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住建部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意见稿!
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部分内容如下:
资质分类分级
施⼯综合资质(原特级)不分类别和等级;
施⼯总承包资质设有13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级);
专业承包资质设有18个类别,⼀般分为2个等级(甲级、⼄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
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施⼯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施⼯总承包序列设有 13 个类别,分别是:建筑⼯程施⼯总承包、公路⼯程 施⼯总承包、铁路⼯程施⼯总承包、港⼝与
航道⼯程施⼯总承包、⽔利⽔电⼯程 施⼯总承包、电⼒⼯程施⼯总承包、矿⼭⼯程施⼯总承包、冶⾦⼯程施⼯总承包、
⽯油化⼯⼯程施⼯总承包、市政公⽤⼯程施⼯总承包、通信⼯程施⼯总承包、机 电⼯程施⼯总承包、民航⼯程施⼯总承
包。
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18 个类别,分别是:地基基础⼯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 安装⼯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专业承包、
建筑机电⼯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 程专业承包、防⽔防腐保温⼯程专业承包、桥梁⼯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程专
业承包、模板脚⼿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程专业承包、古建筑⼯程专业承 包、公路⼯程类专业承包、铁路电务电
⽓化⼯程专业承包、港⼝与航道⼯程类专 业承包、⽔利⽔电⼯程类专业承包、输变电⼯程专业承包、核⼯程专业承包、
通 ⽤专业承包。
其中机电⼯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如下:
甲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信能⼒: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员 :
(1)具有机电⼯程、建筑⼯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合计 10 ⼈以上,其中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7 ⼈以上;
(2)技术负责⼈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
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程 业绩。
企业⼯程业绩:近 5年承担过2个以上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机电⼯程施⼯总承包,⼯程质量合格。
承包⼯程范围:可承担各类机电⼯程的施⼯总承包。
⼄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信能⼒: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员:
(1)具有机电⼯程、建筑⼯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 5 ⼈以上;
(2)技术负责⼈具有 5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主持完成过 1 项以
上本类别⼯程业绩。
承包⼯程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1.5 亿元以下的机电⼯程的施⼯总承包。
其中建筑装修装饰⼯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如下:
甲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信能⼒ :
(1)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1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员 :
(1)具有建筑⼯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5 ⼈以上;
(2)技术负责⼈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建筑 ⼯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程业绩。
企业⼯程业绩:近 5 年独⽴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以上⼯程的施⼯,⼯程质量合格。(1)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
上的装修装饰⼯程 2 项;(2)建筑⼯程幕墙⾯积 6000 平⽅⽶以上的建筑幕墙⼯程 3 项。
⼄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信能⼒: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员:
(1)具有建筑⼯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 ⼈以上;
(2)技术负责⼈具有 8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建筑⼯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
本类别⼯程业绩。
其中消防设施⼯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如下:
甲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信能⼒:
(1)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1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员:
企业主要⼈员:
(1)具有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5 ⼈以上;
(2)技术负责⼈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 且为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主持
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程业绩。
企业⼯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 2 个以上建筑⾯积 4 万平⽅⽶以上消防设施⼯程(每项⼯程均包 含⽕灾⾃动报警系统、⾃动灭⽕系统和
防烟排烟系统)的施⼯,⼯程质量合格。
⼄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信能⼒: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员:
(1)具有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 ⼈以上;
(2)技术负责⼈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 且为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程业绩。
通知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建设⼯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要求,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
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可于2022年3⽉10⽇前通过以下途径和⽅式提出反馈意
见:
1.电⼦邮箱:sgc 。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封请注明“资质标准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2.《⼯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3.《⼯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4.《⼯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2⽉23⽇
原⽂链接: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3:14: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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