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B市某高校财务违规的案例分析

更新时间:2024-11-02 05:36:1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马航飞机失踪最新消息)

一、背景情况

B市某高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3000余人,该校设有水利工程

系、电力工程系、勘测工程系、机械工程系、基础部和继续

教育部等,开设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专业。

二、案例分析

200794日至98日,B市财政监督局对该校2006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B市财政监督监察局通过检

查发现,该校存在事业收入列其他应付款、无依据多列支出、

偷税漏税、违规使用发票、违规支出冲抵应交税金等多项财

务违纪问题。

(一)违规事实

1.事业收入列其他应付款。一是“其他应付款—79届学生捐

款”,这一会计科目反映上年结转4000元;本年收79届学

生捐款45万元;本年支付79届校友联谊费94426.40元;“本

年转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劳务费”209573.60元,期

末余额15万元继续列其他应付款少转事业收入。二是“其

他应付款—青山校区教师课酬”这一会计科目反映本年收青

山校区交来学生费、教师下半年课酬、专职管理干部课酬及

收缴管理费1638191.03元;本年付青山校区2006年工资课

113097.03元,转事业收入1325580元;期末余额199514

元继续列其他应付款少转事业收入。三是“其他应付款—学

生邮局”这一会计科目反映本年收缴学生费28000元,转事

业收入16000元,期末余额12000元列其他应付款少转事业

收入。四是“其他应付款—青山校区”,这一会计科目反映

本年收青山区款及费用共计1736535.45元未转事业收入。

2.无依据多列支出。检查发现,该校事业支出无依据,多列

支自筹基建共2044435.47元,其中当年从“预付工程款—基

建”科目中无依据转入“事业支出—维修费—基建组征地费

用”2044435.47元。

3.偷税漏税。检查发现,该校应税收入应缴未缴营业税及附

37295.98元。

4.违规使用发票。检查发现,该校使用过期作废收据金额

863322.30元。其中,当年使用过期作废收据列支职工违约

金、生活服务部设计院工资、收水文系学习实习费414734.80

元。

5.违规支出冲抵应交税款。

(二)处理结果

第一,对收入列其他应付款及相关支出冲减其他应付款,实

属隐瞒真实的收支行为。根据《会计法》第42条规定,应

责令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并作出相应处罚。

第二,对事业支出无依据多列支自筹基建,实属虚增支出及

固定资产,造成了事业结余及资产不实。根据《会计法》第

42条规定,应责令调整有关会计科目。

第三,未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实属偷税行为,同时也隐瞒

了支出及负债的真实性。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4条规定,

应责令向税务机关清缴偷税税额、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并作出

相应处罚。

第四,使用过期作废收据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法》《财

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16条规定,应该责令其销毁

过期收据,并作出相应处罚。

第五,违规支出冲抵应交税金,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4

条规定,责令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并作出相应处罚。

(三)违纪原因

在主观上,该学院为了追求自身部门利益最大化,有意隐瞒

收支规模,逃避财政监督、逃避国家税费。在客观上:一是

学校领导财务观念淡薄,存在狭隘的隐瞒观念,认为只要收

支经过单位做账就行。收支在账面上反映,没有个人经济问

题就不要紧;二是现有体制原因,财务人员本想按照财经法

律法规操作,但囿于领导意愿,不得已而为之。

三、检查思路与方法

(一)寻线索

检查组入户检查时,起初侧重了解该学院的基本情况、会计

报表及回报材料与会计报表不相吻合。

(二)发现问题

检查组根据不相吻合的事实,利用平时检查的实际经验,重

点查阅该学院收费项目及收费票据使用情况,通过票据使用

情况发现该学院存在部分收支与会计报表收支有偏异的事

实。

(三)全面核查

根据以上问题,检查组通过查看会计账簿、翻阅会计凭证、

向学生及教师员工调查了解等手段,掌握了该学院实际收支

规模,发现部分收支往来、隐瞒收支的事实。

(四)查证落实

对于查出的违纪违规事项,检查组与该学院交换意见时,该

学院财务负责人以“收入列其他应付款大部分属于代收代付

部分,不能算隐瞒”等借口时,检查人员出示相关证据和法

律文件后,该校终于承认。

四、启示

第一、学校领导对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认识不足,认为学校账

目进出心里清楚,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吃亏,对加强学校的

财务管理不重视,为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而制定制度,未按

制度执行。第二,会计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第

三,规范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一是编制部门预算时,

在既要保证各单位和事业的发展、维持机构正常运行的资金

需要,又要充分考虑单位财力可能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

粗细适度,宜粗不宜细的原则,把支出的自主权留给部门和

单位,使部门预算顺利执行;二是部门预算一旦通过,必须

严格执行。第四,财政部门的检查力度需要加强。不能仅仅

拨款,要及时分析被管理单位的财务运行状况,使监督落实

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要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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