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适用条件有
哪些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
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
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
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我们常说的死缓其实是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是一种
不立即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给予了犯罪分子一个悔过的机
会,那么到底什么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呢?而死刑缓期二年
执行的适用条件又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
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
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
度,死缓制度最初是作为我党的一项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
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适用对象是
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
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
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
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
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核准,
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
日起计算。
(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
裁定。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
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
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
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
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中国
从建国到现在有判处死缓在2年以后执行死刑的案例。
以上便是关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详细介绍,这二年是
对犯罪分子的一个考验期,现实中往往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作
出不同的处理,具体的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要是你
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死缓减刑期限是多久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5:23: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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