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认定“熊猫PADA”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1-01 21:30:4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足浴培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认定“熊猫PADA”商

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5.04.26

【文 号】商标[1995]17

【施行日期】1995.04.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驰名商标认定

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认定“熊猫PADA”

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商标[1995]17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认定熊猫电子集

团公司使用在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商品上的“熊猫PADA”商标为驰名商标。

附件:“熊猫PADA”商标为驰名商标(略)

附件:“熊猫PADA”商标图样(略)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5:40: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12168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