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
会保险补贴办理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分支机构及中心前台:
接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就服发[2013]18号文件通知,2013年度“4050”灵活就
业人员社保补贴(以下简称“4050”)工作正式开始。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
实际情况,现将今年开展此项工作的办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根据文件精神,我中心2013年度“4050”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有序展开。
1、2013年10月10日——10月31日为发表阶段,其中2013年10月10日——10
月22日(10个工作日)为续办人员发表阶段,同时做好续办及新增办理政策宣传
工作。2013年10月25 日——10月29日(5个工作日)为新办人员发表阶段。
2、2013年11月01日——11月13日(9个工作日)为续办阶段,集中受理2011
首次享受人员的续办申请材料。
3、2013年11月14日——11月22日(7个工作日)为续办阶段,集中受理2012
年首次享受人员的续办申请材料。
4、2013年11月25日——12月6日(11个工作日)为新办阶段,集中受理2013
年度新增人员申请。
5、2013年12月9日——12月20日(10个工作日)为特殊问题处理阶段,集
中受理补办往年、首次享受离退休不足五年人员、2012年度退休人员的申请材料。
全年申请受理工作12月20日结束,过期材料一律不得享受社保补贴,请各相
关分支机构及中心前台做好解释工作,按照以上安排认真审核、及时申报材料,确
保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办理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13年12月31日,满4050人员,即
男1963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73年12月31日前出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
且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
请社保补贴。对于初次参加社会保险,且距退休时间不足10年 的,原则上不享受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社保补贴的标准
2013年符合“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补贴金额为其实际缴纳基本金额的
2/3。(医疗保险不含8元大额,补贴金额四舍五入至分,具体金额参照附表)
四、社保补贴的时限
2009年、2010年首次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不足5年的
人员(即2009年首次申请,2013年正常退休和2010年首次申请,2014年正常退休)
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社保补贴享受年度必须连续.享受社保
补贴政策期限未满三年的,仍按照规定享受至期满。
五、工作程序
1、指导办理和收取资料
前台及分支机构在受理申请时,请指导申报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
请表》一式三份,将卡号准确填写在材料右上方。并持身份证、户口本及户口所在
地社区工作站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盖章。
前台(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将盖章后的资料按《申请表》、《养老医疗发票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灵活就业证
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顺序,一式二份分开装订。查验享受资格及票据原件、
并在申请材料上填写补贴金额,加盖条章及私章。交予申请人并同申请人确认相关
信息,在材料左上方注明流水号。编报《2013年新增人员申报名单》并报送电子版。
享受过2011年、2012年“4050”社保补贴的人员,由本人到档案托管机构申
领、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将卡号准确填写在材料右上
方。同时附养老和医疗缴费票据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
社区工作站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交给工作人员查验享受资格、审核票据原件、
并在申请材料上填写补贴金额,加盖条章及私章。交予申请人并同申请人确认相关
信息。在材料左上方注明流水号。编报《11/ 12年续办人员申报名单》并报送电子
版。
注:1)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本需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前两页及失业登记栏一页复印件
4)《灵活就业人员证明》无论是否首次办理均需提供,
证明必须填写完全不能留空,就业单位和社区工作站必须盖章。
5)流水号按照排列顺序编制。
2、电子版操作及上报:
1)打开《2013年享受情况电子版》。通知相关众前来领表,领表时录入身份证
号查询历年享受情况并在电子表上标注领表时间,以便动态掌握办理情况,及时通
知未办理人员,避免遗漏。同时发放受理单(注明交表时间)。
2)众来交表时,按照审查办法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在《2013年享受情况电子
版》中同众核对基本信息,更新,注明流水号,形成2013年申报电子版。
3)每日进行日结,将当天所收取的材料和电子版
信息和金额进行核对,并对未办理人员进行通知
4)每类办理完毕后,将材料汇总制表报中心15号窗口。
3、资金申请及发放
后台将材料分批按上级部门要求汇总,报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并领回拨款。补
贴的发放继续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补贴资金按申请批次逐批进入个人办理时登记
的交通银行卡/折中。 注意:信用卡、非本人卡、状态不正常卡无法转入。
六、相关要求
1、2006-2010年首次申请,已连续享受满三年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
2、往年因各种原因未申请的,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往年享受过中间转出养老关系或档案,后又转回的,不再进行补贴。
2)往年享受过因个人原因(忘记或晚报等)中断的,应按照当年标准给予补
贴,此类人员需单独报表办理。
3)2006年首次申请,2009年未享受“一次性延期一年政策”的,不再补办。
3、首次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0岁及以上)不足5年的,可以享
受到退休。
4、补贴对象的年龄严格依据档案中记载的最早年龄记录为准。
5、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社会保险时间距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原则上
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2013年新增人员需查养老保险系统审核其首次缴
费时间确定享受资格)。
6、各单位应严格审验《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对于失业登记项不全或未
按规定年检人员,不予办理社保补贴手续。
七、注意事项
1、自2011年起,部门不再安排材料复审,前台及各分支机构应切实履行审验
资料原件的责任,严格审核享受资格,认真核算各项补贴数字,确保准确无误,并
给票据原件加盖“享受4050社保补贴”条章及私章报表交后台,后台按照就业服
务中心要求的格式及时间上报,由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审核,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出问
题的,由后台反馈前台及时更正,部门进行定期通报处理。前台及各分支机构工作
疏忽,就业服务中心未审核出问题,造成超范围享受、资金流失等严重后果的,由
前台及各分支机构经办人员负责追回并消除影响。
2、按照文件要求,各种证明、证件、票据复印件,规格统一使用A4纸。并尽
量复印在一起,压缩纸张数量。不合格材料一律不收。
3、请注意查阅职工首次办理时间,确定享受资格。
4、由于部分职工对银行拨款的理解不正确,在往年的补贴办理中,时常出现
职工持非本人银行卡登记的情况。还有一些职工,在补贴发放时卡的状态是挂失或
销户,导致补贴无法发放。请各部门在今年的工作中,同申请人员仔细核对卡号信
息,并在申请材料右上方准确填写卡号,盖经办人员私章。
5、对于新增人员,请相关业务人员认真查阅档案,对其他职介及省内转入的
个人“4050”档案应该严格审核。并将在其他部门享受过社保补贴的记录复印并附
在材料后,如因查档不严造成重复享受的,由查档人员负责。
6、所有上报的社保补贴申报材料需印鉴齐全,填写规范,报表及汇总材料需加
盖经办人章、分部公章及负责人章。如有问题,由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7、2013退休人员需附《退休证明》原件。领取失业金人员需附《领取失业保险
金记录卡》(建工路二楼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4050”社保补贴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希望前台(各分部)切实负
