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格式
在格式方面,行政案件起诉状与其他案件起诉状基本相同。在内
容方面,因各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应在不同方面有所侧重。但一
般都应在讲述事实和阐明理由之前,表明自己对哪个行政机关作的具
体行政决定不服,还要写明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尾部应在附项里表
明将行政机关的决定附后。现列举实例如下:
行政案件起诉状范文【一】
原告:黄XX,男,一九三七年四月出生,汉族。辽宁抚顺人,系
辽宁省XX市XX厂干部,现住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
被告:XX省XX市土地管理局,地址:XX市XX区XX街XX号,
电话总机: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事项:一、撤销XX市土地管理局的(1991)行处字第XX
号行政处罚决定;二、根据事实和法律,正确裁决。
事实和理由:
XX市土地管理局做出的(1991)行处字第XX号行政处罚决定(以下
简称《决定》)是错误决定。这个《决定》不尊重客观事实,并且错误
地援引了法律条款,因此应予撤销。理由如下:
一、《决定》认为,原告'没办土地审批划拨手续就施工是违法的。
触犯了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并据此作为处罚决定的主要理
由。原告认为,这种认定是虚假的,不客观的。原告于一九八九年九
月二十九日开始逐级向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翻建住宅楼(见附件
1),面积为 300平方米。1989年10月17日,X街道办事处已签批(见
附件2)。1990年 3月1日,X市城建规划处签发建房通知单(见附件
3)。据此,原告动工翻建住宅楼,并于同年8月竣工。竣工后,由城
规划处按建房通知单验收。验收合格后,于同月15日发放了第X号建
筑许可证(见附件4)。
原告认为,上述审批手续合法。城建规划处代表政府行使权利。
其审批是有效的,合法的。据查,原告建房期间以及建房之前的审批
工作,都由城建规划处负责。这是政府赋予的权利,其他单位和部门,
无权干预。原告手持城建规划处的合法批文,并按建房通知单划定的
范围施工建房,怎么会被认为'没有土地审批划拨手续'呢?违法又从何
谈起呢?是城建规划处的批文违法,还是原告没按批文施工而违法?
二、《决定》本身自相矛盾,适用法律条款不当。《决定》第一自
然段,清楚地说明了原告经X市城建规划处批准,翻建300平方米住
宅,并且发给了第X号建筑许可证。而在第二自然段,又认为'没办土
地审批划拨手续,多占地112.6平方米。《决定》既然承认城建规划处
的X号批文。原告按该批文建房就是合法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否定规划处的批文,那么,否定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批文无效,
应依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由规划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应
当处罚原告。《决定》援引土地管理法第43条之规定也是不恰当的,
此条款是争对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而言的,对个人建房
并未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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