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劳动合同与固定劳动合同解约补偿区别
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与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
一、相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
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
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
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
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
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
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
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区别
(1)解聘员工的成本不同
1 / 5
无固定劳动合同与固定劳动合同解约补偿区别
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续约,可以在劳
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只需向员工支付经
济补偿金就可以了。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
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
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用人单位就只需向劳动者支付经
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则需向劳动者
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性裁员时优先取舍不同
用人单位若发生经济性裁员,则应当首先留用签订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的人员,而并非可不加区别的同时将这固定期限和无固
定期限员工裁员。
关于经济补偿金标准问题
一、 金额标准:
1、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个月的平均工资。
3、“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
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
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
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限制性规定:
2 / 5
无固定劳动合同与固定劳动合同解约补偿区别
高收入者,是指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高收入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按
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
不超过12年(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
关于加班工资问题
一、 我司一般员工可申请实行综合计时制。
二、中高层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
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
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
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
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三、不定时工资制是否需要劳动部门审批,请公司人资部门咨询劳
动部门。我印象中好象取消审批?(2006文件附后)
3 / 5
无固定劳动合同与固定劳动合同解约补偿区别
附:
南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劳动和
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
计算工时工作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南劳社[2006]综118号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问题的通知》(闽劳
社文[2006]3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填报《福建省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
时工作制》申请表,经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工会(职代会)意见、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所涉及的工种
和人员花名册等材料,报南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关行业、岗位范围要严格按闽劳监[1995]1号文规
定执行。
三、企业应根据《劳动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合
理安排作息时间。
南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八日
内容总结
4 / 5
无固定劳动合同与固定劳动合同解约补偿区别
(1)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与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
一、相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
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5 / 5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10:18: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12575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