起责任,保证“4050”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按规定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现象。一经审计部门查出,就业服务中心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社会保险代理部
2013年10月09日
请问,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如符合条件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1)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男
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2)在2008年年
底持《再就业优惠证》已享受社保补贴两年的人员。(3)持《再就业优惠证》被认定为就业困
难且未满3年的灵活就业人员。
申报所需资料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灵活就业证明1份、《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单据。《审
核认定表》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2011年12月31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
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非首次申请补贴人员的补贴款,已直接计入申请人所持补贴存折。申请人可持补贴存折,在居
家附近西安银行营业网点查询、领取。2012年首次申请人员和误将已领取的社保补贴存折销户
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在西安银行盐店街支行领取。地址在盐店
街38号,电话87616316。
领取时,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受理卡。如他人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
件。如需咨询,可拨打西安银行:96779;市职介中心咨询台:82284287;西安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
4050社保补贴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
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
业证明。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
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
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具体办法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 社保补贴金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执行;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请享受
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的程序
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
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
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
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
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08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以上—1968年12
月31日以前出生,男满50周岁以上—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
就业,申请人已办理托管或建立社保档案,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享受时限和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时间从2008年9月开始,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以享
受到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标准为申请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
保险费的全额。
4050社保补贴办理程序
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
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
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
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
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5、由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
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6、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
4050社保补贴申报社保补贴时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其中复印件按上级要求统一使用A4纸复
印。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
2、《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
5、《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
6、从其他公共托管机构转移到市档案托管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往年度社保补贴享受情况证明。
坐在家里还能领一份社保补贴,如果遇到这样的好事,您会心动吗?5日,市人保局通过本
报提醒,这可能是短信的新方式,市民不要上当。
近日,市民刘女士接到一条短信,称其可享受社保补贴返还的政策,要其拨打对方提供的
“社保局”电话号码进行咨询。拨通电话后,对方自称是市社保局经办人员,并“确认”刘女
士可以领取2011年社保补贴返还款2700元,要其拨打“市财政局”某电话咨询领取。在拨打
“市财政局”期间,刘女士根据对方的要求进行了操作,事后才发现银行卡上的6000
余元存款被骗一空。
人保部门提醒,任何向参保人要求提供账号的个人和组织,基本可认为是行为。市民
如果收到这样的短信,可以报警。若有疑问,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或直接到当地社保
经办机构进行查询。
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
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
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调整情况
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
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审核时限
为2007年底。
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
享受补贴政策。
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
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
一是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
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举例,如2009年
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0年6月。二是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即2008
年2月3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前到期
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后到期的且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2009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如有个人
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08年余下的月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09年起再补贴。
