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11-06 09:32:4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love in shanghai)

A man is not old until regrets take the place of dreams.勤学乐施 积极进取(页眉可删)

他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

导读:如果是有侵权行为则是需要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在注册和使用商标时都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去执行

的,如果在未经他人的允许下随意的使用他人的商标也是属于侵

权的行为,那么被侵权方是有权利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

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的。

一、他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

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

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

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

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商标法》

的规定。侵犯商标权引起纠纷的,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

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

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管理或部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

二、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诉讼的主体、诉权和责任问题探讨

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

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

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

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

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

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

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

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

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因此;

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

责任的关系。

三、基本分类

就主体来看,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有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这

两个基本分类。权利主体是商标权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权利

人通常又是商标权的原始主体,他们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

并获得核准注册。利害关系人通常则是继受主体,他们通过商标

权的继承、转让或者使用许可等方式取得商标权中的部分或者全

部权益。权利主体作为原告,应当有严格的条件,因为这不仅涉

及到诉权的行使问题,还涉及到请求权的享有问题,也即商标权

项下的权利(假如涉及到获得侵权赔偿等经济利益时)由哪些主

体来瓜分。其实权利和责任一样,其享受或者承担也应当有一定

的顺序。属于第一顺序的主体,他们对于权利有同等的分配机会

和同一的分配顺序。在他们没有明示放弃实体权利的时候,法院

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剥夺其权利。

企业在注册后也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注册自己的商标,

那么在注册时也是不得出现抢注他人商标等行为,如果在获得商

标局的审核后同意后就可以正常使用的,如果在发生了其他人恶

意抢注或者随意使用自己商标的行为,也是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

议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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