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1-07 03:25:3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留学新加坡考试的具体内容)

孩子抚养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现实生活之中,如今离婚的现象变得越来越常见,由此而发生的问题就是孩

子的抚养权问题困扰着很多需要离婚的夫妇。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很多年轻的夫妇

都有很多困惑。那么,孩子抚养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抚养权的认定标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

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

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

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

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

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在离婚后,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抚养子

女的,可以由一方承担抚养权,而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最终的目的在于利于子

女成长,另外对于一方在获得抚养权后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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