(三)两个问题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何认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将其档案交社保所,由社保所
统一报社保局认定;用人单位吸纳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档案交社保局认定。
2、新增人员申报补贴日期:
对因取消审批时间限制而新增的人员,比如08年和09年才满“4050”,请告知这部分人员在明
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报。(由于这部分人可累计享受三年,因此,建议各社保所说服他们只申
报09年下半年的补贴,而不去补09年上半年的;当然,如果他们强烈要求要补09年上半年的,
我们也可以接收)
如果你的档案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放,并且属于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可按相关
规定申请社保补贴。在申请办理社保补贴时,要先看清自己的档案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
免多跑冤枉路。
首次申请需7种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申请人所在
页,一式两份);
(4)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复印正、背两面,一式三份)。
(5)2012年度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预缴2012
年度医疗保险人员提供预缴款票据复印件(一式两份);
(6)申请人《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一式两份);(7)《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供查验)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前两页及失业登记栏一页,一式两份)。
非首次申请人员需提供的资料除了提供上述(1)、(2)、(4)、(5)、
(7)所规定的资料外,对2012年内办理退休且符合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供查验)及退休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女40岁男50岁可申请
据了解,今年符合“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社保补贴金额为申请人实际缴纳基本养
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金额的2/3。社保补贴对象是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
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截至2012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持《陕西
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可申请社保补贴。
领申请表有四种途径
首次申请和非首次申请人员均需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和开具《西安市4050
人员灵活就业证明》。
户口所在地社区登记盖章
申请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和《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后,在
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并由社区工作站对《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审
核盖章。
首次申请人员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陕
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所属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事务所审核盖章。
非首次申请人员向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递交《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
业证明》备案。
今年我省“4555”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提至2196元
据了解,今年,我省“4555"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由去年每人每年1968元,提高到2196元。
对2010年底前享受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来到期的人员,可继续享受政策至3年期满,
其中,“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参照“4555”人员补贴标准执行,非“4050”人员灵活就
业社会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1104元标准执行。自2013年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人员
仅为“4555”人员。据不完全统计,自2005年以来,全省累计共有233万人受益,发放社保补
贴78.2亿元。
4555的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特别是社保优惠返还政策有哪些?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是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行的就业援助政策,即对就业援助对象灵
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援助对象包括: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
力的人员。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对补贴对象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
险费按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以月计,一般最长累计不超过3年。
社会保险补贴是国家专门针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出台的一项就业优惠政策。记者从市就业局了
解到,按照有关要求,我市今年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做以调整。
据了解,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确定2013年全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做了相应调整,今年补贴对象为具有城镇户籍,在市本级参加
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通过
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且当年签订灵活就业协议的,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
以上的“4555”人员。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全年补贴按每人每年2196元执行,基本医疗保
险全年补贴按本年基本医疗缴费标准的60%执行。
“4555”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享
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符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4555”社保补贴政策调整后给申领人员增加了选择缴费的档次,但仍有许多人对于享受社保
补贴与其他优惠政策的冲突问题理解不清,从而拿不定主意是否申领。
记者昨日针对询问比较集中的问题采访了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享受“4555”社保补贴是否影响领取失业金?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领“4555”社保补贴人员不能同时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失业保险待遇,也不能申领《再
就业优惠证》和《失业证》,已领取的将加盖作废。
从事私营个体的“4555”人员可以申领社保补贴吗?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应是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
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不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本人已领取营业执照的
私营个体从业人员。
申请符合条件后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认定符合享受“4555”社保补贴的人员,应在工商银行
