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最近几种典型的新型传销骗人手法
介绍最近几种典型的新型传销骗人手法
基金传销 基金100多万警惕传销新手法 日前,天宁警方破获一起上传
销基金的案件。不法分子以销售美国投资基金的名义通过络,涉案
价值超过100万元。 陈某,自去年3月份起伙同他人在山东以“美国金汇投资
集团”的名义注册了一个站,宣称为民提供高回报资产管理增值服务。民只要成
为他们的会员,投资2000元人民币,每天得到2%的返利,8个月后就变成了
7040元人民币。另外,该站还鼓励投资者拉人来买他们的基金,每介绍一个新
会员,自己就有机会获得200元“人头费”。 今年4月,这个非法站的行
为被山东警方发觉后,陈某等人随即携款潜逃。陈某被当地警方上通缉,逮捕。
经审讯,陈某对上传销基金实施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经查,陈某通过虚拟
的方式层层传销,一层层拿回扣,一共发展了40多个下线,最终他个人的资产
已达到100多万元。 特点: 典型的基金传销案件,是近一年以来比较活跃的形
式,主要是因为近两年以来基金市场的开放,金融产品的不断的推出,个人与家
庭理财观念的增强!基金传销这种形式是监管部门很难以发现,在过去一段时间
也没有重点地打击。 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五种:国际基金,利用普通消费者对基
金朦胧的了解去说服很多的人;纯粹的口碑相传的方式,用互联技术完成整个环
节和过程;建立榜样,得到新进者的信任;滚雪球的方式,比单纯的产品传销伤
害更大;操作的时间都不会太长,操作者都是由详细的计划,对底层人员的伤害
非常的严重。 电子商务 空壳公司上传销骗859万 20元产品,他们竟在上卖300
元--日前,两名男子因涉嫌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46岁女子丁某某
在20XX年6月9日成立深圳市中联创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公司),
经营美容、护肤品、保健用品等业务,并让王某(另案处理)当法人代表。 20XX
年4月3日,生物公司出资100万元,成立深圳市中联创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联公司),25岁的刘某任法人代表,在上销售化妆品、保健品等业务。
两个公司为同一帮人员,在同一地点办公。 他们低价购进“树脂宝”、“丽道”、
“叶绿素”等化妆品、保健品,并制定了“以购买一次1500元物品为基础,消
费者就可以在公司上注册成为公司VIP消费者,同时享受公司给予的买一循环赠
四或赠五的待遇”等销售制度。这实际上是采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实行变相传
销。 一些民信以为真,以现金及汇款方式购买产品,两公司在收到购货款后,
却没有兑现“买一赠五”、“买一赠四”循环待遇的承诺,而是假装给客户一次
产品或循环一两次给客户后,就不再发货或返利,而且继续吸纳客户资金。 经
审计,截至20XX年6月,他们实际骗取客户资金共计859万余元。深圳市检察
院认为,丁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非法传销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
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犯罪。 特点 利用“电子商务”掩护,络传
销更难控制。首先,传销组织的发起人或骨干分子通常在个人博客、专业论坛里
“交流”,因为博客、论坛的数量巨大,很难及时发现传销活动。其次,即使被
发现,更多时候只能断定“涉嫌传销”而无法一次定性。这是由于不少传销组织
将络服务器设在,即便发现络上有传销的内容,但没有“落地”(有实际传
销行为),工商部门很难对其进行处罚,只有当确认某人的传销行为后,才能通
过公安等部门的协助办案。
股票传销 警惕以传销手段推销股票 前不久,广东警方破获上海环华投资有
限公司在广州、深圳、东莞的分公司非法代理发行股票案,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
22名,涉案金额达3800余万元 经警方调查,上海环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
海环华)分别于20XX年8月、20XX年3月,在广州天河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
厦14楼设立第一、第二分公司。在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许
可的情况下,该公司通过举办投资宣传会、一对一销售等方式,推销常州如意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如意)的股票。 据悉,上海环华的幕后黑手大
都来自,以台湾籍为主,但内部员工都是本地人。公司内部等级森严,从高
到低共7个级别,按销售业绩、层级提成,整套程序类似传销的“洗脑”培训。
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就是类似传销的团
队。 据了解,上海环华80%的业务是通过开拓。而且,上海环华以合
法公司为依托,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常租用高档办公场所,特别青睐银行楼
上的写字间,以此惑人。公司管理严格规范,看似正常商业经营,并号称委托公
司的股票都是上市,其实国家小得在地图上都难到。同时,公司还要求员
工购买“内部股”,以此“杀熟”。当投资款汇到公司总部后,立刻被转入私人
账户。 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环华”
这类新型经济犯罪案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假乱真。此案中警方冻结的几百万元涉案
款项,都是台湾地区的私人户头。 特点: 1、一般以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
证券公司远程点或证券公司异地大户室等形式来诱骗投资者进行非法证券活动。
2、活动实施的手段一般是通过络广告、电话告知、朋友介绍、熟人推荐,甚至
是传销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销非法转让的未上市股票。 3、所推荐的内容一般是
以“原始股”股权转让、股权拆细服务、上市回报投资者等名义许诺为投资
者办理股权托管证明,投资者可以获得高额投资差价回报,欺骗性极强。
加盟连锁店 加盟作饵实为陷阱 王玲(化名)买过基金,炒过股票,可是都
没有太大的收益。20XX年10月,王玲听邻居说,加盟广州一家公司可以按月分
红。在与该公司联系之后,王玲得知只需交三万元会员费,每个月可以提红利
5000元。王玲立即加盟了这家公司,缴纳了三万元的加盟费后,账户上立刻汇
入了5000元的分红。 尝到甜头后,王玲介绍了5个亲戚成为加盟户。但两个月
过去了,账户上的数字没有任何改变。王玲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在多方查询之后,
发现这家公司没有在广州注册,根本无从寻,王玲这才明白自己遇到了骗子公
司。 特点: 当前“传商品”“加盟店”成为传销活动使用的新招。商品在这些
传销组织中已经被道具化,实际价值和价格很难进行量化。以投资名义进行非法
集资的传销形式,涉及内容广形式多样,传销者往往会以高额回报、迅速致富为
诱惑,打着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络直销等幌子欺骗消费者,一些梦想一夜暴富
的消费者,往往容易上当,陷入非法传销的泥潭。消费者在理财时遇到暴利诱惑,
应当慎重考虑,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
亿霖木业京城最大的传销案 亿霖集团实际控制人赵鹏等人在全国
多个省市低价收购林地,以招聘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各销售分部下设
部长、经理、主管、销售代表等四级销售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线根据下线
销售业绩获取提成,同时采用集体授课、一对一贴身帮教、收取入门费等一系列
手段,吸引投资者高价购买林地,从20XX年起的两年多时间内,赵鹏运等人非
法经营额就达人民币16亿余元。据统计,全国共有2万余人向亿霖集团缴纳了
购买林地款,其中北京人就达到1.7万人。“‘亿霖集团’案是北京有史以来最
大的传销案件。” 特点: 以国家的政策作为幌子,需要有一定的时间和渠道和
有专业知识与经验的人去识别。涉及区域大,而且有的地方势力保护比较的严重,
跨区域的查处难度比较的大。人的一种投机心理与投资心理会使人不自觉地卷入
其中。近几年,全国也有类似的这种运营模式的传销很多。 这种传销产品一般
是以带有光环的项目作为产品,操作者涉及光环,加大公众信任度的建立;邀请
名人作形象代言,广告传播推进全国市场的推广,扩大的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一
般有用比较高的回报作为诱饵,采用契约式合同的运作形式,显得非常的正规。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9:09: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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