
同意离婚。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XXX年相识恋爱,经过XXX年的相互了解和慎
重考虑,两人于XXX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两人相互鼓励,共同进步,
在各自的事业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婚后,两人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大
丰收,XXX年XXX月还生下了一名健康、可爱的儿子。
然而被答辩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辩人的牺牲,违背夫妻间相互忠
实的法定义务,先后与名叫XXX的女青年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使答辩
人长期忍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考虑到这里面也有第三者不道
德使然,不完全是被答辩人的过错,更加考虑到儿子现在年纪还小,这么
早就双亲离异,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温暖,绝对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必
然会造成儿子童年的人间悲剧,答辩人多次被答辩人谈心,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在这种情况下被答辩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多次对答辩人保
证不再做出对不起被告的事情,还对答辩人作出书面的保证,承认了对妻
子不忠的事实,并下决心改正,答辩人也因此原谅了被答辩人的错误。故
答辩人认为双方婚前基础牢固、婚后感情和睦、两人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
裂、还有和好的可能,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为了维护家庭的稳
定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请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请。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四、(子女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
答辩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离婚起诉书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李×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每月xx元。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
清单)。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
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
生下儿子李君。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
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
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结婚这么多年以来,
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
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做家务、照料老人、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
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
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
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
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
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
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
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
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
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
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
现月收入上万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
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
原告:×××
X 年 X 月
X 日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0:19: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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