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有哪些程序

更新时间:2024-11-07 01:28:1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阳光小美女 台词)

结婚登记有哪些程序

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

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即确立夫妻关系”。 这一规定说明: (1)进行登

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

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

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这一规定说明: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 进法制宣传教

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

我国结婚登记的程序

(1)登记的机关 1994年发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了

办理婚姻登记的办法 《条例》第5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 、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的管辖范围,

原则上与户籍管理范围相适应。

(2)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

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

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

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

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

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

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

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

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

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

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

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

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

明。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

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

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

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

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

应在收到申请后 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

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在本页

浏览全文>>(共计2)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引用法条该文中

引用法条,202111《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

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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