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保健服务证等“四证”办理程序 2 (1)

更新时间:2024-11-05 14:44:3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一般现在时的句子)

生殖保健服务证等“四证”办理程序

生殖保健服务证(一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一、办证条件和要求

初次生育的夫妻,在孕期内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有稳定

工作且有长期居住趋势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办理《生殖保健服

务证》

二、办证应当提供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生殖保健服务证申请表》(可网上填写提交或现

场填写)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4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或卫生部门出具的女方孕育情

况检查证明;

夫妻双方户籍在外省的,还应提供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

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三、办证时限

乡镇计生办自收齐材料之日起,对本省户籍的,在10个工作日内;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外省户籍的,对材料齐全,经核实符合生育条件的,

2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

及时发证。

四、办证费用:免费领取。

(政策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

育条例》

附:《生殖保健服务证》申请表(样式)

《生殖保健服务证》申请表

填表时间:

身份证件

种类及号码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居住地详细地址

户籍地详细地址

婚姻状况

结婚登记时间

怀孕情况

□初婚 □再婚 □初婚 □再婚

结婚证编号:

夫妻近期免冠

2寸合影照片

□已孕( 周) □已生育(补证) □其他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或隐瞒,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户籍地乡镇:□男方 □女方 现居住地乡镇:□

日至

信息承诺

申请受理方

(三选一)

预约现场

办理时间

以下由村(居)、乡镇(街道)填写:

()民委员会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发放意见 (公章)签发人:

编号: 日期:

()街道

计生办审核

说明:1、居住地详细地址填写到村组(居委会社区)一级。

2、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以便乡镇对您的证件办理情况进行短信反馈。

3、请尽量在预约时间内前往申请受理方乡镇计生办,并现场提交相关资料。

生育证办理程序

一、办证条件

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生育证申请

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三、办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可网上填写提交或现场填写)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4.符合再生育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证时限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经审核,并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

育行政部门审批,自收齐材料之日起40日内(需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

予以办结。符合条件的,及时发证。

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出具《不予批准再生育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五、办证费用:工本费5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附:再生育申请审批表(样式)

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填表时间:

身份证件

种类及号码

夫妻近期免冠

2寸合影照片

工作单位及职业

户口性质

初婚 再婚 初婚 再婚 婚姻状况

户籍所在地县(市、

)(镇、街道)

现居住地县(市、

)(镇、街道)

结婚登记时间 结婚证编号:

生育情况 现有子女数: 女; 末子女出生

理由:

申请理由

符合《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第 款。

及承诺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或隐瞒,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民委员会或

(公章)

工作单位意见

计生专干签名:

男方或女方户籍

所在乡()人民

政府或街道办事

(公章)

处审核意见

审核人:

发证方乡镇所在

(市、区)计生

(公章)

委审批意见

签发人

生育证编号: 时间: 领证人签字:

注:本表一式两份,经县审批后一份县留存,一份反馈至双方乡(镇、街道)

夫妻双方不住同一乡镇的,一式三份。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一、办证对象

拟离开户籍所在地,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在外省居住30日以上的

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

二、办证单位

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

三、办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四、办证时限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收齐材料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

内予以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对材料齐全,

经核实符合办证条件的,及时发证。

五、办证费用:免费领取。

(政策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表(样式)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表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已婚人员填写

配偶姓名 子女数

婚姻

状况

详细地址

拟前往居住地

详细地址

拟离开户籍地

时间(年月)

个人婚育情况申明:

以上婚育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或隐瞒,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本人签名:

信息核查人: 人:

证件编号: 发证时间:

备注: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一、办证条件和要求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

妻,可以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

请。

二、办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1)如实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

2)夫妻双方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

4)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三、办证时限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收齐材料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

内予以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对材料齐全,

经核实符合办证条件的,及时发证。

四、办证费用:免费领取。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附:《(样式)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

证件编号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职业

女方:

男方:

女方工作单位

男方工作单位

子女情况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户口

性质

夫妻近期免冠

2寸合影照片

婚姻

初婚 再婚 丧偶 离异

状况

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申请办理《独生

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人承诺

女方签名: 男方签名:

发证人:

信息核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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