开立结算存折(未办理银行代扣缴费手续的人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和就业科办理代
扣手续)。
经户口所在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个人应缴费额度后,8%%个人缴费部分和应缴的统筹
基金扣除财政补贴后的余额,由银行实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收到银行扣缴部分的回
执后,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做实个人账户。
4555人员自谋职业最长可获5年社保补贴
“申请补贴时,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及重度残疾人,可按有关规定的标准连续
享受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今年4月,本市出台《北京市鼓励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
(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旨在鼓励本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通过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
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带动更多失业人员就业。 《办法》规定,从
事个体经营的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以下简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
可以申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是女年满40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
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中、重度残疾人;二是在失业期间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三是在市或区、县职业介绍
服务中心办理了个人委托存档手续。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主要包括:(一)
基本养老保险:以本市上年末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照28%的费率,补助20%,
个人缴纳8%。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
险待遇。(二)失业保险:以本市上年末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照2%的费率,补
助1.5%,个人缴纳0.5%。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基数,按照7%的费率,补
助6%,个人缴纳1%。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患病时,按照《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
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上述标准遇本市有关规定调整时,
按新标准执行。 《办法》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中规定,一,申请补贴时,
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及中度残疾人,可按第相关规定的标准连续享受3年的社
会保险补贴。享受期满后,对经营状况良好并吸纳5名以上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的,可再享
受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二,申请补贴时,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及重度残疾人,
可按第四条规定的标准连续享受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办法》规定,自谋职业(自主创
业)人员享受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补助政策、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安置费的,不能
再次按本办法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此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享受社会
保险补贴后,再次失业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不再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办法》明确,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社会
保险补贴:一是未按照第八条规定时间向社保所报告经营状况超过30日的;二是未按照第八
条规定时间足额缴纳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超过30日的;三是因各种原因歇业、停业、转
租以及个体营业执照未通过年检的;四是个人提出高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标准,享受社会保
险补贴的;五是已实现其他形式就业的;六是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的;七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
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八是弄虚作假,骗取社会保险补贴的;九是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可到户口所在
地街道(乡镇)社保所交验本人《身份证》、《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再就业优惠
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个人委托存档证明材料、提供经
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填写《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经批
准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可在批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内,在市或
区县职介中心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个人存档收费标准的50%缴纳存档费,享受各项存档服务。
农村户籍“4555”人员 首次成为社保补贴对象
今后我市的创业就业环境,将进入一个更宽松的时期。昨天下午,我市召开推动创业促进就业
工作会议。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我市已就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出台多项新政。其中最大的突破是,
市区农村户籍“4555”人员首次成社保补贴对象,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也从原来
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亮点1:高校毕业生小额贷款最高20万元
为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除了对原有的创业就业政策进行整合外,还增加了不少新内容。
此次新政策中,高校毕业生所享有的各项优惠措施,前所未有增加。其中,最明显的就是
加大了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力度。
根据文件规定,绍兴市区户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原转业退伍军人、持证残疾人、低
收入体以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绍兴市区外户籍,创业地在绍兴市区的高校毕业生)从事
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小额贷款对高校毕业生格外“优惠”。根据规定,其他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额
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而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市人力社保局有关
负责人介绍说,此前,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仅10万元,此举是对以往的一个重大
突破,意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
亮点2:高校毕业生网上创业满一年一次补助3000元
新政策对高校毕业生网上创业和灵活就业,给予了较大幅度的鼓励。
根据文件规定,对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就业的,提供免费的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等服
