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以及侵权⾏为的分类
有哪些
据⼩编所知,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侵权⾏
为。⾸先是⼀种民事过错⾏为,也就是说,侵权⾏为破坏了法律规定的某种责任。这⾥我们要了解的是侵权⾏为的相
关问题。请看店铺的⼩编在下⾯的⽂章中为您具体的分析⼋种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以及侵权⾏为的分类。
⼋种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以及侵权⾏为的分类有哪些
⼀、⼋种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因新产品制造⽅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对其产品制造⽅法不同于
专利⽅法承担举证责任;
(⼆)⾼度危险作业致⼈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就受害⼈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倒塌、脱落、坠落致⼈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
或者管理⼈对其⽆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就受害⼈有过错或者第三⼈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为致⼈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为的⼈就其⾏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
证责任;
(⼋)因医疗⾏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
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侵权⾏为⼀般分为以下⼏类
1、⼀般侵权⾏为和特殊侵权⾏为,这是侵权⾏为的最基本分类
⼀般侵权⾏为是指⾏为⼈因为过错⽽实施的、适⽤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般构成要件以认定的侵权⾏为;特
殊侵权⾏为,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不以⾏为⼈具有主观过错、适⽤⽆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归责的侵权⾏
为。
2、单独侵权⾏为和共同侵权⾏为
这种分类是根据侵权⾏为⼈的⼈数多少划分的侵权⾏为类型,⼀⼈即为单独⾏为。
3、积极侵权⾏为与消极侵权⾏为
这种分类是基于⾏为的主观⾏为所作的分类,⾏为⼈以作为形式造成的侵权就是积极侵权⾏为,⽽⾏为⼈的⽆意
识⾏为或者默⽰不作为造成的侵权就是消极侵权⾏为。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种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以及侵权⾏为的分类的相关知识。总的说来就
是。⼋种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上⽂已有详细介绍。关于分类:⼀般侵权⾏为和特殊侵权⾏为,这是侵权⾏为的最基本
分类;单独侵权⾏为和共同侵权⾏为以及积极侵权⾏为与消极侵权⾏为。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
师。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10:00: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12569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