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2017
想要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小伙伴,都知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是如何计算的吗?以下是店铺要与大家分享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
计算,供大家参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
1、申报计算公式:
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 * 安置比率0.8%
- 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 *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 * 60% * ( 1 - 减免比
率) ;
2、缴费年度:当年应申报缴纳上一年度。上年度12月1日后新
办的企业,今年无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指整个缴费年度在职职工按月汇总人数
之和。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口径是依据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进行确认。
例如:某单位某年各月职工人数分别为:1月10人,2月为20人,3
月10人,4月20人,5月10人,6月20人,7月10人,8月20
人,9月10人,10月20人,11月10人,12月20人;
该单位在职职工年汇总人
=10+20+10+20+10+20+10+20+10+20+10+20=180人
4、“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及“减免比率”由残疾人就业管理
中心提供,对“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及“减免比率”数据有疑义,
请先与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核对确认后再进行申报。:年审
和征收管理科(审核减免比率):5108171 5324175 核定监察科(审核已
安置残疾人总人月数):5324173 5324372
5、安置比率:安置比率为0.8% (依据厦府〔2006〕126号《厦
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第五条);
6、同一缴费年度如果已申报过的,网站不提供二次申报。因此在
申报环节请务必认真核对申报数据,做到准确申报。如果要对该年度
已申报数据重新调整申报的,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经税务人员审核确
认后进行申报。
7、提交申报前应选择正确的银行账号,并确认该账户有足够金额
缴纳税(费)款。
201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比例
1、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1.5%~1.7%,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
的实际情况规定。
2、缴纳残保金原因: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其所在
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3、残疾人就业规定: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
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4、缴纳残保金标准: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
数×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
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残疾人职工申报。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在每年6月
30日前如实向所在地市或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
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申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
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
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地税部门。
(二)保障金申报及征收。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税机关负
责征收。由用人单位按年申报,逐步推行按月缴纳;按年申报缴费期为
每年8月至11月,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地税征收机关申报
缴交上年度保障金。申报信息包括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
疾人就业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应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其中,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以残疾人就业
服务机构核定人数为准。地税征收机关依据上述数据计算征收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执行标准
(一)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
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执行标准。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
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
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或劳动事务代理形式用工的,计入派
遣单位或代理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由用人单位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
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方可计算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
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综上所述,建议各用人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尽量安排适当的工种
和岗位,积极主动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推进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
人就业工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问答
一、持有医学精神鉴定书、工伤证和伤残军人证的职工,是否计
入已安置残疾人比例?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定义,
残疾人是指符合国务院制定残疾标准,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
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它残疾的人。
由于持有医学精神鉴定书和工伤证、伤残军人证的职工,这些伤残证
明与评残标准不同,所以可以准确界定在职残疾职工的唯一权威证明,
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但此类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残联
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待获认资格后,可计入已安
置残疾人比例。
二、只有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只有一个自然人
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即可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类公司同样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也必须承担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法律责
任,年审时可按照实有人数计缴。
三、年审时已离岗的上年度在岗残疾职工,如何认定已安置残疾
职工人数?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2017】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21:04: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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