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24-11-06 09:25:5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赞助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2017

想要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小伙伴,都知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是如何计算的吗?以下是店铺要与大家分享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

计算,供大家参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

1、申报计算公式:

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 * 安置比率0.8%

- 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 *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 * 60% * ( 1 - 减免比

) ;

2、缴费年度:当年应申报缴纳上一年度。上年度121日后新

办的企业,今年无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指整个缴费年度在职职工按月汇总人数

之和。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口径是依据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进行确认。

例如:某单位某年各月职工人数分别为:110人,2月为20人,3

10人,420人,510人,620人,710人,820

人,910人,1020人,1110人,1220;

=10+20+10+20+10+20+10+20+10+20+10+20=180

4、“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及“减免比率”由残疾人就业管理

中心提供,对“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及“减免比率”数据有疑义,

请先与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核对确认后再进行申报。:年审

和征收管理科(审核减免比率)5108171 5324175 核定监察科(审核已

安置残疾人总人月数)5324173 5324372

5、安置比率:安置比率为0.8% (依据厦府〔2006126号《厦

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第五条);

6、同一缴费年度如果已申报过的,网站不提供二次申报。因此在

申报环节请务必认真核对申报数据,做到准确申报。如果要对该年度

已申报数据重新调整申报的,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经税务人员审核确

认后进行申报。

7、提交申报前应选择正确的银行账号,并确认该账户有足够金额

缴纳税()款。

201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比例

1

1.5%~1.7%,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

的实际情况规定。

2、缴纳残保金原因: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其所在

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3、残疾人就业规定: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人证》(1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3)的人

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4、缴纳残保金标准: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

数×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

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时间及方式

()残疾人职工申报。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在每年6

30日前如实向所在地市或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

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申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

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

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地税部门。

()保障金申报及征收。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税机关负

责征收。由用人单位按年申报,逐步推行按月缴纳;按年申报缴费期为

每年8月至11月,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地税征收机关申报

缴交上年度保障金。申报信息包括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

疾人就业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应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其中,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以残疾人就业

服务机构核定人数为准。地税征收机关依据上述数据计算征收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执行标准

()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

职工年平均工资。

()执行标准。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

1年以上(1)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

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或劳动事务代理形式用工的,计入派

遣单位或代理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由用人单位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

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1)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方可计算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军人证》(13)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

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综上所述,建议各用人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尽量安排适当的工种

和岗位,积极主动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推进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

人就业工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问答

一、持有医学精神鉴定书、工伤证和伤残军人证的职工,是否计

入已安置残疾人比例?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定义,

残疾人是指符合国务院制定残疾标准,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

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它残疾的人。

由于持有医学精神鉴定书和工伤证、伤残军人证的职工,这些伤残证

明与评残标准不同,所以可以准确界定在职残疾职工的唯一权威证明,

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但此类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残联

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待获认资格后,可计入已安

置残疾人比例。

二、只有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只有一个自然人

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即可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类公司同样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也必须承担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法律责

任,年审时可按照实有人数计缴。

三、年审时已离岗的上年度在岗残疾职工,如何认定已安置残疾

职工人数?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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