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3 01:29:1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上海艺考培训)

⼟地征收补偿的规定

⼟地补偿费⼀般是怎样计算的呢,⼟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是按照什么来计算的呢,⼀般的补偿标准是如何的呢,青苗

补偿的标准是如何的呢,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是怎样的呢。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地征收管理规定的内容,

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0年农村⼟地征收管理

⼀、⼟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地的⼟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综

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地原⽤途、⼟地资源条件、⼟地产值、⼟地区位、⼟地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平

等因素,并⾄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次。

⼆、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农⽤地以外的其他⼟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

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

或者货币补偿等⽅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

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压电线、通讯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协商,编制投资

概算,列⼊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井、⼈⼯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

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地单位占⽤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

华⼈民共和国耕地占⽤税暂⾏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案规定。

2、按规定⽀付的⼟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活⽔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地管理

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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