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为题目类型
1.甲深夜盗窃5万元财物,在离现场1公里的偏僻路段遇到乙。乙见甲形迹可疑,紧拽住甲,
要甲给5000元才能走,否则就报警。甲见无法脱身,顺手一拳打中乙左眼,致其眼部受到
轻伤,甲乘机离去。关于甲伤害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2/8)
(A)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B)构成故意伤害罪
(C)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D)系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
2.乙基于故意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甲出于义愤对乙进行攻击,客观上阻止了乙的
行为。 观点: 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 ②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即只要求防卫
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意志,即只要求防卫人具有保护合法权
益的意图 ④正当防卫既需要有防卫认识,也需要有防卫意志 结论: a.甲成立正当防卫
b.甲不成立正当防卫 就上述案情。观点与结论对应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2011/2/7)
(A)观点①观点②与a结论对应;观点③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B)观点①观点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C)观点②观点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①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D)观点①观点④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观点③与b结论对应
3.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
从乙的鱼塘抽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2/4)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4.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2/7)
(A)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
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甲成立正当防卫
(B)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车并行时摩托车撞到护栏,弹回与乙
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乙不成立正当防卫
(C)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即将刘家价值6000元的防盗门砸坏,阻止其。
丙成立正当防卫
(D)丁开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何某打成重伤。丁成立正当防卫
5.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查。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为获得庇
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关于本案,下
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2/14)
(A)甲构成叛逃罪
(B)甲构成为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C)对甲不应数罪并罚
(D)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1年以上:5年以下
政治权利
多项选择题---为题目类型
6.甲、乙合谋杀害丙,计划由甲对丙实施砍杀,乙持埋伏于远方暗处,若丙逃跑则伺机射
杀。案发时,丙不知道乙的存在。为防止甲的不法侵害,丙开射杀甲,子弹与甲擦肩而过,
击中远处的乙,致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2/53)
(A)丙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依具体符合说,丙对乙的死亡结果没有故意
(B)丙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依法定符合说,丙对乙的死亡结果具有故意
(C)不论采取何种学说,丙对乙都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D)不论采用何种学说,丙对甲都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7.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 )(2005/2/52)
(A)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
(B)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
(C)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他们二人平分
(D)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
8.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2/60)
(A)甲犯劫持航空器罪,即便经过30年,也可能被追诉
(B)乙于2013年1月10日挪用公款5万元用于结婚,2013年7月10日归还。对乙的追
诉期限应从2013年1月10日起计算
(C)丙丁2000年故意轻伤李某,随到2008年李某才报案,但公安机关未立案。2014年,
丙因他事被抓。不能追诉丙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D)丁与王某共同实施合同犯。在合同罪的追诉期届满前,王某单独实施抢夺罪。
对丁合同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王某犯抢夺罪之日起计算
单项选择题---为题目类型
1.甲深夜盗窃5万元财物,在离现场1公里的偏僻路段遇到乙。乙见甲形迹可疑,紧拽住甲,
要甲给5000元才能走,否则就报警。甲见无法脱身,顺手一拳打中乙左眼,致其眼部受到
轻伤,甲乘机离去。关于甲伤害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2/8)
(A)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B)构成故意伤害罪
(C)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D)系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以及“黑吃黑”的定性问题(是否属于不法侵害)。
(1)甲构成盗窃罪;乙要挟揭发其罪行而向甲财物,系“黑吃黑”,构成罪,是不
法侵害行为,而不是公民扭送的合法行为。 (2)甲实施的制止和反击乙犯罪的行为,系制止
不法侵害,属防卫行为。 (3)在防卫限度上,为了保护财物(甲非法占有赃物的效力高于乙非
法占有赃物的效力)而造成犯罪人轻伤,没有“造成重大损害”,不属防卫过当;仍在正当限度
之内,属于正当防卫。答案选C。
2.乙基于故意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甲出于义愤对乙进行攻击,客观上阻止了乙的
行为。 观点: 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 ②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即只要求防卫
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意志,即只要求防卫人具有保护合法权
益的意图 ④正当防卫既需要有防卫认识,也需要有防卫意志 结论: a.甲成立正当防卫
b.甲不成立正当防卫 就上述案情。观点与结论对应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2011/2/7)