务。对网上或以其他灵活方式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经营满1年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创业
补助。市人力社保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也是政府首次对网上创业进行补贴。
为了鼓励创业,我市今后还将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根据新政策,经市创业指导专家评估
进入创业项目资源库的创业项目,给予项目申报者一次性补助1000元/个,。资源库中的创业项
目被3人以上采用的,再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助,并予以重点推介。
亮点3:市区农村“4555”人员首次有就业补贴
新政的一大亮点是,首次将市区农村户籍“4555”人员列为社保补贴对象。
根据文件规定,政府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对招用这些人的
用人单位,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在社会保险补贴额度上,招用市区就业困难人员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实际
缴费额(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补贴,招用绍兴市区范围内农村户籍的“4555”人员(女45~50
周岁、男55~60周岁)按每月100元补贴,补贴期限除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新政策还对农村户籍的“4555”人员灵活就业进行补贴。根据规定,农村户籍的“4555”
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补贴期限累计最
长不超过5年。
亮点4:公益岗位和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补贴提高标准
为了维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政府对这类人员的补贴也提标。
按照文件规定,经人力社保局核准,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每人每
月可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160元)的50%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此前,这一补贴标
准为300元/月。
除了公益岗位,新政策还完善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根据新政策,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由见习单位和市财政分担。市财政补贴标
准为中专、大专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160元)的60%补贴;本科及以上按市区最低工
资标准(目前为1160元)的80%补贴。此前这两项补贴标准分别为300元/月和500元/月。
(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
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
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调整情况
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
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审核时
限为2007年底。
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
请享受补贴政策。
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
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
长:一是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
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举例,如
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0年6月。二是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
(即2008年2月3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
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
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后到
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2009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
如有个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08年余下的月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09年起再
补贴。
(三)两个问题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何认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将其档案交社保所,由社
保所统一报社保局认定;用人单位吸纳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档案交社保局认
定。
2、新增人员申报补贴日期:
对因取消审批时间限制而新增的人员,比如08年和09年才满“4050”,请告知这部分人员
在明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报。(由于这部分人可累计享受三年,因此,建议各社保所说服他们
只申报09年下半年的补贴,而不去补09年上半年的;当然,如果他们强烈要求要补09年上半
年的,我们也可以接收)
如果你的档案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放,并且属于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可按相
关规定申请社保补贴。在申请办理社保补贴时,要先看清自己的档案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以免多跑冤枉路。
首次申请需7种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申请人所在页,一
式两份);
(4)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复印正、背两面,一式三份)。
(5)2012年度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预缴2012年度
医疗保险人员提供预缴款票据复印件(一式两份);
(6)申请人《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一式两份);(7)《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供查
验)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前两页及失业登记栏一页,一式两份)。
非首次申请人员需提供的资料除了提供上述(1)、(2)、(4)、(5)、
(7)所规定的资料外,对2012年内办理退休且符合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
员,申请时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供查验)及退休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女40岁男50岁可申请
据了解,今年符合“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社保补贴金额为申请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金额的2/3。社保补贴对象是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
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截至2012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持《陕西省
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
申请社保补贴。
领申请表有四种途径
首次申请和非首次申请人员均需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和开具《西安市4050
人员灵活就业证明》。
户口所在地社区登记盖章
申请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和《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后,
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并由社区工作站对《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
