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信罪”的⼏个知识点
【帮信罪】
帮信罪系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作为《刑法》第287条之⼆。帮助信息⽹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利⽤
信息⽹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接⼊、服务器托管、⽹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持,或者提供⼴告推⼴、
⽀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照第⼀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
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019年11⽉1⽇起施⾏。
【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有以下七种: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付结算⾦额⼆⼗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告等⽅式提供资⾦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万元以上的;
(5)⼆年内曾因⾮法利⽤信息⽹络、帮助信息⽹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政处罚,⼜帮助
信息⽹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解释》规定,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述标
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络犯罪活动罪追究⾏为⼈的刑事责任。
【避坑指南】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为,切勿将⾃⼰办理的⼿机卡、个⼈银⾏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
付宝等第三⽅⽀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他⼈使⽤。⼀旦被他⼈⽤于实施犯罪的,可能⾯临刑事处罚。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22:41: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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