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盗伐林木罪或滥发林木罪赔偿汇总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
除了对犯罪人进行刑事处罚,被侵权主体可以申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包括财产损失
费,误工费,交通费,伙食费,其他赔偿金等
2【刑法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
人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根据情况
赔偿经济损失。
3【民事责任及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
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
无过错,法律规
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
人承担连带责
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
国家机关保
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
可以在保护自己合
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
立即请求有关国家
机关处理。
4【有关林木价值计算法规的问题】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印发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
立案标准》林安发
〔2001〕156号 【立案标准】
第三条 其他规定
(一)林区与非林区的划分,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的规定。
(二)林木的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
(三)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
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的数量。
(四)被盗伐、滥伐林木的价值,有国家规定价格的,按国家规定
价格计算;
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按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计算;
没有国家或者主管部门规定价格的,按市场价格计算;
进入流通领域的,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
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国家或者主管部门规定价格的,按国家或者主管
部门规定的价格计算;
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又没有国家或者主管部门规定价格的,
按市场价格计算,不能按低价销赃的价格计算。
5、【具体赔偿计算】
林木财产损失费 依据鉴定结果计算价值
误工费
交通费
伙食费
其他赔偿金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8:49: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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