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报送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企业报送年度报告公示的温馨提示
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__年10
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及相关规定,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建立企
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凡设立在我县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
作社,都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年的年度报告。现将报送年
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年度报告的时间、主体
1、今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由于实施时间的原因,企业应当于
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报送20__年度报告,于20__年1月1
日至20__年6月30日报送20__年度报告。企业应先报送20__年度报告,再
报送20__年度报告。
截止到20__年2月28日,企业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但工商部
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2、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报送20__年度
报告,于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报送20__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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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年度报告;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向负责登记的工商部门报送
纸质年度报告。
截止到20__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验照手续,但
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3、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__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报送20__年度报告。
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操作程序
(为确保企业联络员的稳定性,建议: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1
人或其他股东作为企业的联络员)。
第二步、企业年度报告申报网上操作步骤
1、联络员申报确认后,才可登录填报企业年度报告。
在企业用户登录页面输入正确的注册号会自动带出企业名称,正确输入联
络员手机号码、密码及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按钮,登录系统即可申报年报
或进行企业信息公示。
2、登录成功后,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进入企业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
申报页面,可进行“基本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股东及出资信
息”,“对外投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股权变更信息”,”对外担
保信息”的填录,所有信息填录完后可在“预览”页面中查看填录的所有年
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时才可以进行下一页相关信息的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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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点击“暂存并关闭”按钮时会保存当前页面所填录的相关信息并关闭当
前页面。点击预览页面的“打印”按钮,可查看或保存“企业年度报告书”。
3、确认年度报告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
第三步、企业公示即时信息的网上操作步骤
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登录后点击“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填报”,选
择需要公示的信息进行添加/修改/删除,如需审查填报内容,可点击“预览
打印”(打印网页),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即完成即时信息公
示。
三、工作责任
企业应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报送完成后,将自动向社会公示。工商部门不对企业年度报告进行预
先审查,将于每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依照《条例》规定对企业公示信息
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其他事项
企业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可登录江西省工商
局门户网站查询,也可登录赣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查询。
崇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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