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退休管理制度
1.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工作人员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退休年龄前,由
人事科通知本人办理相关手续。
(1)男性职工退休年龄统一为六十周岁。
(2)女性职工中,干部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工人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
其中,副处级职务及副高级职称以上女职工退休年龄可延迟至六十岁,职工须至
少提前三个月向医院提出延迟退休申请。
(3)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出于工作需要,在身体能坚持正常工
作,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经医院领导办公会研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
年办理退休手续。
2.职工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发现故意更
改出生日期的要严加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3.办理退休流程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上月25日前交身份证、独生子女证、中国
农业银行卡原件、一寸近期免冠相片1张到人事科。
(2)人事科将档案交人社局市卫计委审核并公示7天。
(3)人事科报市卫计委备案、市人社局审批后,停止相关保险,并办理退
休离岗手续。
(4)办理退休的次月,由总务科通知职工办理退领公积金手续。
4.退休后管理与服务
职工退休后管理与服务由人事科牵头,党办、工会、团委等配合完成。退休
职工加入各退休小组,定期参加医院或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2:27: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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