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遗嘱公证内容有什么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在⾃⼰去世之前会将⾃⼰的财产分配好给⼦⼥,关于遗产继承的⽅式是有⼏种的,其中就包括了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种。那么在民法典中遗嘱公证内容有什么内容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民法典中遗嘱公证内容有什么
遗嘱公证是公民⽣前对⾃⼰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即发⽣法律效⼒的法律⾏为。
办遗嘱公证由⽴嘱⼈持证明个⼈⾝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嘱⼈住地办
理。
(⼀) 遗嘱⼈的姓名、性别、出⽣⽇期、住址;
(⼆)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 有遗嘱执⾏⼈的,应当写明执⾏⼈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 遗嘱制作的⽇期以及遗嘱⼈的签名。
《民法典》
第⼀千⼀百三⼗三条 ⾃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遗嘱处分个⼈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然⼈可以⽴遗嘱
将个⼈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中的⼀⼈或者数⼈继承。⾃然⼈可以⽴遗嘱将个⼈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
以外的组织、个⼈。⾃然⼈可以依法设⽴遗嘱信托。
第⼀千⼀百三⼗四条 ⾃书遗嘱由遗嘱⼈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
1、遗嘱⼈必须具有完全民事⾏为能⼒。
遗嘱⼈在⽴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或语⾔表达能⼒,能够清楚表达⾃⼰的真实意思。⽆民
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所⽴的遗嘱⽆效。
2、遗嘱⼈的意思表⽰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受胁迫、欺骗所⽴的
遗嘱没有法律效⼒。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合法财产。
遗嘱⼈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份额的个⼈财产,处分超出个⼈份额的
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效。
5、遗嘱⼈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办理。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遗嘱公证其实就是公民⽣前对⾃⼰的财产作出安排,这样的话是具有⼀定的
法律效⼒的,对于继承⼈来说也有⼀定的保障,在进⾏遗嘱公证的时候相关事项需要注意。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
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08:10: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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