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建⾏客户信息泄露案:外包员⼯与客户经理伙同犯罪!1500条信息被倒卖
⽇前《1000万存款不翼⽽飞,80后⼥⼦告赢银⾏却仅获赔450万》⼀案在⽹络引起热议。该案中,李某将1000万存款
存⼊中国建设银⾏利雅湾⽀⾏,⾃述除了告知银⾏没有将个⼈信息泄露给他⼈,⽽后第三⽅⽀付平台利⽤客户信息将
1000万存款分200次划⾛。此案⼀经披露,引发了社会民众的热烈讨论,其中不乏对于银⾏泄露客户信息的怀疑。
凤凰⽹财经《银⾏财眼》浏览中国裁判⽂书⽹,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了不⽌⼀起有与中国建设银⾏各分⽀⾏相关的客户
信息倒卖案例,判决理由皆为“侵犯公民个⼈信息罪”。侧⾯反映出中国建设银⾏各分⽀⾏的风控不⾜,监管不严。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最新的⼀起于10天前披露,此外数⽉前也曾披露相关案件。
纵观各个案件,犯案⼈员分布⼴泛,⾝份上不仅有中国建设银⾏时任员⼯,还有前任员⼯和中国建设银⾏外包⼈员,年
龄上,70后、80后皆有涉及,90后也占不少。
01
90后建⾏外包员⼯与建⾏客户经理伙同犯罪
裁判⽂书⽹最新公布的⼀起与中国建设银⾏相关的客户信息泄露及侵犯公民个⼈信息案件中,建⾏永州分⾏外包⼈员崔
某,利⽤建⾏永州分⾏信⽤卡征信查询客户经理陈某的⽤户和密码,查询外地个⼈信⽤报告3678笔,并以10元/份的
价格通过⽆业公民吕某卖给⼩额贷款公司,以此⾮法获利约36780元。
此案中,崔某为⼤专⽂化,崔某曾在建⾏永州分⾏担任过外包⼈员,吕某芳为初中⽂化,⼆者皆为90后、⽆业,⽽陈某
则是建⾏永州分⾏电⼦银⾏信⽤卡营销中⼼⼀级业务员和建⾏永州分⾏信⽤卡征信查询的客户经理。
裁判⽂书⽹于9⽉30⽇披露《崔某吕某芳侵犯公民个⼈信息罪⼀审刑事判决书》,2019年12⽉20⽇披露《上诉⼈陈某因
与被上诉⼈中国建设银⾏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以下简称“建⾏永州分⾏”)劳动争议纠纷⼆审民事判决书》 。
2015年12⽉⾄2016年3⽉期间,崔某在建⾏永州分⾏担任外包⼈员,利⽤建⾏永州分⾏信⽤卡征信查询客户经理陈某主
动提供的的征信查询⽤户和密码,查询外地个⼈信⽤报告3678笔,
此后,他将⾮法查询到的客户信息以10元/份的价格通过吕某芳卖给⼴东⼀名经营⼩额贷款公司的男⼦,然后再将⾮法
查询的公民的个⼈征信信息以WORD⽂档的形式通过QQ邮箱发给该男⼦,崔某共⾮法获利36780元。
该过程中,吕某芳帮助⼴东经营⼩额贷款公司的男⼦联系到崔某,协助该男⼦与崔某谈拢买卖公民信息的价格,每次崔
某出售公民信息给该男⼦后,该男⼦都是将买卖信息的款项转账给吕某芳,吕某芳再通过转账给被告⼈崔某,吕某
芳从中收取⼀定的佣⾦,⾮法获利3600元。
最终,法院认定崔某、吕某芳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出售公民个⼈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
⼈信息罪。本案为共同犯罪,崔某为主犯,吕某芳系从犯。
法院判决,崔某犯侵犯公民个⼈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民币37000元;吕某芳犯侵犯公民个
⼈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民币3600元。
⾄于主动“主动提供”征信查询⽤户和密码的陈某,2018年3⽉26⽇,被建⾏永州分⾏查明其于2015年开始将其征信查询
⽤户和密码委托他⼈使⽤,并被信⽤卡外包合作公司团队成员崔某获取。2016年1⽉⾄2016年3⽉期间,崔某利⽤陈某
的征信查询⽤户和密码违规查询客户个⼈信⽤报告3460份,引发客户投诉,形成严重风险事故。2017年11⽉,陈某受
