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住宅空置房的物业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4-11-05 23:17:3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苏州高新区培训中心)

⽆锡住宅空置房的物业收费标准

空置房在⽣活中会经常看见,但是在很多时候,⼤家并不知道关于空置房的相关信息。及时的了解这类信息有助

于⼤家及早的处理信息。那么⽆锡住宅空置房的物业收费标准是怎样?以下内容由店铺⼩编为您整理,希望能够解答

您的问题。

⽆锡住宅空置房的物业收费标准:

对未⼊住或未使⽤连续超过⼀个⽉份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业管理企业书⾯申请,并经确认后按

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电、卫⽣等管理费。不过不少市民并不知道空

置房物业费的优惠政策,⼀般情况下,物业也不会主动告知,除⾮业主主动申请,才能享受折扣。

业主、物业使⽤⼈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和⼊住通知书(符合竣⼯验收条件)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作为交纳物业公

共服务费的起始时间。房屋交付后,物业服务公司如提供了服务,⽆论你的房屋是否空置,均需交纳物业服务费。业

主与物业公司另有约定除外。

此外,因物业服务产⽣的能耗费⽤,属于代收代交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共⽤部位、共⽤设施设备产

⽣的费⽤,并按照实际费⽤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式向全体业主分摊。代收代交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帐,合

理、公开分摊。

相关规定: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对相关问题已有规定:利⽤物业共⽤部位、共⽤设施

设备进⾏经营性活动,应当由相关业主或者业主⼤会决定经营⼈、经营⽅式和收益分配等事项,获取的收益归该部分

业主所有。⽤于经营的共⽤部位、共⽤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养护的,其经营收益应当⾸先⽤于该部分的维修、养护。

《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公⽰利⽤共⽤部位、共⽤设施设备经营收益和⽀出情况。

37条规定:连续三个⽉以上⽆⼈居住、使⽤、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

服务合同双⽅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续。本

办法不重复表述。

在办法中拟增补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物业服务的,由房地产⾏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规

进⾏处理的内容。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最⾼⼈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3

条有关规定,在办法中拟增加下述条款:物业服务企业不履⾏或者不完全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

定以及相关⾏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请求业主委员会监督履⾏,可以向街道办事处

(乡镇⼈民政府)、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采

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但是现实中,关于房屋的相关问题层出不穷,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建议⼤家询问专业的⼈⼠。店铺为您提供法

律咨询服务,专业保障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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