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解读
2011 225
年 月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
决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从整体上
讲, 本次刑法修订是历次修订动作最大的,共 条, 年
502011
51
月日
起生效。
修订内容解读
一、关于调整刑罚结构
这次刑法修改的重点是,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适当减少死
刑罪名,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
我国的刑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死刑偏重、 生刑偏轻等问题, 需
要适当调整。一是,刑法规定的死刑罪名较多,共 个,从
68
司法实践看,有些罪名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可以适当减
少。二是,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取消一些
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会给我国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形
势带来负面影响。三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实际
执行的期限较短,对一些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难以起到惩戒
作用,应当严格限制减刑。据此,对刑法作以下调整:
1.
适当减少死刑罪名
取消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 个经济性非暴力
13
犯罪的死刑。具体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
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
罪,金融凭证罪,信用证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
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以上拟取消
的个死刑罪名,占死刑罪名总数的 。
1319.1%
2.
限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减刑
刑法第 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
50
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
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应当严格限制对
某些判处死缓的罪行严重的罪犯的减刑,延长其实际服刑期。
据此,对上述规定作出修改,将其中“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修改限定为“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
五年有期徒刑”。对其中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
、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
况, 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修正案第 条)
4
3.
完善假释规定,加强对被假释犯罪分子的监督管理
刑法第 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
81
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
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
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等暴力性犯
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
释。
修正案提高了被判处无期徒刑犯罪分子的假释门槛, 改
为,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
上,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
认真
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核准,可以
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还完善了假释适用的条件,“对
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
响。”
4.
适当延长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刑期
根据刑法第 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需要
69
并罚的,并罚后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上述规定总体
上是适当的,但实践中有一些犯罪分子一人犯有较多罪行,被
判处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较高,例如,一个人实施了盗窃、诈
骗、抢劫银行,盗窃罪被判处 年有期徒刑,罪被判处
1515
年有期徒刑, 因抢劫罪被判处 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高达
1545
年, 如果只判处最高二十年有期徒刑,难以体现罪刑相适应的
刑法 原则,应当适当提高这种情况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上
限。 把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
69
刑和 无期徒刑的以外, 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 数刑中最高刑
期以上, 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拘役最高 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
最高不能 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
超过二十 五年。”
二、完善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法律规定
1.
完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律规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出现
了一些新的情况,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利益,有必
要进一步加大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惩处,对刑法作以下修
改:
第一,明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加大惩处力度。
刑法第 条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了规定。 年
2492002
全国 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
条第 一款的解释》 ,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作了明确
界定, 为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将全国人
大常委 会法律解释的内容纳入该条,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在法律 上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增加规定财产刑,对这类犯罪
除处以 自由刑外, 还可以并处罚金、 没收财产。 将刑法第
294
条修改为: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并 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可 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参加的, 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
金。
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
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
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
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
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
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
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
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
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
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第二,调整罪的入罪门槛,完善法定刑。
刑法第 条规定, 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
274
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重情 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是黑社会
性质 组织经常采取的犯罪形式,将罪的构成条件由
“数额 较大”修改为“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将
罪 的法定最高刑由十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有期徒刑;
并增加 罚金刑。将刑法第 条修改为: “公私财
274
物, 数额较 大或者多次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
巨大或者有其他 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第三,完善强迫交易罪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
刑法第 条规定了强迫交易罪。 以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等
226
手 段非法攫取经济利益,是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一种重
要 犯罪形式,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对