审核盖章。
首次申请人员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
《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所属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事务所审核盖章。
非首次申请人员向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递交《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
证明》备案。
•
档案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个人托管的“4050”人员:
按照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就服发〔2014110号文件通知要求,高新区2014年度
“4050”人员申报享受社保补贴工作现已开始,申报社保补贴截止日期为:2014年12
月31日。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社保补贴的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
满40周岁,且都不含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灵活就业后,若档案在西安高新区人
才服务中心属个人托管,属西安市城镇户口,且今年已按规定及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并且已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证今年已经年检过)的,可以申请社保补贴。对
于初次参加社会保险,且距退休时间不足10年的,原则上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注:今年到龄退休人员不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社保补贴的时限:
首次申请“4050”社保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以延长享受至退休,
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注:(一)凡享受“4050”社保补贴的人员必须在享受期内连续申请,不得间隔申请。
注:(二)在享受补贴期间将档案或社保关系转出至单位的,如再次转入档案托管机构
的,则不能继续享受。
三、社保补贴的标准:
2014年符合“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补贴标准为其当年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
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
四、申请社保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原件;3、《个人人事档案委托管理协议书》原
件。
4、本年度养老和医疗缴费单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5、《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国家就业失业登记证》(今年已经年检过)复印
件2份(注:每份复印件包括登记证前两页及失业登记栏一页);
6、《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叁份,并贴上一寸照片(街道办、人才中
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一份);
7、《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一式叁份,就业单位及社区工作站处须加
盖公章和本人签字;(社区、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一份);
8、《个人人事档案委托管理协议书》原件;
9、本人光大银行社保补贴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10、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11、本人户口本复
印件二分(包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1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证
需复印正反面)注:1.首次申报社保补贴人员需提供以上1至3项材料到窗口审
核资质通过后,再准备4至11项材料,其中第6项需到街道(乡镇)处盖章。
2.非首次申报社保补贴人员需提供以上4至9、12项材料。
3.?各种证明、证件、票据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规格。
五、申报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
2014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人员速来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报,逾期不予
办理。
六、办理窗口:高新区锦业路1号A
座都市之门政务大厅二层82号窗口。
七、:029一88313184联系人:任先生
网址:(以上表格可在该网站下载)
西安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2014年10月20日
二〇一四年度养老保险缴费须知
时间:2014-07-15 人气:5503 来源:职介中心
根据陕社保函【2014】93号文件及西养老险函【2014】22号文
件精神,我中心从7月15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办理在我中心
托管档案人员2014年度养老保险缴费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地点、时间:
(一)下列人员请在西安银行缴费:
1、往年已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西安市商业银行缴纳过养
老保险的托管人员;
2、2014年6月30日前,已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中心和新建养老
保险关系的托管人员;
以上人员2014年养老保险缴费数据已发送至西安银行,在我中心
无法办理。
(二)下列人员请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缴费:
1、2014年6月30日以后转入社保关系和新参保的托管人员;
2、2014年审核通过的退休人员。
地址:西安市建工路28A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二楼
社会保险代理窗口。
(三)缴费时间:
1、在银行缴费人员,请按照银行工作时间办理。上午9:00至下午
4:00办理社保缴费业务。
2、在我中心缴费人员,请于每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
午9:00至下午4:00办理;下午4:00至5:00为对账时间,无法收费,
敬请谅解。
二、缴费基数及标准:
(一)养老保险费:
1、2014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
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4071.08元)40%至100%七个档次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缴费人员根
据本人经济状况选择确定,缴费比例为20%。银行代收档次缴费金额见
表1。
表1: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缴费档次基数(元)缴费比例月缴金额(元)年缴费金额(元)
100%20%
90%20%
80%20%
70%20%
60%20%
50%20%
40%20%
4071.08814.229770.64
3663.97732.798793.48
3256.86651.377816.44
2849.76569.956839.4
2442.65488.535862.36
2035.54407.114885.32
1628.43325.693908.28
2、根据陕社保函【2014】93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全省城镇个
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延长至当年10月
31日,11月1日以后缴费人员按规定收取利息。
3、缴费档次的选择和退休金的多少有一定关系,一经选定,年度
内无法变更。
(二)档案托管费:
全年120元。
三、养老保险缴费程序:
1、缴费时须出示参保人身份证、档案托管合同书或往年缴费单。
2、参保人填写《201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请确认表》,
进行缴费基数选择。
3、对打印票据中参保人个人信息和缴费金额进行确认,并签字缴
费。
四、特别提示:
1、为方便档案托管人员缴费,我中心已实现银行卡POS机刷卡业
务(信用卡除外)。
2、:
市职介中心:82284287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
3、社保补贴办理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4:23: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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