到中国⼈民银⾏永州市中⼼⽀⾏⾏政处罚,并被建⾏永州分⾏给予⾏政开除处分。
02
建⾏客户经理与建⾏业务员⾮法查询征信
⾮法获利
另⼀起与中国建设银⾏客户信息泄露相关的案件中,建⾏南沙珠江街⽀⾏客户经理吴某某,时任建⾏南沙珠江街⽀⾏住
另⼀起与中国建设银⾏客户信息泄露相关的案件中,建⾏南沙珠江街⽀⾏客户经理吴某某,时任建⾏南沙珠江街⽀⾏住
房与消费信贷部业务员(现任平安银⾏⼴州分⾏信贷客户经理)饶某某,与⼴州花都稠州村镇银⾏狮岭营业部客户经理
谭某某,三⼈伙同作案,⾮法查询并买卖百余条征信信息,⾮法获利。
此案中,三⼈皆为银⾏⼯作⼈员。吴某某和饶某某,皆为90后⼤学本科,都担任或曾任建⾏南沙珠江街⽀⾏⼯作⼈员,
谭某某为,⼤学本科,是⼴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股份有限公司狮岭营业部客户经理。
2020年4⽉22⽇裁判⽂书⽹披露《谭某某吴某某侵犯公民个⼈信息⼆审刑事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2017年3⽉份,谭某某的好友付爱军(另案处理)欲向其购买征信信息,谭某某便到其⼤学校友吴
某某,吴某某到其负责个贷业务的同事饶某某,三⼈建⽴⼀个,谭某某将付爱军提供的签字授权书等⽂件照⽚
发⾄⾥,由饶某某查询后发送给谭某某,吴某某、饶某某按条数收取报酬。2017年8⽉份饶某某退出,后由吴某某亲
⾃查询后发送给谭某某,谭某某将从吴某某、饶某某处购买的征信信息出售给付爱军,从中获利,直⾄2017年11⽉份
吴某某退出。
2017年4⽉份,被告⼈谭某某与北京融泰安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员⼯刘某(不起诉)成为好友,谭某某从付爱军等
⼈⼿中购买征信信息出售给刘某,从中获利。
经查证,被告⼈谭某某侵犯公民征信信息325条,被告⼈吴某某侵犯公民征信信息234条,被告⼈饶某某侵犯公民征信
信息193条。
最终,法院判决谭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年四个⽉,并处罚⾦⼈民币3万元;吴某某犯侵犯公民
个⼈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民币3万元;饶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并处罚
⾦⼈民币2万元。
03
1500条建⾏卡客户信息被倒卖
⽆业男⼦利⽤假⾝份证作案
根据裁判⽂书⽹2019年4⽉25⽇披露的《王世平侵犯公民个⼈信息罪⼆审刑事判决书》,85后⽆业男⼦王世平于2017
年⾄2018年期间,被告⼈王世平违反国家规定,在通过⽹络向他⼈出售公民个⼈信息的过程中,⾮法获取包含公民个⼈
姓名、⾝份证号码、银⾏卡号在内的可能影响⼈⾝、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信息1000条。在此期间,被告⼈王世平还先后
四次出售包含公民个⼈姓名及联系⽅式的个⼈贷款数据及股民个⼈信息3570条。
其中,法院查明,2018年王世平在与QQ号为56×××18的⼈在交易、信⽤卡客户资料等信息时,曾收到对⽅发
送的1500条建⾏卡客户信息,他接收了这些数据,并将这些数据保存起来。
最终,法院判被告⼈王世平犯侵犯公民个⼈信息罪,处有期徒刑⼋个⽉,并处罚⾦⼈民币⼆千元;犯买卖⾝份证件罪,
判处有期徒刑七个⽉,并处罚⾦⼈民币⼆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有期徒刑⼀年,并处罚⾦⼈民币四千元。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5:59: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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