(A)观点①观点②与a结论对应;观点③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B)观点①观点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C)观点②观点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①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D)观点①观点④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观点③与b结论对应
【正确答案】A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中意图条件,也是一个观点推理题。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
是防卫意图。包括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 ①防卫认识,指行为人对防卫的客观条件(起因、
时间、对象、限度)均有认识。 ②防卫意志,指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当然这
并不是说:行为人必须主观上具有防卫意图,才能成立正当防卫。事实上,正当防卫的成立
是否需要主观条件。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本题并不要求考生在正当防卫的成立是否需要主
观意图条件的问题上“选边站”,而是设定观点,让考生依设定的观点进行推理。是典型的观
点推理题。 本题叙述的案情是:防卫人甲认识到了不法侵害人乙正在实施不法侵害,具有
防卫认识;但防卫的目的不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是“出于义愤”想杀坏人,而不单纯是为
了制止犯罪,故而不具有防卫意志。
3.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
从乙的鱼塘抽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2/4)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紧急避险,涉及避险意图、不得已、避险限度等条件的理解。 A选
项,考查避险意图。即使按传统观点,避险意图只包括避险认识、避险意志,不包括动机因
素。甲明知火灾危险,具有避险认识;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的目的是为了救火,具有避险
意志,应认定主观上具有避险意图。 B选项,考查不得已条件。不得已条件指的是损害手
段是唯一避险方法。在必须损害的利益系数个具有同等价值的利益时,选取任何一个进行避
险,也认为符合不得已条件。为了救火必须抽水,尽管仓库边有数家鱼塘,但损害利益大小
相等,选取任何一个都不违反不得已条件。 C选项,考查避险限度。一般认为,实际损害
的利益不能大于、等于可能保护的利益。本案中,尽管实际损害的财产利益与实际保护的商
品的价值相等,但如火灾未被扑灭的话,火灾造成的损失可能更大。因而,可能保护的利益
要大于实际损害的利益,不属避险过当。 D选项,构成紧急避险,即为合法行为。不构成
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可能进行民事 赔偿。
4.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2/7)
(A)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
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甲成立正当防卫
(B)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车并行时摩托车撞到护栏,弹回与乙
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乙不成立正当防卫
(C)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即将刘家价值6000元的防盗门砸坏,阻止其。
丙成立正当防卫
(D)丁开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何某打成重伤。丁成立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的含义,以及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原因。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原因有多种,并非所有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均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A选项,(1)罪犯已被制服,
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行为人甲不构成防卫。 (2)扭送属刑事诉讼法规定上的公民权利行为,
属法令行为。当然,法令行为也要符合限度条件,本选项系在扭送过程中过失致人死亡。 B
选项,在客观不法的积极层面上,危险系齐某本人制造,其死亡结果与乙的追赶行为无因果
关系。乙的行为不是危害行为。因不符合构成要件、不具形式违法性,故无需认定为正当防
卫。系因不符合构成要件而不构成犯罪。 C选项,(1)在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方面,行
为是行政违法行为,如依违法性一元论(即认为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本质相同),
则行政违法行为也属刑法第20条规定的正当防卫起因的“不法侵害”,对其进行制止可构成
正当防卫,符合起因条件。 (2)但是,在防卫对象条件方面,由于正当防卫行为被限定为“制
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虽可包括其人身和财产。但当防卫对象是财
产时,一般要求其是犯罪工具等不法侵害行为的手段;对于与不法侵害行为无关联的不法侵
害人财物进行毁损,即使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也不认为符合防卫对象要件;但如迫不得已,
可认为是紧急避险等。例如,甲持自己的名贵花瓶去砸乙,乙为制止甲打碎了甲的花瓶,乙
是正当防卫。但甲用棒子打乙,乙为制止甲,操起甲的名贵花瓶反击,打碎了甲的花瓶,应
当认为紧急避险才对。 (3)本案中丙阻止他人违法行为虽系正当行为;但砸坏防盗门,造成
财物损失,不是对不法侵害本身进行制止,不属防卫。又不属迫不得已,不属避险;即使迫
不得已,也不属正当防卫。 D选项,偷越国(边)境为犯罪行为,系不法侵害,可以防卫;但
以打成重伤的方式 进行阻止,造成重大损失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系防卫过当,而不是正
当防卫。
5.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查。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为获得庇
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关于本案,下
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2/14)
(A)甲构成叛逃罪
(B)甲构成为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C)对甲不应数罪并罚
(D)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1年以上:5年以下
政治权利
【正确答案】C
【试题解析】 本题的疑难点在于叛逃罪的构成要件及罪数。刑法对于叛逃罪的规定,原来
需要具备“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要素,但《刑法修正案八》修正时已删除这一要素,
使得叛逃罪的成立不再需要行为人另外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行为,行为人只
要实施叛逃行为,本身就认为造成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抽象危险结果)。如果叛逃之后另
外实施其它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应当数罪并罚。 (1)海关工作人员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
派往某国考查系属履行公务期间,甲拒不归国属在叛逃,根据《刑法》第109条规定,
