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的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和标准

更新时间:2024-11-05 20:25:2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郑和的故事)

2022年最新的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和标准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涉及到的赔偿主要是两方面,即人身损害赔

偿与财产损失赔偿,无论是哪种赔偿都是与受害人利益密切关联的,

因此不可大意。那么2022年最新的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及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

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6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

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

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

续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

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

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

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

准。后续费是指“对损伤经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

再次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

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

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

),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

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7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

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

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

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

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

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

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

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

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

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

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

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8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

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

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

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

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

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

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

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

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

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

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

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

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

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

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

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所

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9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

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

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

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

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

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

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

生前住院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

有必要到外地,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

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

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

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

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

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

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

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

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上就是有关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和

标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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