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伤残鉴定的一些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5-01-10 23:12:4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极限滑板爱好者)

关于伤残鉴定的⼀些注意事项

1,你⾸先要做⼯伤认定:⽤⼈单位未提出⼯伤认定申请的,⼯伤职⼯或者其直系亲属、⼯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

之⽇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政部门提出⼯伤认定

申请。

提出⼯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伤认定申请表;

()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职⼯发⽣⼯伤,经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的,应当进⾏劳动能⼒鉴定。劳动能⼒鉴定

由⽤⼈单位、⼯伤职⼯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伤认定决定和职⼯⼯伤

医疗的有关资料。

3,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要求煤矿承担责任。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不服,向当地⼈民法院起诉。

⼆,脊椎第五节轻微⾻折,我不清楚,你看要做鉴定,不然的话,煤矿与不会给你钱的。

三,那个煤矿要是没有营业执照的话,适⽤⾮法⽤⼯单位伤亡⼈员⼀次性赔偿办法

第⼀条根据《⼯伤保险条例》第六⼗三条第⼀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法⽤⼯单位伤亡⼈员,是指在⽆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

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或者⽤⼈单位使⽤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

⼯。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或死亡职⼯的直系亲属、伤残童⼯或者死亡童⼯的直系亲属给予

⼀次性赔偿。

第三条⼀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或童⼯在期间的费⽤和⼀次性赔偿⾦,⼀次性赔偿⾦

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或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鉴定费⽤由伤亡职⼯或者

童⼯所在单位⽀付。

第四条职⼯或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鉴定之前进⾏期间的⽣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

院期间的伙⾷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按照《⼯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或童⼯所在

单位⽀付。

第五条⼀次性赔偿⾦按以下标准⽀付:

⼀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

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级

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付⼀次性赔偿⾦。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年平均⼯资。

第⼋条单位拒不⽀付⼀次性赔偿的,伤残职⼯或死亡职⼯的直系亲属、伤残童⼯或者死亡童⼯的直系亲属可以向

劳动保障⾏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保障⾏政部门应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九条伤残职⼯或死亡职⼯的直系亲属、伤残童⼯或者死亡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争议的,按照

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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