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征地收回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11-07 09:34:0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19日发(作者:培训快客网)

一、承包土征地收回怎么办

承包土地合同没到期被收回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

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

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

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

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承包土征地收回怎么办

二、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

障费用。

该条规定明确了征收土地的应给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用、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

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补助。

其中,由于土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所以土地补偿费直接归属于村集体。由村集体统

一用于村集体内的公共设施等建设。

安置补偿费和社保补助是针对户籍而言,有需要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有安置补偿

费用,并对其有社保补偿。

而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因人身依附性极强,故谁对其有所有权,谁就

享有其补偿费用。

三、承包人死亡征地补偿费用怎么分配

征地补偿款不属于死亡时存在的承包收益,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征地补偿款依然是要发

放到户的。则对于征地补偿的具体款项分配如下:

1、土地补偿款依然归属于村集体;

2、安置补偿费用,和社保补助费用,除亡的承包人,家庭内部其他具有集体经济

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依然享有该两部分补偿利益。

3、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用,由家庭内部自行协商分配。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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