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住建部通知:建设⼯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届满的,统⼀延期⾄2022年12⽉
31⽇
各省、⾃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然资源委,新疆⽣产建设兵团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部署要求,进⼀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减轻企业负
担,结合建设⼯程企业资质改⾰⼯作安排,现将建设⼯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部核发的⼯程勘察、⼯程设计、建筑业企业、⼯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31⽇⾄2022年
12⽉30⽇届满的,统⼀延期⾄2022年12⽉31⽇。
⼆、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动延期,企业⽆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于⼯程
招标投标等活动。
三、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程企业发⽣重组、合并、分⽴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
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四、地⽅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程勘察、⼯程设计、建筑业企业、⼯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
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2⽉1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衍⽣
⽬前各省发布的⼯程建设企业资质延续时间汇总
➦12⽉17⽇,⿊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 ⼯程勘察、⼯程设计、建筑
业企业、⼯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1⽇⾄2022年12⽉31⽇期间届满的,统⼀延期⾄2022年12⽉31
⽇。
➦12⽉16⽇,贵州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程勘察、⼯程设计、建筑业企业、⼯程监理及⼯程质量检测
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1⽇⾄12⽉31⽇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2022年12⽉31⽇。原通过审批⽅
式核准的施⼯劳务资质证书延续有效,有效期同步延⾄2022年12⽉31⽇。
➦12⽉14⽇,陕西省我厅核发的建筑业、⼯程监理、⼯程勘察、⼯程设计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31
⽇⾄2022年6⽉30⽇届满的,有效期统⼀延续⾄2022年6⽉30⽇。
➦12⽉13⽇,⼴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程勘察、⼯程设计、建筑业、⼯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含我厅承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31⽇⾄2022年12⽉30⽇届满
的,统⼀延期⾄2022年12⽉31⽇。
➦12⽉10⽇,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建设⾏业企业资质及⼈员资格证书统⼀延续的公告》建筑施⼯、⼯程勘察、⼯程设
计、⼯程监理、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燃⽓经营、供热经营等企业资质证书、施⼯企业安全⽣产许可证、房地产估价
机构备案证以及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各类⼈员资格证书,凡⾃2021年12⽉31⽇⾄2022年6⽉
30⽇期间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延续⾄2022年6⽉30⽇,⽆需办理证书延续审批⼿续。
➦12⽉10⽇,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继续延长的通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企业
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31⽇⾄2022年6⽉29⽇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2022年6⽉30⽇。
➦12⽉10⽇,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核发的建筑业企业、⼯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31⽇⾄
2022年6⽉30⽇届满的,继续延期⾄2022年6⽉30⽇。2021年12⽉31⽇后企业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站-办事
⼤厅申请下载有效期⾃动延续后的电⼦资质证书。
➦12⽉9⽇,福建省住建厅发布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程勘察、设计、施⼯、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
照省厅《关于建设⼯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2021年12⽉31⽇
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延期⾄2022年12⽉31⽇。
➦12⽉8⽇,湖北省住建厅发布我厅核准的建筑业、⼯程勘察、⼯程设计、⼯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市(州)建设主管部门
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31⽇⾄2022年6⽉29⽇期间届满的,⾃动延续到2022年6⽉30⽇。
➦12⽉7⽇,河南省住建厅发布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业、⼯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
⽉31⽇⾄2022年12⽉30⽇期间届满的,统⼀延⾄2022年12⽉31⽇。
12⽉17⽇,河南省住建厅发布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2021年12⽉31⽇
的,以及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1⽇⾄2022年12⽉30⽇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延续⾄2022年12⽉31⽇。
➦12⽉3⽇,内蒙古住建厅发布我厅核发的⼯程勘察、⼯程设计、建筑业、⼯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2021年12⽉
31⽇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1⽇⾄6⽉29⽇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2022年6⽉30
⽇。
➦12⽉2⽇,浙江省住建厅发布我厅核准的⼯程勘察、⼯程设计、建筑业、⼯程监理企业资质和设区市建设部门核准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31⽇⾄2022年6⽉29⽇期间届满的,统⼀延⾄2022年6⽉30⽇。即⽇起⾄2022
年6⽉30⽇⽌,以上范围内的企业⽆需再申请资质延续。企业可在浙江政务服务⽹⾃⾏下载延期后的电⼦证书。未取得
上述资质电⼦证书的企业,请于2021年12⽉31⽇前申请换发电⼦证书。
➦12⽉2⽇,青海省住建厅发布建设⼯程勘察、设计、建筑业、⼯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30⽇前届满
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延期⾄2022年6⽉30⽇。
➦11⽉26⽇,云南省住建厅发布建筑业、⼯程监理、⼯程检测、⼯程勘察、⼯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7
⽉1⽇⾄2022年6⽉29⽇期间届满的,统⼀延期⾄2022年6⽉30⽇。
➦11⽉10⽇,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检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2021年12⽉31⽇的,以
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1⽇⾄6⽉30⽇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2022年6⽉30⽇。
本文发布于:2023-05-19 00:41: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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