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上一罪与数罪的特殊情形
1、实质的一罪(一行为一罪):(1)继续犯,(2)想象竞合犯,(3)结果
加重犯。
2、法定的一罪(数行为法定为一罪):(1)结合犯,(2)集合犯。
3、处断的一罪(数行为犯数罪司法上按一罪处理):(1)连续犯,(2)牵连
犯,(3)吸收犯。
4、法条竞合犯:一行为触犯数法条,实际的一罪。
二、法定的不作为数罪处理的情形
(一)法定的数罪按一罪处理的情形,这种情况不数罪并罚
1、并杀害被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人,致人重伤、死亡的,按绑
架罪一罪处罚,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
3、以抚养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或者拐骗儿童,之后予以出卖的,定拐卖儿童罪一
罪。
4、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或者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或者将被拐卖的妇
女卖给他人迫使其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一罪。
5、组织又强迫、引诱、容留妇女的,以组织罪一罪处罚
6、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按盗窃罪论处。理论上一般解释为犯盗窃
罪和信用卡罪,属于牵连犯。
7、私拆、毁弃邮件从中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一罪从重处罚。一般解释为牵连
犯。
8、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
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择一重罪处罚。解
释为牵连犯。
9、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非法拘禁被组织者的,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升格
法定刑。
10、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暴力抗拒缉查的,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罪或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升格法定刑。
1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时,武装掩护的;或者以暴力抗拒检查、拘
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升格法定刑。理论上一
般理解为牵连犯。
12、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以伪造货币罪一罪从重处罚。一般
解释为吸收犯,也有解释为牵连犯的。
13、行为人购买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罪定罪,从重处罚。
14、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盗窃行为构成犯罪,毁坏财物不构成犯罪
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损毁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
其他犯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实施盗
窃犯罪后,
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
犯罪数罪并罚。
15、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6、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
定罪处罚。
17、构成虚假诉讼罪,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
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
施虚假诉讼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
处罚。
18、构成使用虚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
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9、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
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
罪处罚。
21、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
定定罪处罚。
22、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
罪处罚。
(二)法定的转化犯不是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1、非法拘禁他人故意暴力殴打致被拘禁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
杀人罪论处。
2、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故
意伤害罪论处。
3、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造成重伤、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处。
4.妨害公务、抗税、侮辱、暴力抗拒法院执行致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杀人
罪、故意伤害罪论处。
5、非法组织、强迫致人重伤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6、在盗窃、、抢夺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手段的转化为抢劫罪。
7、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
三、法定的必须作为数罪处理的情形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
人有杀害、伤害、、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
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
定处罚。对此一般认为是牵连犯,但数罪并罚(注意和抗拒缉毒的区别)。
3、犯保险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投保
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
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此一般认为是牵连犯,但数罪并罚。
4、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的,以逃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
定罪处罚;并且要以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但数
罪并罚。
5、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等犯罪的,
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但组织、领导、参加其他犯罪集团又实施其他犯罪的,
不存在数罪并罚问题。
6、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被收买的妇女的,数罪并罚;收买被拐卖
的妇女、儿童,又有非法拘禁、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也应数罪并罚。
7、组织、强迫,并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
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8、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国
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9、因为受贿而挪用公款,或者挪用公款后又使用挪用的公款犯其他罪的,数罪
并罚。解释为牵连犯,但数罪并罚。
10、行为人出售、运输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行为的,依照刑法第171
条出售、运输罪、第172条使用罪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注意和购
买、使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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