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
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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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
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
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
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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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田园清水湾小区1、2号楼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
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 。
2.工程地点:长治市----------。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自筹 。
5.工程内容: 商住楼建安工程 。
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商住楼图纸内土建、安装工程 。此合同不包括甲方分包项目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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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
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根据通用条款1.1.5.2和专用条款、补充条款的约定确
定。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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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
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
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
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
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
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19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发包人项目所在地办公室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长治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4份,承包人执2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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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3)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
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
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
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xx)
、 。
2.3 约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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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
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
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
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
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
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
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
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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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
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
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
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
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
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
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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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
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
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
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
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
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
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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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
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
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
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
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
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
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
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
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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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
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
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
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
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
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
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
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
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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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
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
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
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
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
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
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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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
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
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
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
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
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
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
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
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
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
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
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
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
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
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
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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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
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
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
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
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
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
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
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
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
之和的 ‰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
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
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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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
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
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
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
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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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北塔区资枣社区安臵地新建一栋八层全框架宿舍楼,双方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邵阳市北塔区资枣社区安臵地
二、工程地址:邵阳市北塔区资枣社区安臵地
三、建筑面积:全框架结构共11层,总建筑面积约1488平方米(建筑面积
外构筑物飘板、天沟按全面积计算,雨蓬、空调板按半面积计算)。注:括号内
条例经协商不计算面积,但水电由甲方负责施工,工资由甲方付款。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
1、主要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和设计的平面图和甲方有关的建筑要求进行施
工修建,包括路面压花,土建一次性大包干,住房每层高度为3米,第一层为
3.8米,±0.00以下按实结算,并计算乙方的其它费用开支,为一次性支付。
2、配套附属工程,另行按实计算。
3、水、电由甲方负责。
4、室内留门洞,粉好门套,预制构件由甲方购买。
五、材料材料及工程质量要求
1、主体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要求和意图,精心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
收。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质量标准,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工程质
量达不到规范标准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标准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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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合格为止,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甲方要求乙方不合理的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质量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外墙为100×100或(100×200)的方块砖,屋面为随到随抹一次性成合压
光。防水屋面由甲方负责。
六、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大包干形式,承包价格为220元/平方米,安全保险
由乙方负责。
2、浇灌砼、扎钢筋、装模、回填夯实由甲方负责。机具、扎丝、铁丝、钉
子由乙方负责。内钢管脚手架、活动架、扣件油顶由甲方负责及费用,乙方负责
绑扎,外架由乙方负责。
七、工期要求
工期总共为180天,自20xx年1月27日开工到20xx年7月27日竣工。
八、付款方式
工程总价约为32.736万元,签订合同预付乙方的进场费及备料款3万元,
以后每完成一层主体付工程总价的65%,内外装饰每完成一层工程总价的33%。
留2%竣工验收后一笔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工程款及时到位,防止资金问题而造成工程停工,而达不到
预期进度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因资金原因不能正常施工,除
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工程支解以后分包
的名义发包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
4、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自行遵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协助保密
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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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签字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
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承包人自发包人交付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
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投资建设厂房事宜达成
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土地一宗,由乙方投资为甲方建设厂房及厂房内外地面、供排
水等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二、该土地位于 ,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使用年限为50
年。甲方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该建筑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
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需经有关主管机
关批准,甲方保证手续齐全并获得批准。
四、甲方对建成后的建筑工程享有所有权。
五、该建筑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组织某某建筑
公司施工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全程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
进行监督。
六、乙方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设计和质量标准,组
织某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
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迟延的除外。
七、该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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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该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动工,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
作。如到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从验收期满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条
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如该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乙
方应负责无偿维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九、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一)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以不低于实际建设成本的15%
支付乙方投资回报。
(二)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20%的实际建设成本,
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按年15%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资
回报,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在2019年12月30日前
付清。
十、该建筑工程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该建筑工程的
日常维修维护。因建设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因此造
成的损失由改变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厂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协调乙方在
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
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损坏、工程被拆迁、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负责,因此给
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工程被闲置、被破坏、被拆迁,甲方仍应按
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十四、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的 20%向守约方支
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
十五、本合同所称的实际建设成本是指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某市以外的有资
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造价审计后确定的价格和审计费的总和。审计应在该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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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合同的签订地在济宁市市中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
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由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
或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该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某市开发区管委会(盖章,法人签字)
乙方:某公司(盖章,法人签字)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
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
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
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
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
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
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
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
失或事故(包括),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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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
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
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
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
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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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6)
总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宜协商
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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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
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
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2、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
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工期延
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 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
要求。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
价 %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税金。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
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
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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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 时,总包方按结算定案总造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
和税金,剩余 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
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本工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
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
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
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
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
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
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
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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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
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
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
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
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
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
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加强自身管理,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增强质量意识,在施工
过程中确保安全。由于分包方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交通
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发生的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和赔偿责任。
7、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
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
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
失。
8、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有效性负责。
9、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
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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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
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1、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
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
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2、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
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
出。
13、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
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
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4、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
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
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5、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 %用
作质量保证, %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
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 天内,总分包方根据
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
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
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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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
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外,另按
工程结算造价的 %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
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 %的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
或工期顺延证明的,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
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
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
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
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除按照
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阶段亏
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
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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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
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
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总包方(章): 分包方(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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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7 09:55: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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