该 条规定作出修改:一是将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
者 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
份、 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进入、退出特定的经营领域
行为
具体列举增加规定为犯罪。二是将法定最高刑由三年有期徒刑
提高到七年有期徒刑。 将刑法第 条修改为: “以暴力、
226
威胁 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
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第四,完善寻衅滋事罪的规定,从严惩处首要分子。
刑法第 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 规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
293
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由于现实生活中一些犯罪分子时常纠集
他 人,横行乡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扰乱人民众的正
常 生活。由于这类滋扰众行为的个案难以构成重罪,即使被
追 究刑事责任,也关不了多长时间,抓了放,放了抓,社会不
得 安宁,众没有安全感。据此,在该条中增加规定:纠集他
人 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
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并处罚金。 将刑法第 条修改
293
为: “有 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
扩大特殊累犯的范围,加大对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 质
组织犯罪的惩处力度
刑法第 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
66
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
犯论处。规定对实施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犯
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的,
也都以累犯论处。
修改刑法第 条关于走私普通货物、 物品罪的犯罪构成
153
条 件,将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蚂
蚁 搬家”式的走私行为规定为犯罪。(修正案第 条)
27
增加规定虚开普通发票和持有伪造的发票的犯罪,以进一
步维护经济秩序。(刑法修正案第 条、第 条)
3335
修改刑法第 条非法采矿罪的犯罪构成条件, 增强该罪
343
的 可操作性, 以进一步加大对矿产资源的保护。 (修正案第
47
条)
三、完善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规范非监禁刑的适用
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从严惩处严重犯罪的同时,
应当进一步完善刑法中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以更好地体现中
国特社会主义刑法的文明和人道主义,促进社会和谐。对刑
法作以下调整:
1
.完善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规定
对未成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理,刑法中已有规定。对老年
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理,刑法虽未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
般也有体现。对刑法作出补充:一是,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
的人不作为累犯。二是,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已满七十五周
岁的人犯罪,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予以缓刑。三是,已
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
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四是,对已满七十五周岁的
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五是,
对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
除其前科报告义务。(修正案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6111
319
条、 第条)
2
.进一步明确缓刑适用的条件
刑法第 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72
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
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刑法第七十二条作出
修改: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
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人民法院认为犯罪分子没有
再犯罪的危险,对其缓刑后能够进行有效监督的,可以宣告缓
刑。同时,对刑法第七十四条补充修改为,对累犯和犯罪集团
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修正案第 条、第 条)
1112
3
.完善管制刑及缓刑、假释的执行方式
管制是限制人身自由但不予关押的刑罚。需要根据新的情
况,对管制的执行方式适时调整,有针对性地对被判处管制的
犯罪分子进行必要的行为管束,以适应对其改造和预防再犯罪
的需要。 据此,在刑法第 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 款:“判
382
处管 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
事特 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修正
案第 条)
2
同时,针对实践中对管制、缓刑、假释的监管不力情况,
在刑法中规定, 对管制、 缓刑、假释等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
正。 (修正案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
2131417
4
.进一步落实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
刑法第 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
67
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为进一步落实坦
白从宽的刑事政策, 在刑法第 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 款:
673
“犯 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
自己 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
别严 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修正案第 条)
8
四、加强对民生的保护,增加一些新的犯罪规定,加大惩
处力度
近年来,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议案、建议,要求对
一些严重损害广大人民众利益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因此
对刑法作以下修改补充:
1
.对一些社会危害严重, 人民众反响强烈, 原来由行
政 管理手段或者民事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规定为犯罪。主要
是 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的犯罪,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
罪, 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犯罪等。(修正案第 条、第
2241
条、第 条)
37
2
.加大对弱势体的保护和对某些犯罪的惩处力度。 针对
当前出现的新的情况,并与我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的要求相衔
接,修改刑法第 条规定的强迫劳动罪, 将法定最高刑由三
244
年 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将为强迫劳动的个人或者单位招募、
运 送人员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修改刑法第 条,明确规定为
358
组织 的人招募、运送人员的,按照协助组织罪追究刑
事责 任。(修正案第 条、第 条)
3848
3
.为加强刑法对广大人民众生命健康的保护, 修改刑法
第条生产、销售假药罪,(将刑法第 条第 款修改
1411411
为: “生 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
特别严重 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 或者没收财产。 ”)第条生产、 销售不符合安
143
全标准食品罪 (将刑法第 条修改为: “生产、 销售不符
143
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
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 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
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 条生产、销售有毒有 害食品罪、 第条重大环境污
144338
染事故罪的法律规定, 调整上述 犯罪的构成条件,降低入罪门
槛,增强可操作性,并对相关人 员进行责任追究。 (修正案第
2324254649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 第条)
4
.修正案还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有关犯罪, 降低了叛逃罪的
入罪门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
逃或者在叛逃的,就构成叛逃罪,不再要求同时具有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5 39
.对盗窃罪的规定等作了修改或者补充 (第 条)。主
要 是废除了法定最高刑死刑, 删除了原有的两种法定最高刑情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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