可构成叛逃罪。选项A说法正确。 (2)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属
国家秘密,外国难民署属机构,甲向其提供该国家秘密,根据《刑法》第111条规定,
构成为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选项B说法正确。 (3)甲叛逃之后又实施其他危害
国家安全行为,应当数罪并罚。选项C说法错误。 (4)《刑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对于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亦即,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D选项说
法正确。
多项选择题---为题目类型
6.甲、乙合谋杀害丙,计划由甲对丙实施砍杀,乙持埋伏于远方暗处,若丙逃跑则伺机射
杀。案发时,丙不知道乙的存在。为防止甲的不法侵害,丙开射杀甲,子弹与甲擦肩而过,
击中远处的乙,致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2/53)
(A)丙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依具体符合说,丙对乙的死亡结果没有故意
(B)丙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依法定符合说,丙对乙的死亡结果具有故意
(C)不论采取何种学说,丙对乙都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D)不论采用何种学说,丙对甲都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正确答案】A,D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认识错误、正当防卫(偶然防卫)。
7.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 )(2005/2/52)
(A)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
(B)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
(C)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他们二人平分
(D)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
【正确答案】A,B,C,D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况。根据《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
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不属单位犯罪而属于自然人犯罪的情况: (1)无法人资
格的独资、私营公司、企业,实施的犯罪认定为自然人犯罪。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可构成单位犯罪。 (2)盗用单位名义实施,利益归个人私分,实施
的犯罪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3)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
施的犯罪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4)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以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
的。实施的犯罪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A选项,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单位,以自
然人犯罪论处。 B选项,单位成立以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以自然人犯罪论处。 C
选项,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直接以自然人犯罪定罪
处罚而不以单位犯罪论。 D选项,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单位犯罪须有刑法规定。
《刑法》第202条并未规定单位可以构成抗税罪的主体;应对实施者以自然人抗税罪论处。
8.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2/60)
(A)甲犯劫持航空器罪,即便经过30年,也可能被追诉
(B)乙于2013年1月10日挪用公款5万元用于结婚,2013年7月10日归还。对乙的追
诉期限应从2013年1月10日起计算
(C)丙丁2000年故意轻伤李某,随到2008年李某才报案,但公安机关未立案。2014年,
丙因他事被抓。不能追诉丙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D)丁与王某共同实施合同犯。在合同罪的追诉期届满前,王某单独实施抢夺罪。
对丁合同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王某犯抢夺罪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A,C
【试题解析】 A选项,可以追诉的第一种情况:犯罪后司法机关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
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可以追诉的第二种情况,在劫持航空器罪追诉期间内有
犯新罪。可以追诉的第三种情况,如果劫持航空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
破坏的(处死刑),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B选项,追诉时
效从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归个人生活消费之用,需数额较大时间达到三个月,超
过之后归还也构成挪用公款罪。故而应从挪用三个月成立挪用公款罪之日(2013年4月10
日)起算,而不从挪用行为时(2013年1月10日)计算。参见《关于挪用公款犯
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问题的批复》:“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
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犯罪的追诉期
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
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
一次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C选项,(1)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法
定最高刑3年,追诉时效5年。 (2)2008年报案时事隔8年,已超过追诉时效。 (3)李某是
在追诉时限期满后提出控告,也不能再适用《刑法》第88条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
出控告……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规定。 (4)再犯他罪,也是在故
意伤害罪追诉时效届满之后再犯,不能适用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
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的时效中断规定。故而不能追诉丙故意伤害的刑事责
任。 D选项,追诉时效各人各自计算。 (1)对于王某:在合同罪的追诉期届满前,王某
单独实施抢夺罪。对王某合同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王某犯抢夺罪之日起计算。 (2)但对
于丁:在合同罪的追诉期届满前,丁未实施任何犯罪。对丁合同罪的追诉时效,应
从丁犯合同罪之日起计算。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07:04: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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